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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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摘 要

一、部门概述

(一)部门职能

1.宝塔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中、省、市、区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管理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制定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 (略) 市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 (略) 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指导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2.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主要职为:

(1)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落实;

(2)负责全区医保基金的运行管理;

(3)负责全区“两定机构”协议签订和管理工作。

3.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主要职责为:

(1)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工作;

(3)制定并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全区医疗单位药品采购票据的审查审核、集中结算与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在编人员8人,抽调人员4人,临聘人员3人。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科、法规监督科、医药监管科4个科室。

2019年7月,根据宝塔区委编委会《宝塔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区医保局下辖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和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两个下属单位。

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为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8名,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在编人员18人、政府聘用人员5人、协管员7人、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临聘人员1人。内设党政综合科、基金财务科、政策宣传科、信息网络科、职工医保科、城镇居民科、农村居民科、城区稽核科、农村稽查科、工伤生育科(门诊大病科)10个科室。

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人,干部5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在编人员5人、政府聘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2人。

(三)绩效目标

1.2021年,区医保局总体目标如下:

目标1: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各项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有效保障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工作正常运转;

目标2:推动执法体系建设,有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目标3: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

2.2021年,区医保局年度目标如下:

目标1: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目标2: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目标3: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目标4:建立健全药品集采相关制度,加强对药品集采工作的监管;

目标5:推动医保信息和建设,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1.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收入预算数2,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1.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42万元、其他收入122.9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35万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2,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77.52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8.40万元,农林水支出62.2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582.64万元,项目支出1,594.8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0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8.4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

3.结余情况

2021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系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结余。

(五)部门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资产总额16.0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0.22万元、其他应收款0.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72万元。

二、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等级评判标准

依据《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中;0-59分,为差。

(二)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打分,宝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4.50分,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医保工作是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最直接体现,很多群众对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等政策不知晓、不明了。

(二)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完整

区医保局2021年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总体目标设置不充分,如未包括群众参保率、机构检查覆盖率等内容;报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如:未进行主要评价指标分析,对于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分析。

四、建议

(一)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紧紧围绕总书记来陕考察、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讲话,医保新政策、新规定,采取召开培训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医药机构政策执行力。利用“3·15”、“12·4”、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各类宣传活动,设置政策宣传展板,制作政策宣传彩页,开展医保知识进乡镇、进村组、进小区、进广场、进农户活动,向群众宣传医疗保障、工伤生育保险、药品配送政策等知识,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绩效目标作用。

一是依据相关政策对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保障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利用。二是采用科学理念方法,合理、充分地设置指标值,达到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

报告正文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我 (略) 宝塔区财政局委托,依据《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 (略) 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延财办绩〔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8名,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科、法规监督科、医药监管科4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上级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负责管理监督全区医保基金,依法查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医保目录,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

2019年7月,根据宝塔区委编委会《宝塔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区医保局下辖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和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两个下属单位。

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8名,内设党政综合科、基金财务科、政策宣传科、信息网络科、职工医保科、城镇居民科、农村居民科、城区稽核科、农村稽查科、工伤生育科(门诊大病科)10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落实;负责全区医保基金的运行管理;负责全区“两定机构”协议签订和管理工作。

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全区医疗单位药品采购票据的审查审核、集中结算与管理工作。

(二)预算资金情况

1.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收入预算数2,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1.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42万元、其他收入122.9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35万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2,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77.52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8.40万元,农林水支出62.2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582.64万元,项目支出1,594.8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0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8.4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

3.结余情况

2021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系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结余。

(三)部门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资产总额16.0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0.22万元、其他应收款0.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72万元。

(四)绩效目标

2021年,区医保局年度目标如下:

目标1: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目标2: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目标3: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目标4:建立健全药品集采相关制度,加强对药品集采工作的监管;

目标5:推动医保信息和建设,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二、评价工作简述

(一)评价目的

对部门利用预算资金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评价,促进单位增强资金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管理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21号);

(2)《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9〕9号);

(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4)《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延财办绩〔2016〕14号);

(5)《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6)《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7)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2.被评价部门相关财政资金管理文件

(1)预算管理制度;

(2)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合同管理制度;

(5)资产管理办法;

(6)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7)其他管理制度。

3.其他作为评价依据的材料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

(2)《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延区办字〔2019〕41号);

(3)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延区财绩〔2022〕8号);

(4)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资料。

(三)评价组织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过程,分5个阶段组织实施,每个阶段明确阶段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以此有计划按步骤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实施。

