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北四路南侧A-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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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北四路南侧A-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辽中区北四路南侧A-0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辽中区中心城区,地块位置见图1-1。A-02地块范围北至北四路南侧绿线,南至用地边界,东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详见附件1宗地图。A-02地块占地面积11.3190亩(约7546.02 m2)。根据《 (略) (略) 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确定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详见附件2用地规划图。

调查地块历史经营情况较为简单且历史沿革清楚,整个地块在利用历史过程中基本未发生过变化。地块在开发前为空地,后主要作为商业服务用地。本次调查地块内包括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南侧小部分废弃农村宅基地、南侧小部分荒地。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成立于2000年09月,2010年经营地址由辽中县敖司牛村变更至本次调查地块位置(蒲西街道北四路51-1号)。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2010年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地块东侧部分平整后用途主要作为普通运输车辆停放场地,回收站地块西侧部分自成立至今一直作为旧物回收场地。2015年东侧部分*续有车辆停放和废旧物堆存,2017年后回收站部分全部作为废旧物暂存场所。

(略) 辽中区北四路南侧A-0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辽中区中心城区,地块位置见图1-1。A-02地块范围北至北四路南侧绿线,南至用地边界,东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详见附件1宗地图。A-02地块占地面积11.3190亩(约7546.02 m2)。根据《 (略) (略) 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确定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详见附件2用地规划图。

调查地块历史经营情况较为简单且历史沿革清楚,整个地块在利用历史过程中基本未发生过变化。地块在开发前为空地,后主要作为商业服务用地。本次调查地块内包括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南侧小部分废弃农村宅基地、南侧小部分荒地。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成立于2000年09月,2010年经营地址由辽中县敖司牛村变更至本次调查地块位置(蒲西街道北四路51-1号)。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2010年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地块东侧部分平整后用途主要作为普通运输车辆停放场地,回收站地块西侧部分自成立至今一直作为旧物回收场地。2015年东侧部分*续有车辆停放和废旧物堆存,2017年后回收站部分全部作为废旧物暂存场所。

调查结论:

(1)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8个,包括6个地块内土壤点位,2个区域对照点位。地块内6个点位,共检出污染物18种,涵盖重金属、VOCs、TPH。其中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标准污染物1种,为挥发性有机物1种(1,2,3-三氯*烷)。

(2)地下水整体水质较好,除少部分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铁、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超Ⅲ类标准,其它指标均达到Ⅲ类或Ⅲ类以上标准,其中毒理学指标均达到Ⅰ类或Ⅰ类以上标准,整体满足Ⅲ类(Ⅲ类以上)水质标准,鉴于铁、锰、氨氮等指标为非毒性指标,该地块未来规划中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且对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该区域地下水质量整体满足该地块未来开发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存在超标情况属于污染地块,应进行场地环境调查第二阶段详细采样和第三阶段风险评估。

(略) 辽中区北四路南侧A-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会版2021.07.19(1).docx

, (略) ,辽中区,沈阳

(略) 辽中区北四路南侧A-0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辽中区中心城区,地块位置见图1-1。A-02地块范围北至北四路南侧绿线,南至用地边界,东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详见附件1宗地图。A-02地块占地面积11.3190亩(约7546.02 m2)。根据《 (略) (略) 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确定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详见附件2用地规划图。

调查地块历史经营情况较为简单且历史沿革清楚,整个地块在利用历史过程中基本未发生过变化。地块在开发前为空地,后主要作为商业服务用地。本次调查地块内包括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南侧小部分废弃农村宅基地、南侧小部分荒地。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成立于2000年09月,2010年经营地址由辽中县敖司牛村变更至本次调查地块位置(蒲西街道北四路51-1号)。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2010年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地块东侧部分平整后用途主要作为普通运输车辆停放场地,回收站地块西侧部分自成立至今一直作为旧物回收场地。2015年东侧部分*续有车辆停放和废旧物堆存,2017年后回收站部分全部作为废旧物暂存场所。

(略) 辽中区北四路南侧A-0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辽中区中心城区,地块位置见图1-1。A-02地块范围北至北四路南侧绿线,南至用地边界,东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详见附件1宗地图。A-02地块占地面积11.3190亩(约7546.02 m2)。根据《 (略) (略) 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确定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详见附件2用地规划图。

调查地块历史经营情况较为简单且历史沿革清楚,整个地块在利用历史过程中基本未发生过变化。地块在开发前为空地,后主要作为商业服务用地。本次调查地块内包括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南侧小部分废弃农村宅基地、南侧小部分荒地。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成立于2000年09月,2010年经营地址由辽中县敖司牛村变更至本次调查地块位置(蒲西街道北四路51-1号)。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2010年辽中区继伟旧物回收站地块东侧部分平整后用途主要作为普通运输车辆停放场地,回收站地块西侧部分自成立至今一直作为旧物回收场地。2015年东侧部分*续有车辆停放和废旧物堆存,2017年后回收站部分全部作为废旧物暂存场所。

调查结论:

(1)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8个,包括6个地块内土壤点位,2个区域对照点位。地块内6个点位,共检出污染物18种,涵盖重金属、VOCs、TPH。其中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标准污染物1种,为挥发性有机物1种(1,2,3-三氯*烷)。

(2)地下水整体水质较好,除少部分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铁、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超Ⅲ类标准,其它指标均达到Ⅲ类或Ⅲ类以上标准,其中毒理学指标均达到Ⅰ类或Ⅰ类以上标准,整体满足Ⅲ类(Ⅲ类以上)水质标准,鉴于铁、锰、氨氮等指标为非毒性指标,该地块未来规划中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且对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该区域地下水质量整体满足该地块未来开发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存在超标情况属于污染地块,应进行场地环境调查第二阶段详细采样和第三阶段风险评估。

(略) 辽中区北四路南侧A-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上会版2021.07.1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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