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宁福宁医院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宁福宁医院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 (略) 洛宁县永宁大道与同心路交叉口东北角 |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宁县残 (略) 内,利用现有残疾人康复中心楼进行改造、装修后服务患者,建筑面积5523m2。科室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儿科,设置床位99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 | 1、施工期污染治理: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施工期施工材料均放于室内,减少扬尘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略) 政管网。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维护,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堆放暂存,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处理。 2、营运期废水治理: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水及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洛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洛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营运期废气治理:污水处理站各单元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气体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4、营运期噪声治理:项目运行过程中水泵、风机等噪声设备均设置在房间内,且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车量管理,禁止鸣笛,项目东、南、北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西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5、营运期固体废物治理:院区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并落实贮存、转运、处置等措施。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的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7.环境风险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杜绝病原污染事故的发生。 | |
环评机构:河南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 (略) 洛宁县永宁大道与同心路交叉口东北角 |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宁县残 (略) 内,利用现有残疾人康复中心楼进行改造、装修后服务患者,建筑面积5523m2。科室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儿科,设置床位99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 | 1、施工期污染治理: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施工期施工材料均放于室内,减少扬尘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略) 政管网。施工期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维护,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堆放暂存,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处理。 2、营运期废水治理: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水及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洛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洛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营运期废气治理:污水处理站各单元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气体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4、营运期噪声治理:项目运行过程中水泵、风机等噪声设备均设置在房间内,且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车量管理,禁止鸣笛,项目东、南、北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西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5、营运期固体废物治理:院区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并落实贮存、转运、处置等措施。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的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7.环境风险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杜绝病原污染事故的发生。 | |
环评机构:河南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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