1.前期准备

(1)我们安排相关领域的专门人员,组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进行合理分工,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2)分别与宝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进行前期交流沟通,了解和掌握区医保局的基本情况、行业标准及政策要求,搜集评价依据及相关资料;

(3)依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和要求,结合区医保局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职能,制定本次绩效评价的基本思路,确定评价方法、评价原则、评价标准;

(4)依据《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宝塔区财政局的要求,科学制定本次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并与宝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进行交流沟通,并取得确认函,以此作为本次绩效评价的工作方向和实施依据。

2.组织实施

(1)收集基础资料。对区医保局资金拨付文件、预算支出、项目实施资料等基础性文件进行收集。

(2)现场考评工作。工作小组深入区医保局,通过工作计划及总结,查看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

(3)开展满意度调查。本次绩效评价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在当地人群中展开,采用随机发放问卷的形式,满意度测评共发放问卷50份,并及时对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次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

3.资料信息汇总分析阶段

对工作现场取得评价数据、基础资料、佐证资料和访谈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纳,及时有效清理交叉重叠的数据信息,尤其是准确归集和鉴别重要性、支持性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并与成果资料进行比对分析、比对佐证,确保评价的真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成效和短板,真实有效的形成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和建议。

4.形成绩效评价初稿阶段

依据掌握的信息资料、分析结论和调查结果,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初稿,并与区医保局进行深入有效的意见交流,积极听取项目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依据反馈意见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得到区医保局的确认。

5.出具绩效评价报告阶段

依据区医保局反馈意见修改后的报告,送交宝塔区财政局审核,依据宝塔区财政局的审核意见,再次对评价报告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终稿,并上交宝塔区财政局。

三、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依据《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中;0-59分,为差。

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打分,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84.50分,评价结果等级为“良”,评分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评价得分表

评价指标

标准分值

绩效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指标

28

22.5

80.36%

过程指标

34

30

88.24%

产出指标

20

20

100.00%

效果指标

18

12

66.67%

合计

100

84.50

84.50%

绩效评价得分:84.50分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二)部门整体支出所实现的主要绩效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严格落实总书记“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制定全区医疗保险征缴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时限、救助对象等内容,组织乡镇、办事处召开城乡居民参续保宣传动员会议,确保城乡居民按时参保缴费,及时享受待遇。2021年,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达到35万余人,城乡居民参保率逐年提升。同时,及时做好新生儿、退役士兵、回陕大学生等特殊人群的漏缴、补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2.及时报销群众医疗费用

报销城镇 (略) 312人次、368.余万元,报销区、 (略) 754人次、320余万元,报销职工门 (略) 大病补助523人次、340余万元,报销生育167人次、50余万元,报销门诊慢性病4785人、293.02万元。报销城乡 (略) 1300人次、1200余万元,报销区、 (略) 5400人次、830余万元,报销城乡居民门诊大病补助1800人次、820余万元。报销工伤事故82起、396余万元。

3.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运用交叉检查、专项核查、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将协议动态管理与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相结合,对319家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39家(其中暂停医保6家,追回资金28家,限期整改11家),扣除基金本金58万余元, (略) 民服务热线11起,办理率100%。

4.深化药品配送制度改革

放宽配送企业入库门槛,具有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药械采购平台入库手续,医保部门不再审核。取消配送企业数量限制,全市药品配送企业总数量不再受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招标、遴选确定的企业数量限制, (略) 药械采购平台信息库的配送企业均有资格为宝塔区各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药品。优化配送关系选择,严格落实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政策,不招标遴选限定本区域、本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不指定配送企业,不拒绝生产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进一步强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完成第一、第二批集采药品续签,第三、第四、第五批集采药品工作稳步推进,填报完成第六批集采药品(胰岛素专项)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

5.加强药品集采工作的监管

建立健全了药品集采相关制度,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保障药品集采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配送流程》,实行先审票后送货的原则,防范配送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要求医疗机构全部执行药品采购账务集中结算,杜绝现金购药现象发生。截至2021年9月, (略) 、 (略) 、 (略) (社卫中心)共集中采购药品2407.25万元,其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5.03万元, (略) 1135.18万元, (略) 397.40万元。我区药品欠款1670.72万元,较2019年7月药品欠款(2218.52万元)逐年减少,但回款压力依然很大,药品欠款主要集中 (略) ,欠1236.85万元。

6.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审查审核工作,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三看三问两访”,核实拟保障对象信息及家庭收入情况,确保医疗救助政策精准落实。2021年,“一站式”救助救助317人次,救助金额328.05万元。认定糖尿病患者334人、高血压患者1406人,同时患两病281人,享受政策补助143人次,报销2.36万元。

