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公示
《普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公示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 (略) 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黔党发〔2020〕5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安市发〔2020〕9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部署,2020年3月,普定县政府正式启动《普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简称《总规》)编制工作。
《总规》多次提请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会议审议,根据历次审议意见,编制单位对《总规》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总规(公众征求意见稿)》。为让该规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做到“开门做规划、取智于民用智于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程序,将《总规(公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及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该修订方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详见附件:普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pdf
网址:http://**)
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2年2月2日
联系人: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廖红
联系电话:*或0851-*
地 址: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邮箱:*@*q.com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 (略) 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黔党发〔2020〕5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安市发〔2020〕9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部署,2020年3月,普定县政府正式启动《普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简称《总规》)编制工作。
《总规》多次提请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会议审议,根据历次审议意见,编制单位对《总规》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总规(公众征求意见稿)》。为让该规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做到“开门做规划、取智于民用智于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程序,将《总规(公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及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该修订方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详见附件:普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pdf
网址:http://**)
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2年2月2日
联系人: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廖红
联系电话:*或0851-*
地 址: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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