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坪县光雲煤业有限公司嘎苴思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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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坪县光雲煤业有限公司嘎苴思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坪县光雲煤业有限公司嘎苴思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 (略) 嘎苴思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华 (略) 油米塘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编:*

项目名称

华 (略) 嘎苴思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华坪县船房乡嘎苴村委会

建设单位

华 (略)

评价单位

云南科环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华坪县船房乡嘎苴村委会,嘎苴思棉煤 (略) 华坪县西部煤炭矿区,为整合重组保留煤矿,整合华 (略) 思棉煤矿、华 (略) 嘎苴煤矿,办理了产能置换方案,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文件(丽发改煤管〔2020〕249号), (略) 能源局核准批复(云能源煤炭〔2022〕139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华坪县西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不涉及特殊敏感区,井口及地面设施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落实了《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06-02-*。矿区面积3.5459km2,设计开采深度为+1900m~+1200m米,含可采煤层3层(C1、C2?、C3)。设计可采储量549.68万吨,生产能力由整合前的15万吨/年提高至30万吨/年,矿井设计服务年限13.09年;全井田划分为2个水平7个采区,采用平硐开拓、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改造利用原嘎苴煤矿主井、副井、杨柳湾风井为主平硐、副平硐、二号风井,改造利用原思棉煤矿主井、一号风井为一号风井、三号风井,新建四号风井,原思棉煤矿副井、二号风井废弃封闭,场地实施恢复治理。项目依托原工业场地建设,新增风井口场地,主工业场地布设井筒出口、储煤棚、矸石转运棚、黄土堆棚、污水处理站等地面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副工业场地布设井筒出口、临时排矸场、机修间、油脂库、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作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进风井工业场地设置安全出口及通风机等。改扩建井下生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相应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9967.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6.5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项目总占地面积6.0448hm2,其中利用原有5.6648hm2,新增占地0.38hm2,通过对原工业场地内的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经植被恢复后,可以有效减少前期矿井生产过程中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破坏的自然植被均为项目区常见物种,不会对区域植物种类造成较大影响,评价区内发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有4个分布点,均不在施工占地范围内,对有红椿的区域进行围挡,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识等;施工设计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规划永久占地建筑、临时施工场地,避开长势较好的自然植被。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可降低对动物的影响。因此,项目施工过程对动物的影响小,不会导致动物数量发生根本性改变,也不会对区域动物多样性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废气:本次改造升级工程施工集中在主井工业场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配备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在各产尘点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干燥天气时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混凝土搅拌场应选在背风的地方,并进行必要的遮挡;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并尽量减缓行驶速度,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使用的水泥、砂石等物料堆放时应进行遮盖,运输时应采用封闭式车厢运输。

废水:施工期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回用水设施。施工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区临时设置的容积5m3的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较严值,含盐量小于1000mg/L后回用于井下防尘消防洒水及地面施工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用于农灌;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及施工道路洒水降尘。

噪声: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设备,产噪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固体废物:巷道掘进矸石运至矸石堆存棚临时贮存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913.262t,按照当地住建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施工高峰期垃圾产生量为25kg/d,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船房乡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营期:

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已与矿区范围内的农户签订了搬迁协议,船方乡人民政府已出具《船房乡人民政府关于华 (略) 嘎苴思棉煤矿矿区范围内受影响农户搬迁补偿方案》,方案明确矿区内97农户(其中已搬迁88户,未搬迁9户)搬迁至嘎佐村委会及万家坪,搬迁时间为项目验收之前,均不在沉降影响范围内。搬迁后项目地表沉降对居民点影响小。位于矿区22号拐点坐标附近矿区边缘的华永线手船段,采取边缘预留30m保安煤柱,对华永线影响较小。地面设施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采沉陷对永久基本农田造成的影响总体可控;井田边界、工业场地、乌木河、主要巷道留设保护煤柱;项目矿区范围内公益林及天然林均位于轻度损毁区范围内,通过短时的自然修复后,可恢复原有林业用地功能的影响区域,沉降对公益林及天然林影响较小。项目沉降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沉降对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避让主井工业场地范围内存在的3株红椿,对距离污水处理站施工区较近的红椿采取围挡并进行挂牌保护,不得占用、砍伐。在施工设计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规划永久占地建筑、临时施工场地,避开长势较好的自然植被,尤其是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尽量选择荒草地,并优化布置,减少占地及减少林木砍伐。综上,矿井开采对国家II级保护植物红椿影响小;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和对煤炭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废气:矿井开采产出的煤炭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转载点应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加强对转载点、栈桥地面落煤的清运,在矿井地面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防止尘源扩散,其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有效控制;储煤棚和临时矸石转运棚设四面围挡和顶棚,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装卸、转载环节进行洒水降尘;运煤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途经居民点处减速慢行。项目为低瓦斯矿井,本矿井不设瓦斯抽排系统,瓦斯可达标排放。项目瓦斯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大的影响

废水:矿井井下排水、初期雨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沉淀+pH调节+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 矿井水处理站1个,分阶段建设,+1450m水平上山开采阶段(101采区、102采区及103采区,服务年限6.39年),设置规模不低于20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1450m水平下山开采阶段(104采区、105采区及106采区,服务年限4.6年),设置规模不低于30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1250m水平开采阶段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不低于5000m3/d;)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较严值,含盐量小于1000mg/L后,部分回用于井下防尘、地面防尘、黄泥灌浆、绿化、生态恢复,回用不完部分用于周边农业灌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主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130m3/d,“A2/O法+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副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30m3/d,“A2/O法+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设置250m3清水暂存池)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矿区生态恢复用水。由于+1250m水平201采区开采阶段服务年限仅1.91年,且在前两阶段开采完成后再进行开采,开采时间为10.99年以后,+1250m水平201采区在开采过程中逐步寻找综合回用途径,如无可行的矿井水回用途径,暂不开采201采区。

噪声:对于空压机需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音器的措施进行降噪;通风机增设消音器;空压机、风机、机修设备、坑木房设备和污水处理水泵均采取减震措施、建筑隔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在高噪声建筑物,如风机房、空压机房、坑木加工房、绞车房、机修间周围加强绿化。

固废:煤矿矸石在矸石转运棚暂存后全部外售给华坪县 (略) 煤矸石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混入原煤进入选厂洗选后做产品外售;黄土筛分废石统一收集后定期暂存后做矿区及周边道路修缮材料;矿车采用锂电池,废电池集中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矿井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贮存及管理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原则保护地下水。源头控制:临时储煤棚、临时矸石堆场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围挡,场地硬化,四周设截排水沟,矸石及时清运。机修间、油脂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油脂库、机修间、地面变电所集油坑。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机修车间、油脂库、地面变电所集油坑,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为矿井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矿井水事故池、隔油池等防渗层的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K≤10-7cm/s。生产高位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矸石转运棚、堆煤棚、滑坡煤仓、办公生活区及运输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跟踪监测:共设置1个跟踪监测井,工业场地下游20m(矿井水处理站下游40m)处设跟踪监测井,监测井深度应低于煤矿开采最低标高。同时对嘎佐村水源点、思棉村泉点、泡水麦地泉点、麻家岩子泉点、副平硐上游泉点水量、水位进行同步监测;在主井工业场地外东南侧50m处耕地设置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重点针对砷、pH、含盐量等指标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及pH,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监测。

环境风险:根据不同的功能布局,对项目实施分区防渗;+1450m水平上山开采阶段,主井工业场地矿井水事故水池容积不低于500m3;+1450m水平下山开采阶段,事故水池容积不低于760m3;+1250m水平201采区开采时,事故水池容积不低于1260m3;主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事故池容积为130m3,副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容积为30m3。项目运行期间,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项目名称