7.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

持续做好医保业务编码维护工作,维护两定机构协议300余份,区属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基本已审核上传,并获得国家赋码,药品、手术操作上传对应率达到99%以上,中草药上传对应达到96%以上,耗材、诊疗项目、疾病诊断等项目的上传对应也在稳步进行之中。印发《关于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引导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相关金融机构等授权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功能、应用范围及激活使用操作流程,不断提升社会认知度,大力营造“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良好氛围。

8.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在全区两定机构、医保业务大厅摆放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引导群众申请确认, (略) (略) 登记、出院结算、门诊和药店支付、个人权益查询、异地就医等业务场景应用,逐步实现银行APP、网上大厅及其它自助服务系统等授权认证渠道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召开专题培训会,邀请工程师通过入驻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操作、现场答疑解惑,现场解决医药机构医保平台建设和贯标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乡镇、进村组、进小区、进农户活动,接待咨询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

四、绩效管理和实现过程分析

(一)投入情况评价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

《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延区办字〔2019〕41号)明确了区医保的主要工作职责,区医保局2021年制定了2个年度目标,分别是:

目标1: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目标2: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及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以上2个年度目标符合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同时符合本部门的职能,绩效目标设置具备合理性。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绩效目标充分性

区医保局2021年制定的年度绩效目标,能够体现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各项指标可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但三级指标设置不充分,如未设置群众参保率、机构检查覆盖率等工作内容,依据评分细则扣1.5分。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2.5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

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下设4个二级指标,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下设5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医疗救助资金对付率;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印制医保宣传资料;离休人员医疗费兑付率;开展专项检查。质量指标下设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工作持续开展;医疗救助资金及时兑付;离休人员医疗费及时兑付。时效指标下设2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项目期限;发放及时性。成本指标下设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医疗救助资金;工作经费;离休人员医疗费。

效益指标下设2个二级指标,为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下设2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发放周期;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可持续影响指标下设1个三级指标,为: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下设1个二级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下设2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群众满意度。

同时,区医保局对三级指标进行了量化,如: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会议2次;开展专项检查6次。年度绩效目标可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任务,能够清晰、明确的进行衡量。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合理性

区医保局2021年预算编制符合本部门职责,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之间分配合理,本年未对专项资金进行预算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存在差异的情况。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预算编制规范性

区医保局2021年符合区财政当年度基本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和要求。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3)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数包括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区医保局2021年初预算478.62万元,本年度调整预算2,151.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42万元、其他收入122.97万元),预算调整率为455.00%(2,028.42/478.62*100%)。依据评分细则,预算调整率未调整为满分,每超过10%扣1分,扣完为止,共扣4分。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0分。

(4)预算完成率

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2,177.74万元,预算完成数2,177.7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2,177.74/2,177.74*100%)。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二)过程情况评价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部门资金使用率

资金使用率为部门实际使用资金与到位资金的比率,区医保局2021年实际使用资金2,177.74万元,到位资金2,177.7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2,177.74/2,177.74*100%)。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结转结余率

结转结余率为部门当年度结转结余数额与当年度预算总额的比率,区医保局2021年结转结余数额0.22万元,预算总额2,177.74万元,结转结余率为1%(0.22/2,177.74*100%)。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

区医保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80万元,较2020年预算支出1.94万元增加3.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下属单位区医保经办处本年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增加,导致车辆租赁费相应增加。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98.97%((5.80-1.94)/1.94*100%),依据评分细则,三公经费变动率大于0,不得分。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0分。

(4)财务合规性

区医保局2021年各项支出均按照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履行报批手续,未发生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置项目专项核算。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5)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区医保局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部门预算已公开,决算按照区政府的安排暂未公开。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程序

区医保局2021年各项目的设立均按相关法规、政策履行报批程续,且项目的申报、审复程序符合区医保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项目监管

区医保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并对本年度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监控且出具评价报告、监控表,评价等级均为优。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区医保局在资产管理办法中资产的管理做了相关规定,要求局机关资产由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实施财务会计监督。购置固定资产应先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购置后由资产管理员和申请部门共同查验清点,办理入库手续。资产领用由申请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局办公室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并编制《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经查看2021年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4.人员管理情况分析

人员管理使用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分析,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本年度在编人数与核定编制数的比率(含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区医保局部门整体共核定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名,事业编制人员34名),2021年底在职人数为58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人员8人,事业编制在编人员23人,抽调人员4人,政府聘用人员6人、协管员7人、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临聘人员6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97.61%(41/42*100%)。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5.制度管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医保局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与绩效评价、预算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对收入、支出的范围、核算、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管理部门职责,对专项资金的论证、申请、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延区财绩〔202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区医保局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区医保局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区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评价与监督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从检查及了解的情况看,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内容比较完整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内控建设情况

