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君鹏生物可降解材料(工业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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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君鹏生物可降解材料(工业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眉山 (略) 君鹏生物可降解材料(工业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山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君鹏生物可降解材料(工业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经济开发区(金沙坝城东电站大坝下游左岸300m处),租赁城东电站闲置工业用地15019.9㎡用于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建设5000平米钢结构生产厂房,购置初模、分丝等设备,建设两条生物可降解材料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建成后形成3万吨/年可降解材料产品(工业托盘)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气浮絮凝沉淀+AO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分丝设备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作为厂区绿化等杂用水,不外排。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采取打围作业,湿法作业。运营期在调料、成型和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由设置于2#厂房南侧的15m排气筒排放。卫生防护距离为2#车间外 50m,该范围内不得引入居民区、机关、食品厂、自来水水厂等对外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与本项目不相容的行业及敏感目标。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和二级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沉淀池沉渣、边角料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胶桶、废含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设置的1个标准的危废暂存间(20m2),分类规范收集、分区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置。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设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环境管理。危废暂存间、辅料库等采取重点防渗。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危废暂存间做好地面防渗、防漏措施,并设置备用收容设施和防范物资。设置容积300m3的废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每季度更换吸附处理的活性炭,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环境安全、消防等安全管理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109 t/a。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洪雅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


抄送:经开区管委会、执法二中队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眉山 (略) 君鹏生物可降解材料(工业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山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君鹏生物可降解材料(工业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经济开发区(金沙坝城东电站大坝下游左岸300m处),租赁城东电站闲置工业用地15019.9㎡用于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建设5000平米钢结构生产厂房,购置初模、分丝等设备,建设两条生物可降解材料生产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建成后形成3万吨/年可降解材料产品(工业托盘)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气浮絮凝沉淀+AO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分丝设备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作为厂区绿化等杂用水,不外排。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采取打围作业,湿法作业。运营期在调料、成型和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由设置于2#厂房南侧的15m排气筒排放。卫生防护距离为2#车间外 50m,该范围内不得引入居民区、机关、食品厂、自来水水厂等对外环境要求较高的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与本项目不相容的行业及敏感目标。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和二级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沉淀池沉渣、边角料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胶桶、废含油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设置的1个标准的危废暂存间(20m2),分类规范收集、分区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置。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设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环境管理。危废暂存间、辅料库等采取重点防渗。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危废暂存间做好地面防渗、防漏措施,并设置备用收容设施和防范物资。设置容积300m3的废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每季度更换吸附处理的活性炭,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环境安全、消防等安全管理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109 t/a。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洪雅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


抄送:经开区管委会、执法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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