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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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的通知

(略) 、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的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做到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现对全校范围内的各类办公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

二、登记备案对象

全校所有在用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具体包括:

(一) (略) 、职能部门、各单位主动建立的;

(二)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名称包含学校、二级机构名称或其他显著具有本校特征的;

(三)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学校范围内的;

符合以上任何一条的均在此次登记备案范围内。

三、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认真梳理排查所有在用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微博、抖音等官方新媒体账号,填写《安徽机电 (略) 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已开通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微博、抖音等官方新媒体账号的相关单位,要认真排查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行情况,同时填写《安徽机电 (略) 新媒体平台运行年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三)对于长期不用的QQ群、微信群,一年以上未更新的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微博、抖音等官方新媒体账号,要及时解散或注销;

(四)请于2023年1月6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经本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宣传部10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统战)部机电邮。联系人:赵晓梦,联系电话:0553-*。



附件:

1.《安徽机电 (略) 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登记表》

2.《安徽机电 (略) 新媒体平台运行年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月4日

(略) 、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的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做到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现对全校范围内的各类办公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

二、登记备案对象

全校所有在用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具体包括:

(一) (略) 、职能部门、各单位主动建立的;

(二)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名称包含学校、二级机构名称或其他显著具有本校特征的;

(三)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学校范围内的;

符合以上任何一条的均在此次登记备案范围内。

三、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认真梳理排查所有在用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微博、抖音等官方新媒体账号,填写《安徽机电 (略) 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已开通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微博、抖音等官方新媒体账号的相关单位,要认真排查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行情况,同时填写《安徽机电 (略) 新媒体平台运行年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三)对于长期不用的QQ群、微信群,一年以上未更新的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微博、抖音等官方新媒体账号,要及时解散或注销;

(四)请于2023年1月6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经本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宣传部10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统战)部机电邮。联系人:赵晓梦,联系电话:0553-*。



附件:

1.《安徽机电 (略) 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新媒体账号登记表》

2.《安徽机电 (略) 新媒体平台运行年审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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