区医保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成立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财务制度、财务监督方面进行了规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评价与监督制度》对行政管理内控措施、内外监督控制建设、廉政教育内控、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填写并上报了2021年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三)产出情况评价分析

1.业务管理情况分析

(1)医保参保覆盖率

为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区财政局组织乡镇、办事处召开城乡居民参续保宣传动员会议,落实包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按时参保缴费,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021年底,宝塔区2022年度参保人数*人,参保率达到99%。 (略) 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予以全额补贴,脱贫人员只需缴纳160元便可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

为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区医保局运用数据筛查、专项稽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将协议动态管理与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相结合,对319家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3)健康扶贫方面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区医保局向财政争取加大了特殊人群参保补助,2021年底特殊群体参保率达到100%。制定了《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方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对脱贫户定期进行返贫返贫动态监测,采取“回头看”、到村“六查”到户“六问”等行动,通过电话抽查、入户抽查、督导检查等方式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检查及了解相关业务资料,2021年度医保扶贫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4)协议管理方面

区医保局与协议医药机构、医疗机构共347家,签订合同347家,签订率为100%。建立健全了药品集采相关制度,本年监督检查达到50次,对被管理机构人员从业资质、执行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进货渠道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5)基金日常监管工作

2021年,区医保局对319家两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2家(其中:暂停医保6家、追回资金36家、限期整改11家),追回重复报销费用1.20万元,扣除基金本金81.00万元。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效率性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完成率

绩效目标完成率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已实现目标数与申报目标数的比率,区医保局2021年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18/18*100%)。

综上,本指标共2分,得2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

经检查各项目的实施情况,2021年,区医保局各项目均已按时完成。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四)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自评结果情况分析

区医保局未填报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充分,如未包括群众参保率、机构检查覆盖率等内容;报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如:未进行主要评价指标分析,对于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分析。依据评分细则,未完成自评报告扣2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指标设置不充分扣2分,共扣除4分。

综上,本指标共5分,得1分。

2.效果性情况分析

(1)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2021年,区医保局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安全高效,并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组织干部深入企业宣讲国家医保政策,先后为延百集团、延安民生百货等企业职工参保; (略) 域内基本医保、大病报销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行,实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服务;印发了《关于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功能,营造“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良好氛围。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30份,调查问卷围绕对是否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功能等内容进行调查;发放问卷30份,收回问卷30份,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群众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功能频率较高。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群众信访办理情况

2021年,区医保局接听12345热线和群众咨询电话966人次, (略) 民服务热线19起, (略) 民投诉建议进行解决反馈,办理率为100%。通过12345智慧服务平台和意见建议征求箱建立了便利的群众意见反映渠道。依据评分细则,未建立群众意见办理回复机制扣1分。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2分。

(3)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率

2021年,区医保局开展进乡镇、进村组、进小区、进农户等活动,接待咨询5万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向群众提供政策宣传和解读。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30份,参保单位发放问卷调查30份;共发放问卷60份,收回问卷60份;调查问卷围绕对医保各项政策了解程度等内容进行调查。依据评分原则,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群众对医保各项政策非常了解数量为80%-90%区间,扣1分。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2分。

(4)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30份,参保单位发放问卷调查30份。调查问卷围绕对医疗保障各项服务的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调查;发放问卷30份,收回问卷30份,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群众对医疗保障各项服务比较满意。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五、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医保工作是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最直接体现,很多群众对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等政策不知晓、不明了。

(二)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完整

区医保局2021年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总体目标设置不充分,如未包括群众参保率、机构检查覆盖率等内容;报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如:未进行主要评价指标分析,对于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分析。

六、建议

(一)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紧紧围绕总书记来陕考察、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讲话,医保新政策、新规定,采取召开培训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医药机构政策执行力。利用“3·15”、“12·4”、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各类宣传活动,设置政策宣传展板,制作政策宣传彩页,开展医保知识进乡镇、进村组、进小区、进广场、进农户活动,向群众宣传医疗保障、工伤生育保险、药品配送政策等知识,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绩效目标作用。

一是依据相关政策对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保障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利用。二是采用科学理念方法,合理、充分地设置指标值,达到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

七、附件

1.2021年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决算表

2.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情况表

4.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

陕西铧鼎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2月7日

摘 要

一、部门概述

(一)部门职能

1.宝塔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中、省、市、区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管理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制定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 (略) 市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 (略) 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指导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2.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主要职为:

(1)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落实;

(2)负责全区医保基金的运行管理;

(3)负责全区“两定机构”协议签订和管理工作。

3.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主要职责为:

(1)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工作;

(3)制定并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全区医疗单位药品采购票据的审查审核、集中结算与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在编人员8人,抽调人员4人,临聘人员3人。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科、法规监督科、医药监管科4个科室。

2019年7月,根据宝塔区委编委会《宝塔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区医保局下辖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和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两个下属单位。

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为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8名,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在编人员18人、政府聘用人员5人、协管员7人、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临聘人员1人。内设党政综合科、基金财务科、政策宣传科、信息网络科、职工医保科、城镇居民科、农村居民科、城区稽核科、农村稽查科、工伤生育科(门诊大病科)10个科室。

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人,干部5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在编人员5人、政府聘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2人。

(三)绩效目标

1.2021年,区医保局总体目标如下:

目标1: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各项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有效保障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工作正常运转;

目标2:推动执法体系建设,有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目标3: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

2.2021年,区医保局年度目标如下:

目标1: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目标2: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目标3: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目标4:建立健全药品集采相关制度,加强对药品集采工作的监管;

目标5:推动医保信息和建设,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1.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收入预算数2,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1.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42万元、其他收入122.9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35万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2,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77.52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8.40万元,农林水支出62.2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582.64万元,项目支出1,594.8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0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8.4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

3.结余情况

2021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系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结余。

(五)部门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资产总额16.0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0.22万元、其他应收款0.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72万元。

二、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等级评判标准

依据《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中;0-59分,为差。

(二)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打分,宝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4.50分,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医保工作是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最直接体现,很多群众对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等政策不知晓、不明了。

(二)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完整

区医保局2021年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总体目标设置不充分,如未包括群众参保率、机构检查覆盖率等内容;报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如:未进行主要评价指标分析,对于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分析。

四、建议

(一)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紧紧围绕总书记来陕考察、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讲话,医保新政策、新规定,采取召开培训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医药机构政策执行力。利用“3·15”、“12·4”、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各类宣传活动,设置政策宣传展板,制作政策宣传彩页,开展医保知识进乡镇、进村组、进小区、进广场、进农户活动,向群众宣传医疗保障、工伤生育保险、药品配送政策等知识,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绩效目标作用。

一是依据相关政策对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保障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利用。二是采用科学理念方法,合理、充分地设置指标值,达到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

报告正文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我 (略) 宝塔区财政局委托,依据《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 (略) 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延财办绩〔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8名,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科、法规监督科、医药监管科4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上级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负责管理监督全区医保基金,依法查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医保目录,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

2019年7月,根据宝塔区委编委会《宝塔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区医保局下辖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和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两个下属单位。

宝塔区医疗保险经办处,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8名,内设党政综合科、基金财务科、政策宣传科、信息网络科、职工医保科、城镇居民科、农村居民科、城区稽核科、农村稽查科、工伤生育科(门诊大病科)10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落实;负责全区医保基金的运行管理;负责全区“两定机构”协议签订和管理工作。

宝塔区药品采购配送中心,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全区医疗单位药品采购票据的审查审核、集中结算与管理工作。

(二)预算资金情况

1.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收入预算数2,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1.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42万元、其他收入122.9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6.35万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数2,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77.52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8.40万元,农林水支出62.2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582.64万元,项目支出1,594.8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0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8.4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

3.结余情况

2021年末结转结余0.22万元,系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结余。

(三)部门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资产总额16.0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0.22万元、其他应收款0.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72万元。

(四)绩效目标

2021年,区医保局年度目标如下:

目标1: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目标2: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目标3: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目标4:建立健全药品集采相关制度,加强对药品集采工作的监管;

目标5:推动医保信息和建设,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二、评价工作简述

(一)评价目的

对部门利用预算资金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评价,促进单位增强资金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管理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21号);

(2)《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9〕9号);

(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4)《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延财办绩〔2016〕14号);

(5)《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6)《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7)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2.被评价部门相关财政资金管理文件

(1)预算管理制度;

(2)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合同管理制度;

(5)资产管理办法;

(6)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7)其他管理制度。

3.其他作为评价依据的材料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

(2)《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延区办字〔2019〕41号);

(3)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延区财绩〔2022〕8号);

(4)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资料。

(三)评价组织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过程,分5个阶段组织实施,每个阶段明确阶段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以此有计划按步骤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实施。

1.前期准备

(1)我们安排相关领域的专门人员,组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进行合理分工,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2)分别与宝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进行前期交流沟通,了解和掌握区医保局的基本情况、行业标准及政策要求,搜集评价依据及相关资料;

