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祥宝新型门窗有限公司门窗加工项目
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营口祥宝新型门窗有限公司门窗加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 (略) 门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真:0417-*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 (略) 民服务中心2楼217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 (略) 门窗加工项目 | (略) 鲅鱼圈区滨海工业园区内台州工业园A2-5#厂房 | 营口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拟购置喷漆烤干设施,利用现有木材切割、打磨以及金属切割设备,建设年产15000平方米门窗项目。 | 1.废气 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管道输送至中央除尘器,统一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1)。用胶、喷漆和晾干工艺(位于密闭喷漆房内)所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2)。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3.固废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定期更换后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 (略) 门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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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口 (略) 门窗加工项目 | (略) 鲅鱼圈区滨海工业园区内台州工业园A2-5#厂房 | 营口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拟购置喷漆烤干设施,利用现有木材切割、打磨以及金属切割设备,建设年产15000平方米门窗项目。 | 1.废气 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管道输送至中央除尘器,统一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1)。用胶、喷漆和晾干工艺(位于密闭喷漆房内)所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DA002)。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3.固废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定期更换后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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