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高新区后郭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轻工业园区)
建设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2020年7月委托莆田 (略) 编制了《 (略) (略) 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7月3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涵环保评[2020]42号,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备于2022年8月开始调试,调试完成后于2022年12年开始验收。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略) (略) 于2023年1月4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12月13日和2022年12月14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 (略) (略) 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1 (略)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监测单位、编制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以及一位专家。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涵江区高新区后郭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轻工业园区)
建设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2020年7月委托莆田 (略) 编制了《 (略) (略) 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7月3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涵环保评[2020]42号,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备于2022年8月开始调试,调试完成后于2022年12年开始验收。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略) (略) 于2023年1月4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12月13日和2022年12月14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 (略) (略) 国圣食品产业园区厂房迁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2023年1 (略) (略) 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监测单位、编制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以及一位专家。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