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大雍博晖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关于《贵阳大雍博晖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2月13日,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组织召开了《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洲 (略) )及特邀3名专家( (略) 生态环 (略) 陈思琳、 (略) 生态环 (略) 周江、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1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本项目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见龙社区服务中心见龙洞路31号中大森林花园一层1号、2层1号、3层1号。项目租用已建成的标准厂房,租赁房屋的面积7006.08平方米,共有楼层4层(含-1停车场),一层1902.14平方米、二层1727.54平方米、三层1376.4平方米、负一停车场2000平方米。项目一层主要设置展厅客户服务区、洗车工位,擦车工位,2层设置办公室、客休区、二手车展示区、会议室、餐厅、机修车间(项目食堂未建设,但不属于重大变更),3层,设置钣金车间、喷漆车间、打磨维修车间,-1层设置停车场、危险废物暂存间两间(废旧蓄电池单独存放)。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8.5万元,占总投资的4.85%。
2022年5月,贵州 (略) 编制完成《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14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2]119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项目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审核通过,排污许可编号为*MA7CRNT72B001U。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成投入试运行。2022年12月13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682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2】119号)”和《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本项目未建设食堂,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中重大变更的任何一条,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评中:
①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洗车用水、地面清洗水、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循环水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②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设置一个油烟净化器(效率 60%)处理后通过管道于楼顶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2mg/m3)。打磨过程粉尘通过打磨机自带的吸尘器吸入集尘盒,收集后做一般固废处置。两间喷烤漆房有机废气采用“过滤棉+UV 光解净化设备+高效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后由一个15m排气筒排放集中排放,废气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严格50%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打磨过程中未被吸收的粉尘、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烤漆车间未被收集的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以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苯、二*苯与颗粒物厂界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运行、维修操作、空压机、修复机、打磨机、焊机、风机等设备。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经营工作,生产过程均在室内,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和保养更换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变速器油、齿轮油、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拖布及三级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过滤棉和滤网、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油漆桶、机油、润滑油等各类油类包装容器、废蓄电池及废电子器件等。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吸尘器吸收的粉尘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砂纸 (略) 统一回收。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变速箱油、废刹车油、油泥、废清洗剂和防冻液、废油漆和油漆桶、废旧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机油格、废机油桶、废防冻液桶、刹车油桶分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贵州 (略) 清运处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与环评一致
②废气:
项目现场食堂未建设,不包含在本次验收范围。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较环评阶段,将打磨工序设置了一个封闭打磨间,打磨过程粉尘通过打磨机自带的吸尘器吸入集尘盒,收集后做一般固废处置,剩余的无组织打磨粉尘在密闭间内通过负压的方式再次通过过滤棉后,从20m的排气筒排出(DA003)。项目两间喷、烤漆房废气分开收集处理后排放,一号喷、烤漆房废气采用“UV 光解净化设备+高效活性炭吸附设备+过滤棉”进行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1),二号喷、烤漆房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严格50%排放速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烤漆车间未被收集的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以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需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需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③噪声:
与环评一致。
④固体废物:
项目现场食堂未建设,不包含在本次验收范围。其余与环评一致。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有:洗车用水、地面清洗水、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管网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循环水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
经监测,项目化粪池中废水污染物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项目循环水设备出水中废水污染物pH、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车辆冲洗标准。
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与非*烷总烃。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将打磨工序设置了一个封闭打磨间,打磨过程粉尘通过打磨机自带的吸尘器吸入集尘盒,收集后做一般固废处置,剩余的无组织打磨粉尘在密闭间内通过负压的方式再次通过过滤棉后,从20m的排气筒排出(DA003)。项目两间喷、烤漆房废气分开收集处理后排放,一号喷、烤漆房废气采用“UV 光解净化设备+高效活性炭吸附设备+过滤棉”进行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1),二号喷、烤漆房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严格50%排放速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烤漆车间未被收集的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以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喷烤漆房废气排口DA001、DA002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限值严格50%排放,项目打磨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3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限值严格50%排放。
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噪声声源主要为车辆运行、维修操作、空压机、修复机、打磨机、焊机、风机等设备。
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经营工作,生产过程均在室内,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和保养更换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变速器油、齿轮油、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拖布及三级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过滤棉和滤网、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油漆桶、机油、润滑油等各类油类包装容器、废蓄电池及废电子器件等。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吸尘器吸收的粉尘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砂纸 (略) 统一回收。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变速箱油、废刹车油、油泥、废清洗剂和防冻液、废油漆和油漆桶、废旧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机油格、废机油桶、废防冻液桶、刹车油桶分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贵州 (略) 清运处置(相关附件见附件3)。
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地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见龙社区服务中心见龙洞路31号中大森林花园一层1号、2层1号、3层1号
