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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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 0877-*(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提铁降硅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 (略) 华宁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华宁康宏 (略) 内部场地),总用地面积2400m2

建设单位:华宁康宏 (略) 。

环评单位:云南 (略) 。

建设内容:本改建工程计划在现有1#原料堆场内建设提铁降硅生产线(球磨磁选),对部分品位未达到入炉要求的铁精矿粉(1#铁精矿粉)进行预处理(球磨+磁选)达到合格品位后入炉,项目技改后不会改变现有球团生产工艺,也不会改变现有球团原辅料的投加使用量。

本改建工程生产区与各堆场均位于同一厂房内(1#原料堆场改建),其装卸平台位于厂房外,共设置一条提铁降硅生产线。

生产规模:处理规模为13万t/a。

工程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

主要措施:控制车速、物料封闭运输、建筑材料覆盖堆放;施工场地及时清扫、冲洗;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并使用清洁能源。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仅为厂房改造和设备安装,其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主要措施:施工人员洗手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

主要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另外还有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主要措施:项目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由施工队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位置。施工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球团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玉溪华云 (略) 进行清运,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堆场粉尘及装卸粉尘。

(1)堆场扬尘及装卸粉尘:通过采取堆场均位于厂房内,厂房为全封闭结构,在厂房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进行喷淋洒水降尘;同时厂区内各物料输送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及皮带通廊等方式密闭输送;装卸平台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同时在装卸平台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装卸过程中进行喷淋洒水降尘。根据预测分析,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能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出项目区时多为怠速行驶,尾气的产生量不大,同时对项目区内的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尤其是在干旱大风天气要增大洒水次数及洒水量,保证洒水降尘效果。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扬尘对关心点的影响小,对厂区工作人员以及厂区周边植被的影响较小。同时厂区外运输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原料在运输过程中,为了防止沿途抛撒,要求汽车加盖帆布,避免原料掉落引起粉尘量增大。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选矿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要求设置一个200m3的二级沉淀池,产生的选矿废水通过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序;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球团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与厂区内车间清洁废水、化验室酸性废水汇合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

成品堆场淋滤水经淋滤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内降尘,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为原料堆场、沉淀池、事故池、成品堆场淋滤水收集池、成品堆场、生产区、尾矿临时堆场等区域,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评价要求在原料堆场、沉淀池、事故池、成品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及生产区等区域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在沉淀池、事故池等水池内壁及底部涂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防渗涂料或贴装缝隙止水条(水平、垂向),使其渗透系数≤1×10-7cm/s,以满足防渗要求。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运输道路区,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监测井:要求设置两个监测井,分别为(1)对照点:项目区地下水流向上游;(2)监测井:利用球团厂现有水井,并要求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并置于车间内,利用建筑物和绿化林带来阻隔减弱声波的传播,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沉淀渣定期清掏后用作提铁降硅生产线选矿原料,不外排;项目产生尾矿经尾矿临时堆场暂存后外售至云南 (略) 生产劈开砖、 (略) 生产页岩烧结砖、多孔砖的原料,处理率达到100%;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10m2)收集后,回用于厂区内机械润滑;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球团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玉溪华云 (略) 进行清运。

6、生态环境

本改建工程为提铁降硅项目, (略) 华宁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华宁康宏 (略) 内部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景观价值不高,周围无自然风景区和名胜古迹,本改建工程生产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采取措施后,对周边农作物影响小。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采用意见调查、现场公示、网上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调查结果表明:各社会团体和群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建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将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以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 0877-*(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提铁降硅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 (略) 华宁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华宁康宏 (略) 内部场地),总用地面积2400m2

建设单位:华宁康宏 (略) 。

环评单位:云南 (略) 。

建设内容:本改建工程计划在现有1#原料堆场内建设提铁降硅生产线(球磨磁选),对部分品位未达到入炉要求的铁精矿粉(1#铁精矿粉)进行预处理(球磨+磁选)达到合格品位后入炉,项目技改后不会改变现有球团生产工艺,也不会改变现有球团原辅料的投加使用量。

本改建工程生产区与各堆场均位于同一厂房内(1#原料堆场改建),其装卸平台位于厂房外,共设置一条提铁降硅生产线。

生产规模:处理规模为13万t/a。

工程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

主要措施:控制车速、物料封闭运输、建筑材料覆盖堆放;施工场地及时清扫、冲洗;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并使用清洁能源。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仅为厂房改造和设备安装,其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主要措施:施工人员洗手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

主要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另外还有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主要措施:项目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由施工队清运到住建部门指定位置。施工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球团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玉溪华云 (略) 进行清运,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堆场粉尘及装卸粉尘。

(1)堆场扬尘及装卸粉尘:通过采取堆场均位于厂房内,厂房为全封闭结构,在厂房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进行喷淋洒水降尘;同时厂区内各物料输送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及皮带通廊等方式密闭输送;装卸平台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同时在装卸平台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装卸过程中进行喷淋洒水降尘。根据预测分析,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能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出项目区时多为怠速行驶,尾气的产生量不大,同时对项目区内的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尤其是在干旱大风天气要增大洒水次数及洒水量,保证洒水降尘效果。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扬尘对关心点的影响小,对厂区工作人员以及厂区周边植被的影响较小。同时厂区外运输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原料在运输过程中,为了防止沿途抛撒,要求汽车加盖帆布,避免原料掉落引起粉尘量增大。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选矿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要求设置一个200m3的二级沉淀池,产生的选矿废水通过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序;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球团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与厂区内车间清洁废水、化验室酸性废水汇合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

成品堆场淋滤水经淋滤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内降尘,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为原料堆场、沉淀池、事故池、成品堆场淋滤水收集池、成品堆场、生产区、尾矿临时堆场等区域,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评价要求在原料堆场、沉淀池、事故池、成品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及生产区等区域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在沉淀池、事故池等水池内壁及底部涂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防渗涂料或贴装缝隙止水条(水平、垂向),使其渗透系数≤1×10-7cm/s,以满足防渗要求。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运输道路区,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监测井:要求设置两个监测井,分别为(1)对照点:项目区地下水流向上游;(2)监测井:利用球团厂现有水井,并要求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并置于车间内,利用建筑物和绿化林带来阻隔减弱声波的传播,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沉淀渣定期清掏后用作提铁降硅生产线选矿原料,不外排;项目产生尾矿经尾矿临时堆场暂存后外售至云南 (略) 生产劈开砖、 (略) 生产页岩烧结砖、多孔砖的原料,处理率达到100%;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10m2)收集后,回用于厂区内机械润滑;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球团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玉溪华云 (略) 进行清运。

6、生态环境

本改建工程为提铁降硅项目, (略) 华宁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华宁康宏 (略) 内部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景观价值不高,周围无自然风景区和名胜古迹,本改建工程生产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采取措施后,对周边农作物影响小。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采用意见调查、现场公示、网上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调查结果表明:各社会团体和群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建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将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以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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