(3)依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和要求,结合区医保局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职能,制定本次绩效评价的基本思路,确定评价方法、评价原则、评价标准;

(4)依据《关于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宝塔区财政局的要求,科学制定本次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并与宝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进行交流沟通,并取得确认函,以此作为本次绩效评价的工作方向和实施依据。

2.组织实施

(1)收集基础资料。对区医保局资金拨付文件、预算支出、项目实施资料等基础性文件进行收集。

(2)现场考评工作。工作小组深入区医保局,通过工作计划及总结,查看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

(3)开展满意度调查。本次绩效评价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在当地人群中展开,采用随机发放问卷的形式,满意度测评共发放问卷50份,并及时对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次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

3.资料信息汇总分析阶段

对工作现场取得评价数据、基础资料、佐证资料和访谈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纳,及时有效清理交叉重叠的数据信息,尤其是准确归集和鉴别重要性、支持性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并与成果资料进行比对分析、比对佐证,确保评价的真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成效和短板,真实有效的形成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和建议。

4.形成绩效评价初稿阶段

依据掌握的信息资料、分析结论和调查结果,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初稿,并与区医保局进行深入有效的意见交流,积极听取项目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依据反馈意见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得到区医保局的确认。

5.出具绩效评价报告阶段

依据区医保局反馈意见修改后的报告,送交宝塔区财政局审核,依据宝塔区财政局的审核意见,再次对评价报告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终稿,并上交宝塔区财政局。

三、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依据《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中;0-59分,为差。

按照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打分,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84.50分,评价结果等级为“良”,评分情况见下表:

一级指标评价得分表

评价指标

标准分值

绩效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指标

28

22.5

80.36%

过程指标

34

30

88.24%

产出指标

20

20

100.00%

效果指标

18

12

66.67%

合计

100

84.50

84.50%

绩效评价得分:84.50分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良

(二)部门整体支出所实现的主要绩效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严格落实总书记“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制定全区医疗保险征缴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时限、救助对象等内容,组织乡镇、办事处召开城乡居民参续保宣传动员会议,确保城乡居民按时参保缴费,及时享受待遇。2021年,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达到35万余人,城乡居民参保率逐年提升。同时,及时做好新生儿、退役士兵、回陕大学生等特殊人群的漏缴、补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2.及时报销群众医疗费用

报销城镇 (略) 312人次、368.余万元,报销区、 (略) 754人次、320余万元,报销职工门 (略) 大病补助523人次、340余万元,报销生育167人次、50余万元,报销门诊慢性病4785人、293.02万元。报销城乡 (略) 1300人次、1200余万元,报销区、 (略) 5400人次、830余万元,报销城乡居民门诊大病补助1800人次、820余万元。报销工伤事故82起、396余万元。

3.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运用交叉检查、专项核查、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将协议动态管理与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相结合,对319家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39家(其中暂停医保6家,追回资金28家,限期整改11家),扣除基金本金58万余元, (略) 民服务热线11起,办理率100%。

4.深化药品配送制度改革

放宽配送企业入库门槛,具有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药械采购平台入库手续,医保部门不再审核。取消配送企业数量限制,全市药品配送企业总数量不再受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招标、遴选确定的企业数量限制, (略) 药械采购平台信息库的配送企业均有资格为宝塔区各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药品。优化配送关系选择,严格落实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政策,不招标遴选限定本区域、本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不指定配送企业,不拒绝生产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进一步强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完成第一、第二批集采药品续签,第三、第四、第五批集采药品工作稳步推进,填报完成第六批集采药品(胰岛素专项)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

5.加强药品集采工作的监管

建立健全了药品集采相关制度,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保障药品集采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配送流程》,实行先审票后送货的原则,防范配送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要求医疗机构全部执行药品采购账务集中结算,杜绝现金购药现象发生。截至2021年9月, (略) 、 (略) 、 (略) (社卫中心)共集中采购药品2407.25万元,其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75.03万元, (略) 1135.18万元, (略) 397.40万元。我区药品欠款1670.72万元,较2019年7月药品欠款(2218.52万元)逐年减少,但回款压力依然很大,药品欠款主要集中 (略) ,欠1236.85万元。

6.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审查审核工作,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三看三问两访”,核实拟保障对象信息及家庭收入情况,确保医疗救助政策精准落实。2021年,“一站式”救助救助317人次,救助金额328.05万元。认定糖尿病患者334人、高血压患者1406人,同时患两病281人,享受政策补助143人次,报销2.36万元。

