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废旧轮胎破块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编制单位: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 公用工程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4.4公用工程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4.8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5.2噪声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7.2废气监测结果
7.3噪声监测结果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8.2 环境检测能力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2 验收结论
10.3 建议 33
一、前言
czwtitl (略) 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37.215″、北纬38°22′23.656″。项目类别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公司实际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3.33%,建设规模为年产废旧轮胎破块2000吨。
2022年4月,《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2022年5月9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字【2022】033号。本项目于2022年10月11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MA0F1HXM2C001V。2021年10月21-22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CZKY(验)[2022]第10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于2022年12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略) 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 (略) 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 (略) 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 (略) 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略) 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 (略) 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 (略) 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字【2022】033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2年5月9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旧轮胎破块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33%。
(5)建设地点:czwtitl (略) 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37.215″、北纬38°22′23.656″。
(6)建设规模:年产废旧轮胎破块2000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人,8小时工作制,一班制,年工作240天,夜间不生产。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车间1座,建筑面积共80m2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1座,建筑面积30m2;一般固废间1座,建筑面积10m2 | |||
公用工程 | 供水:由李天木镇孙庄子村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由李天木镇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 |||
储运工程 | 原材料储存于厂区内,利用铲车运输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破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
废水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 |||
噪声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 | |||
固废 | 切条工序 | 边脚料 | 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 |
布袋除尘器 | 除尘灰 | |||
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 ||
防渗 | 对车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破块机 | 台 | 1 |
2 | 切条机 | 台 | 1 |
3 | 铲车 | 台 | 1 |
4 | 地磅 | 个 | 1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用量 | 状态 | 单位 |
1 | 废轮胎 | 2000 | 固体 | t/a |
2 | 水 | 9.6 | 液体 | m3/a |
3 | 电 | 2×104 | - | kWh/a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
拟建项目用水由李天木镇孙庄子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9.6m3/a(0.04m3/d),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 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L/人?d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2人,生活用水量为9.6m3/a(0.04m3/d)。
排水: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8m3/a(0.032m3/d),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拟建项目用电由李天木镇供电所提供,年用电量约为2×104kWh。
(3)供热与供气
拟建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项目将外购的已抽离钢丝的废旧轮胎利用切条机进行切条处理,然后利用破块机进行破块,破块后即可得到成品。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块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破碎筛分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94g/t原料。拟建项目年用废轮胎2000吨,经计算,颗粒物产生量为0.388t/a,产生速率为0.2kg/h,产生浓度为40.42mg/m3。风机风量为5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算,去除效率按90%计算,则颗粒物排放量0.035t/a,排放速率为0.018kg/h,排放浓度为3.6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在生产过程中仍约有10%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388t/a,排放速率为0.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6.2废水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用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3.6.3噪声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产生噪声值为70~80dB(A),拟建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运行时对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在38.59~47.37dB(A)之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为24.71dB(A),居民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3.6.4固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切条工序产生边脚料,废物代码为:SW17,产生量为15t/a,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物代码为:SW59,产生量为0.314t/a,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人,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0.24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 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西头。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用地面积1000m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拟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土建工程量较少,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项目破块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未收集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切条工序产生边脚料,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 t/a,氨氮:0t/a,SO2:0t/a,NOX: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废旧轮胎破块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 一致 |
建设地点 | (略) 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000㎡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位于厂房的东侧,办公室位于厂房东北角,固废间位于厂房东南角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废旧轮胎破块2000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6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2人,8小时工作制,一班制,年工作240天,夜间不生产 | 一致 |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破块机 | 台 | 1 | 一致 |
2 | 切条机 | 台 | 1 | 一致 |
3 | 铲车 | 台 | 1 | 一致 |
4 | 地磅 | 个 | 1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用量 | 状态 | 单位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废轮胎 | 2000 | 固体 | t/a | 一致 |
2 | 水 | 9.6 | 液体 | m3/a | 一致 |
3 | 电 | 2×104 | - | kWh/a | 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给水:
拟建项目用水由李天木镇孙庄子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9.6m3/a(0.04m3/d),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 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L/人?d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2人,生活用水量为9.6m3/a(0.04m3/d)。
排水: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8m3/a(0.032m3/d),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供电
拟建项目用电由李天木镇供电所提供,年用电量约为2×104kWh。
(3)供热与供气