华 (略) 油米塘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华坪县船房乡嘎苴村委会

建设单位

华 (略) 油米塘煤矿

评价单位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德茂村,油米塘煤 (略) 华坪县东部煤炭矿区,为单独保留煤矿,办理了产能置换方案,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文件(丽发改煤管〔2020〕25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丽发改煤管〔2020〕67号) (略) 能源局同意核准延期回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华坪县东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不涉及特殊敏感区,井口及地面设施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落实了《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06-02-*。矿区面积2.1729km2,设计开采深度为+1600m~+1050m米,含可采煤层4层(C1a、C2a、C5b、C7)。设计可采储量545.5万吨,生产能力由原15万吨/年提高至30万吨/年,矿井设计服务年限13年;全井田划分为1个水平4个采(盘)区,采用平硐开拓、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改造利用原有井筒为主平硐、副平硐、西翼回风斜井。项目依托部分原工业场地建设,新增副平硐工业场地用地,拆除回风斜井工业场地内原有建筑物,进行植被恢复。主工业场地布设井筒出口、储煤棚、机修间、污水处理站等地面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副工业场地布设井筒出口、矸石转运棚、油脂库、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作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西翼回风斜井工业场地设置通风机及值班室等。改扩建井下生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相应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5969.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6.1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主平硐工业场地属利用原有,不新增用地;副平硐工程将新增用地0.928hm2,新增地块占地类型为芒果园;回风斜井工业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拆除及3#矸石转运场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为2.4087hm2,经植被恢复后,可以有效减少前期矿井生产过程中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生态评价范围内共涉胸径≥20cm 的红椿共计4株,全部位于矿井范围外,其中3株位于主平硐工业场地外东侧,1株位于矿井拐点25、26之间西侧区域。环评建议建设单位下阶段须对胸径≥20cm的4株红椿都进行挂牌保护,并在矿井生产人员及当地社区开展一定的宣传教育,禁止乱砍滥伐,本次升级改造对红椿影响小。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可降低对动物的影响。因此,项目施工过程对动物的影响小,不会导致动物数量发生根本性改变,也不会对区域动物多样性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废气:配备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在各产尘点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干燥天气时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混凝土搅拌场应选在背风的地方,并进行必要的遮挡;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并尽量减缓行驶速度,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使用的水泥、砂石等物料堆放时应进行遮盖,运输时应采用封闭式车厢运输。

废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先于主体工程新建。施工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区临时设置容积3m3的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矿井水经改造后的矿井水处理站(规模2000m3/d,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较严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用水等,剩余外排至新庄河;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主平硐工业场地处理规模为100m3/d,副平硐工业场地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

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禁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物料进场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等措施,项目施工对周围村民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且施工过程是暂时的,施工噪声的不利影响会随施工结束而停止。

固体废物:巷道掘进矸石运至矸石堆存棚临时贮存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石产生量为30362.18m3,外售给周边建筑石料加工厂以及用于周边道路铺路。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能回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由施工方用于场地平整,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并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油米塘村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并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

生态环境:矿井留设20m边界煤柱。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开采过程中,业主方仍应长期对采区附近地面移动、地表变形进行长期监测并记录存档,一旦发现因开采造成周围村庄建筑物受损,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及时查明原因后,需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治理、补救。项目开采过程中对井田外居民点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油米塘煤矿周边分布的丽维公路(G353国道)整体位于矿区范围外南侧,道路距离矿井采区最近距离为185m,矿井采区周围均设置了保护煤柱,对矿井开采对G353国道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红椿大树进行挂牌保护,并严禁破坏;建设单位定期对矿井生产员工进行宣传,禁止砍伐红椿。对普通鵟、红隼、小角蟾、八线腹链蛇和黑眉锦蛇加强保护,避免伤害到从周围地区进入评价区的保护物种。开采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制定矿区地表移动长期监测计划,建立移动监测设施,实时对采区附近地面移动、地表变形进行长期监测并记录存档,一旦发现因开采造成周围村庄建筑物受损,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及时查明原因后,需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治理、补救。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和对煤炭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废气:矿井开采产出的煤炭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转载点应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加强对转载点、栈桥地面落煤的清运,在矿井地面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防止尘源扩散,其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有效控制;储煤棚和临时矸石转运棚设四面围挡和顶棚,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装卸、转载环节进行洒水降尘;运煤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途经居民点处减速慢行。项目为低瓦斯矿井,本矿井不设瓦斯抽排系统,瓦斯可达标排放。项目瓦斯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大的影响。

