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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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县洪川镇,建设内容 (略) 生活污水净化厂二期扩容工程和城区管网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用地为一期预留用地,不新增用地,设计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井+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计量”工艺,尾水排放依托一期排污口;管网整治工程为新改建管网30公里。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的上清液作为中水回用或用作洒水抑尘;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剩余部分经沉淀后就近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和运营期反冲洗废水、生物除臭系统废水、贮泥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内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井+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计量工艺,主要污染物处理达到《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排放标准,SS及其他指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依托一期排污口排入护城河,最终汇入青衣江。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管网施工场地连续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围挡顶部设置喷雾装置;装修时采用环保型建筑和装饰材料,加强通风换气。运营期污泥脱水区新增生物除臭装置1套,废气采取生物除臭法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以新建AAO 生化池、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边界为起点, 100m的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民用设施和食品、医药等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企业。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工程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和用作厂区绿化覆土临时堆放在厂区北侧空地,加盖篷布、防尘网等防止水土流失,回填、绿化后剩余的弃土及时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集中堆放,统一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污泥、栅渣和沉 (略) (略) (略) (略) 进行处理;生物除臭装置更换的废填料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棉纱、化学药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规范收集、分区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环境管理。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反应池、污泥泵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机修间等采取重点防渗。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环境安全、消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109.5t/a;NH3-N 5.475t/a。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7日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县洪川镇,建设内容 (略) 生活污水净化厂二期扩容工程和城区管网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用地为一期预留用地,不新增用地,设计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井+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计量”工艺,尾水排放依托一期排污口;管网整治工程为新改建管网30公里。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的上清液作为中水回用或用作洒水抑尘;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剩余部分经沉淀后就近排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和运营期反冲洗废水、生物除臭系统废水、贮泥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内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井+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计量工艺,主要污染物处理达到《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排放标准,SS及其他指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依托一期排污口排入护城河,最终汇入青衣江。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管网施工场地连续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围挡顶部设置喷雾装置;装修时采用环保型建筑和装饰材料,加强通风换气。运营期污泥脱水区新增生物除臭装置1套,废气采取生物除臭法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以新建AAO 生化池、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边界为起点, 100m的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民用设施和食品、医药等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企业。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工程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和用作厂区绿化覆土临时堆放在厂区北侧空地,加盖篷布、防尘网等防止水土流失,回填、绿化后剩余的弃土及时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集中堆放,统一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污泥、栅渣和沉 (略) (略) (略) (略) 进行处理;生物除臭装置更换的废填料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棉纱、化学药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依托一期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规范收集、分区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环境管理。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反应池、污泥泵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机修间等采取重点防渗。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环境安全、消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109.5t/a;NH3-N 5.475t/a。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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