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纪璟新材料年产1500吨碳基型光伏、半导体热场、高纯保温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湖南纪璟新材料年产1500吨碳基型光伏、半导体热场、高纯保温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纪璟新材料年产1500吨碳基型光伏、半导体热场、高纯保温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清溪镇 枣园路建设环保小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纪璟新材料年产1500吨碳基型光伏、半导体热场、高纯保温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韶山高新区高科电子信息产业园1#、3#、5#、7#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拟投资25000万元新建年产1500吨碳基型光伏、半导体热场、高纯保温材料生产项目。项目租赁韶山高新区高科电子信息产业园1#、3#、5#、7#厂房,总建筑面积11088㎡。项目黏胶基石墨毡工艺流程为:预氧化后的黏胶基碳纤维→碳化→石墨化→剪裁→黏胶基石墨毡成品;PAN基石墨毡工艺流程为:碳化后的聚*烯氰基→高温石墨化→剪裁→石墨毡保温材料;硬毡复合毡工艺流程为:下料制胚→固化成型→碳化→石墨化→机加工→涂层→成品打包。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连续碳化炉2套、连续石墨化炉2套、热压机2套、真空炉3套、雕刻机3台、裁剪机3台、冷却塔3套、桁车4台、叉车1台、液氮储罐2个,以及配套柴油发电机组1套和各种环保设备5套。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为:PAN基碳毡1000t、黏胶基预氧毡1000t、黏胶基石墨毡成品30t、环氧树脂10t、酚醛树脂10t、石墨粉10t、碳布4t、*醇10t、硅溶胶1t,消耗柴油1t、液氮400t、水24273.6t、电1000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②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受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①黏胶基石墨毡工艺炉炉体燃烧室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一级旋流板+二级碱洗+湿式静电除尘”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②PAN基石墨毡工艺炉体燃烧室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一级旋流板+二级碱洗+湿式静电除尘”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HCN、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③硬毡复合毡工艺中制胚和固化成型废气经“布袋除尘+沸石吸附浓缩+CO催化氧化再生脱附”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碳化和石墨化废气经“布袋除尘+电加热+CO催化氧化”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VOCs排放标准参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执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限值要求。④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经排烟风机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厂房屋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①优化车间设备布局,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和设置隔声操作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①建设单位在处理工业固废时需按要求编制管理计划并进行网上申报。②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液、焦油、废机油等均属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在厂区内设立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做好防渗、防漏、围挡等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③项目产生边角料、包装废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1)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④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环境管理。必须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公开,同时报我局备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纪璟新材料年产1500吨碳基型光伏、半导体热场、高纯保温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清溪镇 枣园路建设环保小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纪璟新材料年产1500吨碳基型光伏、半导体热场、高纯保温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韶山高新区高科电子信息产业园1#、3#、5#、7#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拟投资25000万元新建年产1500吨碳基型光伏、半导体热场、高纯保温材料生产项目。项目租赁韶山高新区高科电子信息产业园1#、3#、5#、7#厂房,总建筑面积11088㎡。项目黏胶基石墨毡工艺流程为:预氧化后的黏胶基碳纤维→碳化→石墨化→剪裁→黏胶基石墨毡成品;PAN基石墨毡工艺流程为:碳化后的聚*烯氰基→高温石墨化→剪裁→石墨毡保温材料;硬毡复合毡工艺流程为:下料制胚→固化成型→碳化→石墨化→机加工→涂层→成品打包。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连续碳化炉2套、连续石墨化炉2套、热压机2套、真空炉3套、雕刻机3台、裁剪机3台、冷却塔3套、桁车4台、叉车1台、液氮储罐2个,以及配套柴油发电机组1套和各种环保设备5套。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为:PAN基碳毡1000t、黏胶基预氧毡1000t、黏胶基石墨毡成品30t、环氧树脂10t、酚醛树脂10t、石墨粉10t、碳布4t、*醇10t、硅溶胶1t,消耗柴油1t、液氮400t、水24273.6t、电1000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②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受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①黏胶基石墨毡工艺炉炉体燃烧室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一级旋流板+二级碱洗+湿式静电除尘”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②PAN基石墨毡工艺炉体燃烧室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一级旋流板+二级碱洗+湿式静电除尘”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HCN、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③硬毡复合毡工艺中制胚和固化成型废气经“布袋除尘+沸石吸附浓缩+CO催化氧化再生脱附”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碳化和石墨化废气经“布袋除尘+电加热+CO催化氧化”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VOCs排放标准参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执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限值要求。④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经排烟风机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厂房屋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①优化车间设备布局,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和设置隔声操作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①建设单位在处理工业固废时需按要求编制管理计划并进行网上申报。②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液、焦油、废机油等均属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在厂区内设立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做好防渗、防漏、围挡等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③项目产生边角料、包装废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1)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④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环境管理。必须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公开,同时报我局备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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