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24项问题整改公示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24项问题整改公示
(略) 已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2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整改任务: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 (略) (略)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医疗废物不及时,申报数量不足、申报去向不清晰。
二、整改目标: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督促医废产生单位及时完成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
三、整改措施:
1.市卫健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工作,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做到医疗废物应报尽报。
2.生态环境部门与卫健部门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医疗机构数量和信息。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略)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申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所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如实申报医疗废物产生情况。
2.全市82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均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
3.全市医疗废物 (略) 劳氏 (略) 负责。
五、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5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七、受理电话:0455-*邮箱:*@*q.com;
八、受理地址: (略) 安虹街道开发区安发大道与安东四路交汇处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略) 已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2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整改任务: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 (略) (略)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医疗废物不及时,申报数量不足、申报去向不清晰。
二、整改目标: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督促医废产生单位及时完成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
三、整改措施:
1.市卫健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工作,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做到医疗废物应报尽报。
2.生态环境部门与卫健部门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医疗机构数量和信息。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略)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申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所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如实申报医疗废物产生情况。
2.全市82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均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
3.全市医疗废物 (略) 劳氏 (略) 负责。
五、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5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七、受理电话:0455-*邮箱:*@*q.com;
八、受理地址: (略) 安虹街道开发区安发大道与安东四路交汇处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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