废水:矿井水、主井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矿井水处理站(规模2000m3/d,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较严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地面消防及生产、井下消防及防尘洒水等,剩余部分外排至新庄河;副平硐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晴天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主平硐工业场地处理规模为100m3/d,副平硐工业场地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工艺AO生物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为避免生活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废水外排,1#、2#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容积分别为20m3、8m3。为避免矿井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废水外排,矿井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容积为400m3。当项目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时,先将废水存于事故池,待故障解除后返回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对于空压机需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音器的措施进行降噪;通风机增设消音器;空压机、风机、机修设备、坑木房设备和污水处理水泵均采取减震措施、建筑隔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在高噪声建筑物,如风机房、空压机房、坑木加工房、绞车房、机修间周围加强绿化。

固废:矸石主要由华坪县 (略) 自行进厂拉运制砖,矿井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干化处理后,掺入原煤作为产品销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连同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油米塘村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并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机修废油用桶集中收集后,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管理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废锂电池属一般固废,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全部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原则保护地下水。源头控制:临时储煤棚、临时矸石堆场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围挡,场地硬化,四周设截排水沟,矸石及时清运。机修间、油脂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油脂库、机修间(含综采设备间)。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机修间和油脂库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10-7cm/s。一般防渗区为储煤棚、矸石转运棚、矿井水处理站(含事故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含事故池)、隔油池、化粪池、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防渗效果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跟踪监测:矿井水处理站下游1m处设置1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主井工业场地外东南侧耕地设置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及pH,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监测。

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及次氯酸钠,根据不同的功能布局,对项目实施分区防渗;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废机油的来源、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容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容器。为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建议日常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将环境风险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日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坪县光雲煤业有限公司嘎苴思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 (略) 嘎苴思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华 (略) 油米塘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编:*

项目名称

华 (略) 嘎苴思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华坪县船房乡嘎苴村委会

建设单位

华 (略)

评价单位

云南科环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华坪县船房乡嘎苴村委会,嘎苴思棉煤 (略) 华坪县西部煤炭矿区,为整合重组保留煤矿,整合华 (略) 思棉煤矿、华 (略) 嘎苴煤矿,办理了产能置换方案,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文件(丽发改煤管〔2020〕249号), (略) 能源局核准批复(云能源煤炭〔2022〕139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华坪县西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不涉及特殊敏感区,井口及地面设施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落实了《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06-02-*。矿区面积3.5459km2,设计开采深度为+1900m~+1200m米,含可采煤层3层(C1、C2?、C3)。设计可采储量549.68万吨,生产能力由整合前的15万吨/年提高至30万吨/年,矿井设计服务年限13.09年;全井田划分为2个水平7个采区,采用平硐开拓、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改造利用原嘎苴煤矿主井、副井、杨柳湾风井为主平硐、副平硐、二号风井,改造利用原思棉煤矿主井、一号风井为一号风井、三号风井,新建四号风井,原思棉煤矿副井、二号风井废弃封闭,场地实施恢复治理。项目依托原工业场地建设,新增风井口场地,主工业场地布设井筒出口、储煤棚、矸石转运棚、黄土堆棚、污水处理站等地面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副工业场地布设井筒出口、临时排矸场、机修间、油脂库、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作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进风井工业场地设置安全出口及通风机等。改扩建井下生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相应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9967.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6.5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项目总占地面积6.0448hm2,其中利用原有5.6648hm2,新增占地0.38hm2,通过对原工业场地内的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经植被恢复后,可以有效减少前期矿井生产过程中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破坏的自然植被均为项目区常见物种,不会对区域植物种类造成较大影响,评价区内发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有4个分布点,均不在施工占地范围内,对有红椿的区域进行围挡,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识等;施工设计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规划永久占地建筑、临时施工场地,避开长势较好的自然植被。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可降低对动物的影响。因此,项目施工过程对动物的影响小,不会导致动物数量发生根本性改变,也不会对区域动物多样性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废气:本次改造升级工程施工集中在主井工业场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配备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在各产尘点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干燥天气时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混凝土搅拌场应选在背风的地方,并进行必要的遮挡;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并尽量减缓行驶速度,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使用的水泥、砂石等物料堆放时应进行遮盖,运输时应采用封闭式车厢运输。