7.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

持续做好医保业务编码维护工作,维护两定机构协议300余份,区属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基本已审核上传,并获得国家赋码,药品、手术操作上传对应率达到99%以上,中草药上传对应达到96%以上,耗材、诊疗项目、疾病诊断等项目的上传对应也在稳步进行之中。印发《关于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引导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相关金融机构等授权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功能、应用范围及激活使用操作流程,不断提升社会认知度,大力营造“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良好氛围。

8.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在全区两定机构、医保业务大厅摆放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引导群众申请确认, (略) (略) 登记、出院结算、门诊和药店支付、个人权益查询、异地就医等业务场景应用,逐步实现银行APP、网上大厅及其它自助服务系统等授权认证渠道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召开专题培训会,邀请工程师通过入驻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操作、现场答疑解惑,现场解决医药机构医保平台建设和贯标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乡镇、进村组、进小区、进农户活动,接待咨询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

四、绩效管理和实现过程分析

(一)投入情况评价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

《 (略) 宝塔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延区办字〔2019〕41号)明确了区医保的主要工作职责,区医保局2021年制定了2个年度目标,分别是:

目标1: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目标2: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及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以上2个年度目标符合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同时符合本部门的职能,绩效目标设置具备合理性。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绩效目标充分性

区医保局2021年制定的年度绩效目标,能够体现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各项指标可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但三级指标设置不充分,如未设置群众参保率、机构检查覆盖率等工作内容,依据评分细则扣1.5分。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2.5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

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下设4个二级指标,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下设5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医疗救助资金对付率;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印制医保宣传资料;离休人员医疗费兑付率;开展专项检查。质量指标下设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工作持续开展;医疗救助资金及时兑付;离休人员医疗费及时兑付。时效指标下设2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项目期限;发放及时性。成本指标下设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医疗救助资金;工作经费;离休人员医疗费。

效益指标下设2个二级指标,为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下设2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发放周期;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可持续影响指标下设1个三级指标,为: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满意度指标下设1个二级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下设2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群众满意度。

同时,区医保局对三级指标进行了量化,如: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会议2次;开展专项检查6次。年度绩效目标可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任务,能够清晰、明确的进行衡量。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合理性

区医保局2021年预算编制符合本部门职责,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之间分配合理,本年未对专项资金进行预算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存在差异的情况。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预算编制规范性

区医保局2021年符合区财政当年度基本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和要求。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3)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数包括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区医保局2021年初预算478.62万元,本年度调整预算2,151.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42万元、其他收入122.97万元),预算调整率为455.00%(2,028.42/478.62*100%)。依据评分细则,预算调整率未调整为满分,每超过10%扣1分,扣完为止,共扣4分。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0分。

(4)预算完成率

区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2,177.74万元,预算完成数2,177.7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2,177.74/2,177.74*100%)。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二)过程情况评价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部门资金使用率

资金使用率为部门实际使用资金与到位资金的比率,区医保局2021年实际使用资金2,177.74万元,到位资金2,177.7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2,177.74/2,177.74*100%)。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结转结余率

结转结余率为部门当年度结转结余数额与当年度预算总额的比率,区医保局2021年结转结余数额0.22万元,预算总额2,177.74万元,结转结余率为1%(0.22/2,177.74*100%)。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

区医保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80万元,较2020年预算支出1.94万元增加3.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下属单位区医保经办处本年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增加,导致车辆租赁费相应增加。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98.97%((5.80-1.94)/1.94*100%),依据评分细则,三公经费变动率大于0,不得分。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0分。

(4)财务合规性

区医保局2021年各项支出均按照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履行报批手续,未发生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置项目专项核算。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5)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区医保局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部门预算已公开,决算按照区政府的安排暂未公开。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程序

区医保局2021年各项目的设立均按相关法规、政策履行报批程续,且项目的申报、审复程序符合区医保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项目监管

区医保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并对本年度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监控且出具评价报告、监控表,评价等级均为优。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区医保局在资产管理办法中资产的管理做了相关规定,要求局机关资产由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实施财务会计监督。购置固定资产应先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购置后由资产管理员和申请部门共同查验清点,办理入库手续。资产领用由申请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局办公室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并编制《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经查看2021年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4.人员管理情况分析

人员管理使用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分析,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本年度在编人数与核定编制数的比率(含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区医保局部门整体共核定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名,事业编制人员34名),2021年底在职人数为58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人员8人,事业编制在编人员23人,抽调人员4人,政府聘用人员6人、协管员7人、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临聘人员6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97.61%(41/42*100%)。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5.制度管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医保局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与绩效评价、预算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对收入、支出的范围、核算、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管理部门职责,对专项资金的论证、申请、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宝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延区财绩〔202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区医保局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区医保局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区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评价与监督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从检查及了解的情况看,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内容比较完整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内控建设情况

