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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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410:56浏览次数:来源:广昌县城管局

第一 (略) 管理局贯彻落实党 (略) 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略) 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 (略) (略) 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研究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行业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城区道路( (略) 道、县乡道城区部分)、排水、污水管网、桥涵、路灯、 (略) 政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 (略) 政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质量保证和验收; (略) 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

(三)在全县范围内 (略) 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住房城乡建设(含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住房城乡建设(含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从事规模养殖未按规定收集、处置粪便造成环境污染, (略)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 (略) 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农村公路(国省道除外)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物,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等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殡葬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沿街游丧、抛撒纸钱、违规土葬、乱埋乱葬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略) 人民政府决 (略) 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负责全县的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导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采购和维护管理;检查、监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及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对从事环卫作业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五)负 (略) (略) 貌管理工作,含户外广告、道路占用、街道店面装修、城市绿化、停车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 (略) 等方面的管理,拟定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及灯饰亮化的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牌设置及其它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容貌管理。

(六)负责全县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绿化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管理;指导城镇开展义务植 (略) 绿化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查、监督和验收;负责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七) (略) 道路、排水、污水管网、桥涵、路灯、夜景照明、绿化的规划和全县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略) 场开发及管理工作。

(八) (略) 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略) 管理行政执法队*的装备标准、执法标志和执法文书。

(九)负 (略) 管理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略) 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 (略) 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1 (略) 管理服务热线中心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咨询、投诉电话的受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略) 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财务、接待和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略) 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执法、城市管理维护、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预算决算、集中支付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单位项目专项资金的编制; (略) 管理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和票据的监督管理; (略) 管理执法车辆装备、执法服装等政府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略) 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 (略) 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规划及计划;负责局机关、派驻大队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派驻大队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工资管理(工资晋级)、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基建房产、执法装备、办公设备、执法用车调配管理和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其他固定资产的配置、维护及日常管理; (略) 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略) 运行安全的协调、调度; (略) 管理领域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人才管理工作。

(二)法规宣教股(督查股、行政审批股)。负责行政处罚职责的法规适用、界定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和信访件的办理;负责制定全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证件的管理;负责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局的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法律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组织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全局的执法数据统计和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略) 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制定并 (略) 管理和行政执法督察考核办法;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回复反馈和应急调度; (略) 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负责规范监督执 (略) 管理执法人员的风纪纠察;负责对本系统职责履行和局重大决策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股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指导各派驻大队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并对其进行日常监管考核。

(三)综合股(市政管理股、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拟订和监督实施城乡环境综 (略) 市容、环境卫生、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和 (略) 容 (略) 容貌、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检查、监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年度城区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 (略)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的清运、处理和运营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区环卫设施、牌匾、标识的设置管理。负责指导城区道路、排水与污水管网、桥涵、园林绿化、路灯、 (略) 政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 (略) 政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质量保证和验收; (略) 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参与制 (略) 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章、标准和行业 (略) 管理与行政执法信息化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略) 管理和行政执法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系统的升级改造、运行维护;负责各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普查、建库、更新、维护;负责与应急联动、民情处置、平安信息及相关部门的处置协调;负责热线电话的投诉受理、督办、评价和考核;负责指挥中心信息分流与处置及信息采集员队*的监督与管理; (略) 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急指挥调动;负责值班执勤计划编制;负责联系公安保障等工作。

地址:广昌县旴江镇站前路23号。

联系方式:0794-*。

负责人姓名:赖勇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广昌县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1-0410:56浏览次数:来源:广昌县城管局

第一 (略) 管理局贯彻落实党 (略) 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略) 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 (略) (略) 管理的法规、行政规章;研究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行业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城区道路( (略) 道、县乡道城区部分)、排水、污水管网、桥涵、路灯、 (略) 政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 (略) 政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质量保证和验收; (略) 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

(三)在全县范围内 (略) 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住房城乡建设(含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住房城乡建设(含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从事规模养殖未按规定收集、处置粪便造成环境污染, (略)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 (略) 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农村公路(国省道除外)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物,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等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殡葬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沿街游丧、抛撒纸钱、违规土葬、乱埋乱葬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略) 人民政府决 (略) 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负责全县的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导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采购和维护管理;检查、监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及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对从事环卫作业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五)负 (略) (略) 貌管理工作,含户外广告、道路占用、街道店面装修、城市绿化、停车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 (略) 等方面的管理,拟定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及灯饰亮化的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店(招)牌设置及其它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容貌管理。

(六)负责全县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绿化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管理;指导城镇开展义务植 (略) 绿化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查、监督和验收;负责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七) (略) 道路、排水、污水管网、桥涵、路灯、夜景照明、绿化的规划和全县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略) 场开发及管理工作。

(八) (略) 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略) 管理行政执法队*的装备标准、执法标志和执法文书。

(九)负 (略) 管理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略) 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 (略) 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1 (略) 管理服务热线中心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咨询、投诉电话的受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略) 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财务、接待和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略) 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执法、城市管理维护、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预算决算、集中支付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单位项目专项资金的编制; (略) 管理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和票据的监督管理; (略) 管理执法车辆装备、执法服装等政府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略) 管理资金的管理使用; (略) 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规划及计划;负责局机关、派驻大队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派驻大队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工资管理(工资晋级)、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基建房产、执法装备、办公设备、执法用车调配管理和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其他固定资产的配置、维护及日常管理; (略) 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略) 运行安全的协调、调度; (略) 管理领域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人才管理工作。

(二)法规宣教股(督查股、行政审批股)。负责行政处罚职责的法规适用、界定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和信访件的办理;负责制定全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证件的管理;负责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局的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法律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组织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全局的执法数据统计和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略) 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制定并 (略) 管理和行政执法督察考核办法;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回复反馈和应急调度; (略) 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负责规范监督执 (略) 管理执法人员的风纪纠察;负责对本系统职责履行和局重大决策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股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指导各派驻大队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并对其进行日常监管考核。

(三)综合股(市政管理股、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拟订和监督实施城乡环境综 (略) 市容、环境卫生、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和 (略) 容 (略) 容貌、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检查、监督城区环卫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年度城区环卫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 (略)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的清运、处理和运营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区环卫设施、牌匾、标识的设置管理。负责指导城区道路、排水与污水管网、桥涵、园林绿化、路灯、 (略) 政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 (略) 政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质量保证和验收; (略) 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参与制 (略) 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章、标准和行业 (略) 管理与行政执法信息化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略) 管理和行政执法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系统的升级改造、运行维护;负责各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普查、建库、更新、维护;负责与应急联动、民情处置、平安信息及相关部门的处置协调;负责热线电话的投诉受理、督办、评价和考核;负责指挥中心信息分流与处置及信息采集员队*的监督与管理; (略) 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急指挥调动;负责值班执勤计划编制;负责联系公安保障等工作。

地址:广昌县旴江镇站前路23号。

联系方式:0794-*。

负责人姓名:赖勇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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