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州河、冷水河、那门河县级河长的通知(隆河长办发〔2023〕1号)
隆林各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州河、冷水河、那门河县级河长的通知(隆河长办发〔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河长会议面员单位:
根据《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隆办通〔2017〕102号),因自治县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新州河、冷水河、那门河县级河长及隆林各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世恩同志。请各有关河长制办公室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河长公示牌等有关信息更新及公告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2023年1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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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河长会议面员单位:
根据《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隆办通〔2017〕102号),因自治县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新州河、冷水河、那门河县级河长及隆林各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世恩同志。请各有关河长制办公室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河长公示牌等有关信息更新及公告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2023年1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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