拟建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块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4.6.2废水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用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4.6.3噪声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产生噪声值为70~80dB(A),拟建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运行时对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在38.59~47.37dB(A)之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为24.71dB(A),居民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6.4固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切条工序产生边脚料,废物代码为:SW17,产生量为15t/a,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物代码为:SW59,产生量为0.314t/a,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人,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0.24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Z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环评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 保护目标 | 坐标 | 相对方位 | 相对距离(m) | 性质 | |
东经 | 北纬 | |||||
大气环境 | 孙庄子村 | 116°59"53.109" | 38°22"18.828" | 东 | 40 | 居住区 |
声环境 | 孙庄子村 | 116°59"53.109" | 38°22"18.828" | 东 | 40 | 居住区 |
地下水环境 |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生态环境 |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破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见表8。
表8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Z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 Z高允许排放速率:0.51kg/h; 排气筒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无组织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Z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5.2噪声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见表9。
表9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运营期噪声 | 厂界: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建筑施工噪声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略) 空气如下: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达标 情况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47 | 35 | 134.2 | 不达标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81 | 70 | 115.7 | 不达标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11 | 60 | 18.3 | 达标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2 | 40 | 80.0 | 达标 |
CO-95per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1700 | 4000 | 42.5 | 达标 |
O3-8h-90per | 日Z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178 | 160 | 111.25 | 不达标 |
上述数据表明,20 (略) 环境空气中SO2、CO、NO2浓度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PM10、PM2.5、O3均存在超标现象。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地区。
5.3.2地表水环境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 (略) (略) 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全部消除劣Ⅴ类。其中,任文干渠阎家坞、子牙河小王庄、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南运河青县桥、沧浪渠翟庄子、石碑河李家堡桥、宣惠河大口河口等7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漳卫新河小泊头桥、南排河李家堡一、子牙新河阎辛庄、青静黄排水渠团瓢桥、廖家洼河李家堡二、北排河齐家务等6个断面达到地表水V类,主要定类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
5.3.3声环境标准
(1)拟建项目位于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北侧40m处存在敏感目标,2022年4月7日河北智汇环境 (略) 对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监测报告编号:ZHJC(2022)第04038,监测点位于厂区北40m居民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数据要求。
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
(2)检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dB(A)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昼间) | 标准值 |
1 | 厂区北40m居民处 | 52.2 | 60 |
项目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0。
表10废气、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低浓度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836-2017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COS-03-SJLY温湿度记录仪(CZKY-YQ080) | 1.0mg/m3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及修改单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 0.001mg/m3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8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2) 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4) | —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85%,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Z大值 | ||||
破块工序出口(15m) 2022.10.21 | 标干流量 | m3/h | 741 | 789 | 835 | 835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7.7 | 7.5 | 7.2 | 7.7 | |
排放速率 | mg/m3 | 5.71×10-3 | 5.92×10-3 | 6.01×10-3 | 6.01×10-3 | ||
破块工序出口(15m) 2022.10.22 | 标干流量 | m3/h | 734 | 744 | 771 | 771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7.6 | 7.3 | 7.1 | 7.6 | |
排放速率 | kg/h | 5.58×10-3 | 5.43×10-3 | 5.47×10-3 | 5.58×10-3 |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Z大值 | |||
总悬浮颗粒物 2022.10.21 | mg/m3 | 下风向1# | 0.316 | 0.314 | 0.310 | 0.329 |
下风向2# | 0.303 | 0.324 | 0.329 | |||
下风向3# | 0.307 | 0.322 | 0.318 | |||
总悬浮颗粒物 2022.10.22 | mg/m3 | 下风向1# | 0.314 | 0.303 | 0.323 | 0.323 |
下风向2# | 0.306 | 0.318 | 0.321 | |||
下风向3# | 0.309 | 0.320 | 0.309 |
7.3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2.10.21 | 2022.10.22 | |
昼间 | 昼间 | |
东厂界1# | 56 | 58 |
南厂界2# | 55 | 58 |
西厂界3# | 57 | 56 |
北厂界4# | 58 | 55 |
气象条件 | 2022.10.21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2m/s 2022.10.22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8m/s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 情况 | |
大气环境 | 有组织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 | Z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 Z高允许排放速率:0.51kg/h 排气筒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落实 |
无组织 | 颗粒物 | / | 颗粒物:1.0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落实 | |
地表水 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SS |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 / | 落实 | |
声环境 | 厂界 | 等效A声级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落实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边脚料 | 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落实 | |
除尘灰 |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破块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10.1.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等措施。
10.1.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条工序产生的边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切条工序产生的边脚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0.1.5总量控制
环评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监测,项目破块工序出口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Z大排放浓度为7.7mg/m3,Z大排放速率为6.01×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速率≤0.51kg/h)。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Z高排放浓度为0.32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Z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10.3 建议