废水:施工期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回用水设施。施工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区临时设置的容积5m3的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较严值,含盐量小于1000mg/L后回用于井下防尘消防洒水及地面施工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用于农灌;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及施工道路洒水降尘。

噪声: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设备,产噪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固体废物:巷道掘进矸石运至矸石堆存棚临时贮存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913.262t,按照当地住建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施工高峰期垃圾产生量为25kg/d,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船房乡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营期:

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已与矿区范围内的农户签订了搬迁协议,船方乡人民政府已出具《船房乡人民政府关于华 (略) 嘎苴思棉煤矿矿区范围内受影响农户搬迁补偿方案》,方案明确矿区内97农户(其中已搬迁88户,未搬迁9户)搬迁至嘎佐村委会及万家坪,搬迁时间为项目验收之前,均不在沉降影响范围内。搬迁后项目地表沉降对居民点影响小。位于矿区22号拐点坐标附近矿区边缘的华永线手船段,采取边缘预留30m保安煤柱,对华永线影响较小。地面设施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采沉陷对永久基本农田造成的影响总体可控;井田边界、工业场地、乌木河、主要巷道留设保护煤柱;项目矿区范围内公益林及天然林均位于轻度损毁区范围内,通过短时的自然修复后,可恢复原有林业用地功能的影响区域,沉降对公益林及天然林影响较小。项目沉降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沉降对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避让主井工业场地范围内存在的3株红椿,对距离污水处理站施工区较近的红椿采取围挡并进行挂牌保护,不得占用、砍伐。在施工设计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规划永久占地建筑、临时施工场地,避开长势较好的自然植被,尤其是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尽量选择荒草地,并优化布置,减少占地及减少林木砍伐。综上,矿井开采对国家II级保护植物红椿影响小;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和对煤炭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废气:矿井开采产出的煤炭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转载点应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加强对转载点、栈桥地面落煤的清运,在矿井地面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防止尘源扩散,其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有效控制;储煤棚和临时矸石转运棚设四面围挡和顶棚,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装卸、转载环节进行洒水降尘;运煤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途经居民点处减速慢行。项目为低瓦斯矿井,本矿井不设瓦斯抽排系统,瓦斯可达标排放。项目瓦斯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大的影响

废水:矿井井下排水、初期雨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沉淀+pH调节+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 矿井水处理站1个,分阶段建设,+1450m水平上山开采阶段(101采区、102采区及103采区,服务年限6.39年),设置规模不低于20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1450m水平下山开采阶段(104采区、105采区及106采区,服务年限4.6年),设置规模不低于30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1250m水平开采阶段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不低于5000m3/d;)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较严值,含盐量小于1000mg/L后,部分回用于井下防尘、地面防尘、黄泥灌浆、绿化、生态恢复,回用不完部分用于周边农业灌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主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130m3/d,“A2/O法+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副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30m3/d,“A2/O法+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设置250m3清水暂存池)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矿区生态恢复用水。由于+1250m水平201采区开采阶段服务年限仅1.91年,且在前两阶段开采完成后再进行开采,开采时间为10.99年以后,+1250m水平201采区在开采过程中逐步寻找综合回用途径,如无可行的矿井水回用途径,暂不开采201采区。

噪声:对于空压机需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音器的措施进行降噪;通风机增设消音器;空压机、风机、机修设备、坑木房设备和污水处理水泵均采取减震措施、建筑隔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在高噪声建筑物,如风机房、空压机房、坑木加工房、绞车房、机修间周围加强绿化。

