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坤竹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教学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安徽坤竹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教学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智慧教学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2月27日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杭埠镇南聚工业园E区3号楼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 (略)
(略) 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智慧教学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 (略) 舒城县杭埠镇南聚工业园E区3号楼,租赁厂房面积为15302m2,预计年产智慧教学设备42500套、学校家具445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固化烘道产生的废气(固化有机废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
切割及焊接烟粉尘、喷砂粉尘治理措施:切割及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烟粉尘经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工序在密闭的喷砂机内进行,经喷砂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废气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打磨、喷塑粉尘治理措施:设置密闭的打磨房,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室半封闭,负压作业,喷塑粉尘经配套“旋风分离器+脉冲滤芯过滤器”回收,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固化烘道废气:固化通道进出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对烘道废气进行收集,热风炉采取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烘道废气与燃烧废气一起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表1中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塑废气治理措施:注塑区域密闭,注塑工位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烯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注塑工序采用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南聚工业园园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民主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设置专用空压机房;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喷塑工序回收的塑粉回用于生产;废滤芯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房,定期交由厂家回收;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房(建筑面积为10m2),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加盖密封收集、废活性炭袋装密封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智慧教学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2月27日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杭埠镇南聚工业园E区3号楼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 (略)
(略) 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智慧教学设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 (略) 舒城县杭埠镇南聚工业园E区3号楼,租赁厂房面积为15302m2,预计年产智慧教学设备42500套、学校家具445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固化烘道产生的废气(固化有机废气、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
切割及焊接烟粉尘、喷砂粉尘治理措施:切割及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烟粉尘经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工序在密闭的喷砂机内进行,经喷砂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废气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打磨、喷塑粉尘治理措施:设置密闭的打磨房,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室半封闭,负压作业,喷塑粉尘经配套“旋风分离器+脉冲滤芯过滤器”回收,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固化烘道废气:固化通道进出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对烘道废气进行收集,热风炉采取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烘道废气与燃烧废气一起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表1中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塑废气治理措施:注塑区域密闭,注塑工位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烯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注塑工序采用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南聚工业园园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民主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影响;设置专用空压机房;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喷塑工序回收的塑粉回用于生产;废滤芯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房,定期交由厂家回收;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房(建筑面积为10m2),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加盖密封收集、废活性炭袋装密封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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