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废旧轮胎破块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编制单位: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 公用工程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4.4公用工程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4.8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5.2噪声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7.2废气监测结果
7.3噪声监测结果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8.2 环境检测能力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2 验收结论
10.3 建议 33
一、前言
czwtitl (略) 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37.215″、北纬38°22′23.656″。项目类别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公司实际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3.33%,建设规模为年产废旧轮胎破块2000吨。
2022年4月,《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2022年5月9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字【2022】033号。本项目于2022年10月11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MA0F1HXM2C001V。2021年10月21-22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CZKY(验)[2022]第10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于2022年12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略) 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 (略) 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 (略) 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 (略) 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略) 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 (略) 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 (略) 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字【2022】033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2年5月9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旧轮胎破块项目
(2)建设单位: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33%。
(5)建设地点:czwtitl (略) 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37.215″、北纬38°22′23.656″。
(6)建设规模:年产废旧轮胎破块2000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人,8小时工作制,一班制,年工作240天,夜间不生产。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1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 工程内容 | |||
主体工程 | 车间1座,建筑面积共80m2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1座,建筑面积30m2;一般固废间1座,建筑面积10m2 | |||
公用工程 | 供水:由李天木镇孙庄子村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由李天木镇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 |||
储运工程 | 原材料储存于厂区内,利用铲车运输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破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
废水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 |||
噪声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 | |||
固废 | 切条工序 | 边脚料 | 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 |
布袋除尘器 | 除尘灰 | |||
生活办公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 ||
防渗 | 对车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破块机 | 台 | 1 |
2 | 切条机 | 台 | 1 |
3 | 铲车 | 台 | 1 |
4 | 地磅 | 个 | 1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用量 | 状态 | 单位 |
1 | 废轮胎 | 2000 | 固体 | t/a |
2 | 水 | 9.6 | 液体 | m3/a |
3 | 电 | 2×104 | - | kWh/a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
拟建项目用水由李天木镇孙庄子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9.6m3/a(0.04m3/d),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 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L/人?d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2人,生活用水量为9.6m3/a(0.04m3/d)。
排水: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8m3/a(0.032m3/d),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拟建项目用电由李天木镇供电所提供,年用电量约为2×104kWh。
(3)供热与供气
拟建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说明:
项目将外购的已抽离钢丝的废旧轮胎利用切条机进行切条处理,然后利用破块机进行破块,破块后即可得到成品。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块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中“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破碎筛分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94g/t原料。拟建项目年用废轮胎2000吨,经计算,颗粒物产生量为0.388t/a,产生速率为0.2kg/h,产生浓度为40.42mg/m3。风机风量为5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算,去除效率按90%计算,则颗粒物排放量0.035t/a,排放速率为0.018kg/h,排放浓度为3.6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在生产过程中仍约有10%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388t/a,排放速率为0.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6.2废水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用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3.6.3噪声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产生噪声值为70~80dB(A),拟建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运行时对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在38.59~47.37dB(A)之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为24.71dB(A),居民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3.6.4固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切条工序产生边脚料,废物代码为:SW17,产生量为15t/a,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物代码为:SW59,产生量为0.314t/a,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人,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0.24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 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西头。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用地面积1000m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拟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土建工程量较少,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项目破块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未收集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噪声: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切条工序产生边脚料,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 t/a,氨氮:0t/a,SO2:0t/a,NOX: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废旧轮胎破块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 | 一致 |
建设地点 | (略) 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000㎡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生产车间位于厂房的东侧,办公室位于厂房东北角,固废间位于厂房东南角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废旧轮胎破块2000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6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劳动定员2人,8小时工作制,一班制,年工作240天,夜间不生产 | 一致 |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破块机 | 台 | 1 | 一致 |
2 | 切条机 | 台 | 1 | 一致 |
3 | 铲车 | 台 | 1 | 一致 |
4 | 地磅 | 个 | 1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料名称 | 用量 | 状态 | 单位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废轮胎 | 2000 | 固体 | t/a | 一致 |
2 | 水 | 9.6 | 液体 | m3/a | 一致 |
3 | 电 | 2×104 | - | kWh/a | 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给水:
拟建项目用水由李天木镇孙庄子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9.6m3/a(0.04m3/d),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 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L/人?d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2人,生活用水量为9.6m3/a(0.04m3/d)。
排水: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8m3/a(0.032m3/d),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供电
拟建项目用电由李天木镇供电所提供,年用电量约为2×104kWh。
(3)供热与供气
