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水许可〔2022〕24号建发和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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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许可〔2022〕24号建发和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黄水许可〔2022〕24号

项目名称

建发和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类型

普通

许可内容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项目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34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应重点做好各防治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368.71万元,含工程措施投资143.0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33.0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07.12万元。

六、根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综规〔2015〕5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及《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6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向黄石港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预算级次为“中央10%:省级10%:市(州)级10%:县(市、区)级70%”。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4F15DU5L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夏纬

居民身份证号


许可机关

(略) 水利和湖泊局

地方编码

*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2/30

许可截止日

2027/12/29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2/12/30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区划代码

*

上传人

(略) 水利和湖泊局

备注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黄水许可〔2022〕24号

项目名称

建发和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类型

普通

许可内容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项目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34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应重点做好各防治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368.71万元,含工程措施投资143.0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933.0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07.12万元。

六、根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综规〔2015〕5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及《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62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向黄石港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预算级次为“中央10%:省级10%:市(州)级10%:县(市、区)级70%”。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黄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4F15DU5L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夏纬

居民身份证号


许可机关

(略) 水利和湖泊局

地方编码

*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2/30

许可截止日

2027/12/29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2/12/30

当前状态

正常

行政区划代码

*

上传人

(略) 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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