固废:煤矿矸石在矸石转运棚暂存后全部外售给华坪县 (略) 煤矸石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混入原煤进入选厂洗选后做产品外售;黄土筛分废石统一收集后定期暂存后做矿区及周边道路修缮材料;矿车采用锂电池,废电池集中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矿井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贮存及管理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原则保护地下水。源头控制:临时储煤棚、临时矸石堆场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围挡,场地硬化,四周设截排水沟,矸石及时清运。机修间、油脂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油脂库、机修间、地面变电所集油坑。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机修车间、油脂库、地面变电所集油坑,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为矿井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矿井水事故池、隔油池等防渗层的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K≤10-7cm/s。生产高位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矸石转运棚、堆煤棚、滑坡煤仓、办公生活区及运输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跟踪监测:共设置1个跟踪监测井,工业场地下游20m(矿井水处理站下游40m)处设跟踪监测井,监测井深度应低于煤矿开采最低标高。同时对嘎佐村水源点、思棉村泉点、泡水麦地泉点、麻家岩子泉点、副平硐上游泉点水量、水位进行同步监测;在主井工业场地外东南侧50m处耕地设置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重点针对砷、pH、含盐量等指标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及pH,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监测。

环境风险:根据不同的功能布局,对项目实施分区防渗;+1450m水平上山开采阶段,主井工业场地矿井水事故水池容积不低于500m3;+1450m水平下山开采阶段,事故水池容积不低于760m3;+1250m水平201采区开采时,事故水池容积不低于1260m3;主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事故池容积为130m3,副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容积为30m3。项目运行期间,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项目名称

华 (略) 油米塘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华坪县船房乡嘎苴村委会

建设单位

华 (略) 油米塘煤矿

评价单位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德茂村,油米塘煤 (略) 华坪县东部煤炭矿区,为单独保留煤矿,办理了产能置换方案,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文件(丽发改煤管〔2020〕25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丽发改煤管〔2020〕67号) (略) 能源局同意核准延期回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华坪县东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不涉及特殊敏感区,井口及地面设施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落实了《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06-02-*。矿区面积2.1729km2,设计开采深度为+1600m~+1050m米,含可采煤层4层(C1a、C2a、C5b、C7)。设计可采储量545.5万吨,生产能力由原15万吨/年提高至30万吨/年,矿井设计服务年限13年;全井田划分为1个水平4个采(盘)区,采用平硐开拓、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改造利用原有井筒为主平硐、副平硐、西翼回风斜井。项目依托部分原工业场地建设,新增副平硐工业场地用地,拆除回风斜井工业场地内原有建筑物,进行植被恢复。主工业场地布设井筒出口、储煤棚、机修间、污水处理站等地面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副工业场地布设井筒出口、矸石转运棚、油脂库、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作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西翼回风斜井工业场地设置通风机及值班室等。改扩建井下生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相应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5969.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6.1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主平硐工业场地属利用原有,不新增用地;副平硐工程将新增用地0.928hm2,新增地块占地类型为芒果园;回风斜井工业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拆除及3#矸石转运场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为2.4087hm2,经植被恢复后,可以有效减少前期矿井生产过程中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生态评价范围内共涉胸径≥20cm 的红椿共计4株,全部位于矿井范围外,其中3株位于主平硐工业场地外东侧,1株位于矿井拐点25、26之间西侧区域。环评建议建设单位下阶段须对胸径≥20cm的4株红椿都进行挂牌保护,并在矿井生产人员及当地社区开展一定的宣传教育,禁止乱砍滥伐,本次升级改造对红椿影响小。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可降低对动物的影响。因此,项目施工过程对动物的影响小,不会导致动物数量发生根本性改变,也不会对区域动物多样性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废气:配备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在各产尘点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干燥天气时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混凝土搅拌场应选在背风的地方,并进行必要的遮挡;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并尽量减缓行驶速度,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使用的水泥、砂石等物料堆放时应进行遮盖,运输时应采用封闭式车厢运输。