联系人:杜晓波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兴关办事处]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洲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2月13日,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组织召开了《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洲 (略) )及特邀3名专家( (略) 生态环 (略) 陈思琳、 (略) 生态环 (略) 周江、贵州 (略) 张鹤馨)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11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本项目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见龙社区服务中心见龙洞路31号中大森林花园一层1号、2层1号、3层1号。项目租用已建成的标准厂房,租赁房屋的面积7006.08平方米,共有楼层4层(含-1停车场),一层1902.14平方米、二层1727.54平方米、三层1376.4平方米、负一停车场2000平方米。项目一层主要设置展厅客户服务区、洗车工位,擦车工位,2层设置办公室、客休区、二手车展示区、会议室、餐厅、机修车间(项目食堂未建设,但不属于重大变更),3层,设置钣金车间、喷漆车间、打磨维修车间,-1层设置停车场、危险废物暂存间两间(废旧蓄电池单独存放)。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8.5万元,占总投资的4.85%。
2022年5月,贵州 (略) 编制完成《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14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筑环表[2022]119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审批,项目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审核通过,排污许可编号为*MA7CRNT72B001U。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成投入试运行。2022年12月13日完成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682 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筑环表【2022】119号)”和《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本项目未建设食堂,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12.13)中重大变更的任何一条,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环评中:
①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有:洗车用水、地面清洗水、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循环水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②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设置一个油烟净化器(效率 60%)处理后通过管道于楼顶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2mg/m3)。打磨过程粉尘通过打磨机自带的吸尘器吸入集尘盒,收集后做一般固废处置。两间喷烤漆房有机废气采用“过滤棉+UV 光解净化设备+高效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后由一个15m排气筒排放集中排放,废气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严格50%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打磨过程中未被吸收的粉尘、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烤漆车间未被收集的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以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苯、二*苯与颗粒物厂界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运行、维修操作、空压机、修复机、打磨机、焊机、风机等设备。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经营工作,生产过程均在室内,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和保养更换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变速器油、齿轮油、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拖布及三级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过滤棉和滤网、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油漆桶、机油、润滑油等各类油类包装容器、废蓄电池及废电子器件等。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吸尘器吸收的粉尘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砂纸 (略) 统一回收。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变速箱油、废刹车油、油泥、废清洗剂和防冻液、废油漆和油漆桶、废旧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机油格、废机油桶、废防冻液桶、刹车油桶分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贵州 (略) 清运处置。
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①废水:
与环评一致
②废气:
项目现场食堂未建设,不包含在本次验收范围。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较环评阶段,将打磨工序设置了一个封闭打磨间,打磨过程粉尘通过打磨机自带的吸尘器吸入集尘盒,收集后做一般固废处置,剩余的无组织打磨粉尘在密闭间内通过负压的方式再次通过过滤棉后,从20m的排气筒排出(DA003)。项目两间喷、烤漆房废气分开收集处理后排放,一号喷、烤漆房废气采用“UV 光解净化设备+高效活性炭吸附设备+过滤棉”进行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1),二号喷、烤漆房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严格50%排放速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烤漆车间未被收集的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以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需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需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③噪声:
与环评一致。
④固体废物:
项目现场食堂未建设,不包含在本次验收范围。其余与环评一致。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有:洗车用水、地面清洗水、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管网进入龙洞堡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循环水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
经监测,项目化粪池中废水污染物pH、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项目循环水设备出水中废水污染物pH、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车辆冲洗标准。
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水均为达标排放。
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与非*烷总烃。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将打磨工序设置了一个封闭打磨间,打磨过程粉尘通过打磨机自带的吸尘器吸入集尘盒,收集后做一般固废处置,剩余的无组织打磨粉尘在密闭间内通过负压的方式再次通过过滤棉后,从20m的排气筒排出(DA003)。项目两间喷、烤漆房废气分开收集处理后排放,一号喷、烤漆房废气采用“UV 光解净化设备+高效活性炭吸附设备+过滤棉”进行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1),二号喷、烤漆房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严格50%排放速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烤漆车间未被收集的部分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以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界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经监测,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喷烤漆房废气排口DA001、DA002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苯、二*苯、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限值严格50%排放,项目打磨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3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限值严格50%排放。
本次验收中,项目废气均为达标排放。
3、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噪声声源主要为车辆运行、维修操作、空压机、修复机、打磨机、焊机、风机等设备。
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经营工作,生产过程均在室内,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经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次验收中,项目噪声满足验收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包括车辆维修和保养更换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变速器油、齿轮油、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拖布及三级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废油、过滤棉和滤网、维修过程中产生废油漆桶、机油、润滑油等各类油类包装容器、废蓄电池及废电子器件等。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吸尘器吸收的粉尘日产日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砂纸 (略) 统一回收。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变速箱油、废刹车油、油泥、废清洗剂和防冻液、废油漆和油漆桶、废旧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机油格、废机油桶、废防冻液桶、刹车油桶分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贵州 (略) 清运处置(相关附件见附件3)。
本次验收中,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地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见龙社区服务中心见龙洞路31号中大森林花园一层1号、2层1号、3层1号
联系人:杜晓波
联系电话:*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兴关办事处]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洲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金戈路10号迅发烟胶厂内7号仓库3楼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贵阳大雍博晖丰田 (略) 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