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昊坤塑胶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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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昊坤塑胶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昊坤塑胶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上桥兴业一街 1 号 3 栋 102 室
建设单位 (略) 昊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昊坤 (略) (略) (略) 清溪镇上桥兴业一街1号3栋102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度48分30.290秒,东经114度08分47.040秒。项目占地面积760m2,总建筑面积约760m2,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打蛋器、烟雾报警器、指纹锁的加工生产,年产打蛋器40万个、烟雾报警器72万个、指纹锁24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厂界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破碎、混料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焊接烟尘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厂界内NMHC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不外排;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 (略) 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 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认为, 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 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且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示时间2023-01-0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环评文件未按《关于东莞市昊坤塑胶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1〕5676号)意见修改完善。2..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昊坤塑胶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上桥兴业一街 1 号 3 栋 102 室
建设单位 (略) 昊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昊坤 (略) (略) (略) 清溪镇上桥兴业一街1号3栋102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度48分30.290秒,东经114度08分47.040秒。项目占地面积760m2,总建筑面积约760m2,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从事打蛋器、烟雾报警器、指纹锁的加工生产,年产打蛋器40万个、烟雾报警器72万个、指纹锁24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厂界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破碎、混料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焊接烟尘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厂界内NMHC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不外排;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 (略) 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 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认为, 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 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且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示时间2023-01-0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环评文件未按《关于东莞市昊坤塑胶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1〕5676号)意见修改完善。2..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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