区医保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成立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财务制度、财务监督方面进行了规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评价与监督制度》对行政管理内控措施、内外监督控制建设、廉政教育内控、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填写并上报了2021年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三)产出情况评价分析

1.业务管理情况分析

(1)医保参保覆盖率

为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区财政局组织乡镇、办事处召开城乡居民参续保宣传动员会议,落实包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按时参保缴费,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021年底,宝塔区2022年度参保人数*人,参保率达到99%。 (略) 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予以全额补贴,脱贫人员只需缴纳160元便可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

为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区医保局运用数据筛查、专项稽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将协议动态管理与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相结合,对319家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3)健康扶贫方面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区医保局向财政争取加大了特殊人群参保补助,2021年底特殊群体参保率达到100%。制定了《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方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对脱贫户定期进行返贫返贫动态监测,采取“回头看”、到村“六查”到户“六问”等行动,通过电话抽查、入户抽查、督导检查等方式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检查及了解相关业务资料,2021年度医保扶贫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4)协议管理方面

区医保局与协议医药机构、医疗机构共347家,签订合同347家,签订率为100%。建立健全了药品集采相关制度,本年监督检查达到50次,对被管理机构人员从业资质、执行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进货渠道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5)基金日常监管工作

2021年,区医保局对319家两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2家(其中:暂停医保6家、追回资金36家、限期整改11家),追回重复报销费用1.20万元,扣除基金本金81.00万元。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2.效率性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完成率

绩效目标完成率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已实现目标数与申报目标数的比率,区医保局2021年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18/18*100%)。

综上,本指标共2分,得2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

经检查各项目的实施情况,2021年,区医保局各项目均已按时完成。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四)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自评结果情况分析

区医保局未填报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充分,如未包括群众参保率、机构检查覆盖率等内容;报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如:未进行主要评价指标分析,对于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分析。依据评分细则,未完成自评报告扣2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指标设置不充分扣2分,共扣除4分。

综上,本指标共5分,得1分。

2.效果性情况分析

(1)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2021年,区医保局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安全高效,并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组织干部深入企业宣讲国家医保政策,先后为延百集团、延安民生百货等企业职工参保; (略) 域内基本医保、大病报销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行,实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服务;印发了《关于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功能,营造“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良好氛围。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30份,调查问卷围绕对是否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功能等内容进行调查;发放问卷30份,收回问卷30份,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群众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功能频率较高。

综上,本指标共4分,得4分。

(2)群众信访办理情况

2021年,区医保局接听12345热线和群众咨询电话966人次, (略) 民服务热线19起, (略) 民投诉建议进行解决反馈,办理率为100%。通过12345智慧服务平台和意见建议征求箱建立了便利的群众意见反映渠道。依据评分细则,未建立群众意见办理回复机制扣1分。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2分。

(3)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率

2021年,区医保局开展进乡镇、进村组、进小区、进农户等活动,接待咨询5万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向群众提供政策宣传和解读。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30份,参保单位发放问卷调查30份;共发放问卷60份,收回问卷60份;调查问卷围绕对医保各项政策了解程度等内容进行调查。依据评分原则,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群众对医保各项政策非常了解数量为80%-90%区间,扣1分。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2分。

(4)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30份,参保单位发放问卷调查30份。调查问卷围绕对医疗保障各项服务的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调查;发放问卷30份,收回问卷30份,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群众对医疗保障各项服务比较满意。

综上,本指标共3分,得3分。

五、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医保工作是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最直接体现,很多群众对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等政策不知晓、不明了。

(二)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完整

区医保局2021年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总体目标设置不充分,如未包括群众参保率、机构检查覆盖率等内容;报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如:未进行主要评价指标分析,对于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分析。

六、建议

(一)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紧紧围绕总书记来陕考察、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讲话,医保新政策、新规定,采取召开培训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医药机构政策执行力。利用“3·15”、“12·4”、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各类宣传活动,设置政策宣传展板,制作政策宣传彩页,开展医保知识进乡镇、进村组、进小区、进广场、进农户活动,向群众宣传医疗保障、工伤生育保险、药品配送政策等知识,不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绩效目标作用。

一是依据相关政策对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保障财政资金合理有效利用。二是采用科学理念方法,合理、充分地设置指标值,达到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

七、附件

1.2021年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决算表

2.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情况表

4.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函

陕西铧鼎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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