拟建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破块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4.6.2废水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用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4.6.3噪声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产生噪声值为70~80dB(A),拟建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运行时对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在38.59~47.37dB(A)之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为24.71dB(A),居民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6.4固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切条工序产生边脚料,废物代码为:SW17,产生量为15t/a,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物代码为:SW59,产生量为0.314t/a,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2人,0.5kg/人.d计算,产生量为0.24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Z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环评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 保护目标 | 坐标 | 相对方位 | 相对距离(m) | 性质 | |
东经 | 北纬 | |||||
大气环境 | 孙庄子村 | 116°59"53.109" | 38°22"18.828" | 东 | 40 | 居住区 |
声环境 | 孙庄子村 | 116°59"53.109" | 38°22"18.828" | 东 | 40 | 居住区 |
地下水环境 |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生态环境 |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破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见表8。
表8项目废气执行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Z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 Z高允许排放速率:0.51kg/h; 排气筒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无组织 | 颗粒物 | 周界外浓度Z高点: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5.2噪声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见表9。
表9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运营期噪声 | 厂界: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建筑施工噪声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略) 空气如下: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达标 情况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47 | 35 | 134.2 | 不达标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81 | 70 | 115.7 | 不达标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11 | 60 | 18.3 | 达标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2 | 40 | 80.0 | 达标 |
CO-95per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1700 | 4000 | 42.5 | 达标 |
O3-8h-90per | 日Z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178 | 160 | 111.25 | 不达标 |
上述数据表明,20 (略) 环境空气中SO2、CO、NO2浓度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PM10、PM2.5、O3均存在超标现象。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地区。
5.3.2地表水环境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 (略) (略) 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全部消除劣Ⅴ类。其中,任文干渠阎家坞、子牙河小王庄、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南运河青县桥、沧浪渠翟庄子、石碑河李家堡桥、宣惠河大口河口等7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漳卫新河小泊头桥、南排河李家堡一、子牙新河阎辛庄、青静黄排水渠团瓢桥、廖家洼河李家堡二、北排河齐家务等6个断面达到地表水V类,主要定类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
5.3.3声环境标准
(1)拟建项目位于沧县李天木镇孙庄子村,北侧40m处存在敏感目标,2022年4月7日河北智汇环境 (略) 对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监测报告编号:ZHJC(2022)第04038,监测点位于厂区北40m居民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数据要求。
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
(2)检测结果及评价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dB(A)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昼间) | 标准值 |
1 | 厂区北40m居民处 | 52.2 | 60 |
项目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0。
表10废气、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低浓度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836-2017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COS-03-SJLY温湿度记录仪(CZKY-YQ080) | 1.0mg/m3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及修改单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 0.001mg/m3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8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2) 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4) | —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85%,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工序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Z大值 | ||||
破块工序出口(15m) 2022.10.21 | 标干流量 | m3/h | 741 | 789 | 835 | 835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7.7 | 7.5 | 7.2 | 7.7 | |
排放速率 | mg/m3 | 5.71×10-3 | 5.92×10-3 | 6.01×10-3 | 6.01×10-3 | ||
破块工序出口(15m) 2022.10.22 | 标干流量 | m3/h | 734 | 744 | 771 | 771 | |
低浓度 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7.6 | 7.3 | 7.1 | 7.6 | |
排放速率 | kg/h | 5.58×10-3 | 5.43×10-3 | 5.47×10-3 | 5.58×10-3 |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Z大值 | |||
总悬浮颗粒物 2022.10.21 | mg/m3 | 下风向1# | 0.316 | 0.314 | 0.310 | 0.329 |
下风向2# | 0.303 | 0.324 | 0.329 | |||
下风向3# | 0.307 | 0.322 | 0.318 | |||
总悬浮颗粒物 2022.10.22 | mg/m3 | 下风向1# | 0.314 | 0.303 | 0.323 | 0.323 |
下风向2# | 0.306 | 0.318 | 0.321 | |||
下风向3# | 0.309 | 0.320 | 0.309 |
7.3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2.10.21 | 2022.10.22 | |
昼间 | 昼间 | |
东厂界1# | 56 | 58 |
南厂界2# | 55 | 58 |
西厂界3# | 57 | 56 |
北厂界4# | 58 | 55 |
气象条件 | 2022.10.21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2m/s 2022.10.22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8m/s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 情况 | |
大气环境 | 有组织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 | Z高允许排放浓度:18mg/m3; Z高允许排放速率:0.51kg/h 排气筒15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落实 |
无组织 | 颗粒物 | / | 颗粒物:1.0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落实 | |
地表水 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SS |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 / | 落实 | |
声环境 | 厂界 | 等效A声级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落实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边脚料 | 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落实 | |
除尘灰 |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破块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10.1.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并做基础减振等措施。
10.1.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条工序产生的边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切条工序产生的边脚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0.1.5总量控制
环评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办公生活产生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监测,项目破块工序出口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Z大排放浓度为7.7mg/m3,Z大排放速率为6.01×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速率≤0.51kg/h)。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Z高排放浓度为0.32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Z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10.3 建议
沧县顺通再生资源回收处废旧轮胎破块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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