废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先于主体工程新建。施工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区临时设置容积3m3的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矿井水经改造后的矿井水处理站(规模2000m3/d,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较严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用水等,剩余外排至新庄河;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主平硐工业场地处理规模为100m3/d,副平硐工业场地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

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禁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物料进场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等措施,项目施工对周围村民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且施工过程是暂时的,施工噪声的不利影响会随施工结束而停止。

固体废物:巷道掘进矸石运至矸石堆存棚临时贮存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石产生量为30362.18m3,外售给周边建筑石料加工厂以及用于周边道路铺路。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能回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由施工方用于场地平整,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并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油米塘村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并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

生态环境:矿井留设20m边界煤柱。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开采过程中,业主方仍应长期对采区附近地面移动、地表变形进行长期监测并记录存档,一旦发现因开采造成周围村庄建筑物受损,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及时查明原因后,需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治理、补救。项目开采过程中对井田外居民点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油米塘煤矿周边分布的丽维公路(G353国道)整体位于矿区范围外南侧,道路距离矿井采区最近距离为185m,矿井采区周围均设置了保护煤柱,对矿井开采对G353国道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红椿大树进行挂牌保护,并严禁破坏;建设单位定期对矿井生产员工进行宣传,禁止砍伐红椿。对普通鵟、红隼、小角蟾、八线腹链蛇和黑眉锦蛇加强保护,避免伤害到从周围地区进入评价区的保护物种。开采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制定矿区地表移动长期监测计划,建立移动监测设施,实时对采区附近地面移动、地表变形进行长期监测并记录存档,一旦发现因开采造成周围村庄建筑物受损,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及时查明原因后,需及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治理、补救。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和对煤炭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废气:矿井开采产出的煤炭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转载点应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加强对转载点、栈桥地面落煤的清运,在矿井地面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防止尘源扩散,其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有效控制;储煤棚和临时矸石转运棚设四面围挡和顶棚,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装卸、转载环节进行洒水降尘;运煤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超载,途经居民点处减速慢行。项目为低瓦斯矿井,本矿井不设瓦斯抽排系统,瓦斯可达标排放。项目瓦斯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大的影响。

废水:矿井水、主井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矿井水处理站(规模2000m3/d,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较严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地面消防及生产、井下消防及防尘洒水等,剩余部分外排至新庄河;副平硐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晴天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主平硐工业场地处理规模为100m3/d,副平硐工业场地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工艺AO生物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为避免生活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废水外排,1#、2#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容积分别为20m3、8m3。为避免矿井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废水外排,矿井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容积为400m3。当项目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时,先将废水存于事故池,待故障解除后返回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对于空压机需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音器的措施进行降噪;通风机增设消音器;空压机、风机、机修设备、坑木房设备和污水处理水泵均采取减震措施、建筑隔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在高噪声建筑物,如风机房、空压机房、坑木加工房、绞车房、机修间周围加强绿化。

固废:矸石主要由华坪县 (略) 自行进厂拉运制砖,矿井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干化处理后,掺入原煤作为产品销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连同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油米塘村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并与该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机修废油用桶集中收集后,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管理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废锂电池属一般固废,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全部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原则保护地下水。源头控制:临时储煤棚、临时矸石堆场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围挡,场地硬化,四周设截排水沟,矸石及时清运。机修间、油脂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油脂库、机修间(含综采设备间)。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机修间和油脂库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10-7cm/s。一般防渗区为储煤棚、矸石转运棚、矿井水处理站(含事故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含事故池)、隔油池、化粪池、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防渗效果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跟踪监测:矿井水处理站下游1m处设置1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主井工业场地外东南侧耕地设置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及pH,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监测。

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及次氯酸钠,根据不同的功能布局,对项目实施分区防渗;设置危险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废机油的来源、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贮存期间,定期对存储容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容器。为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建议日常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将环境风险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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