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改建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公示
《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改建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公示
一、项目名称: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改建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辽宁 (略) ;
三、项目简介: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于2022年3月 (略) 主持召开了《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石文)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
本项目建成后,收集进厂的危废数量保持不变,内部流转的危废数量发生了变化。新增了部分危险废物处置装置,同时调整了现有部分装置的危险废物处置规模,对现有公司总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我公司并没有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等工作。故决定将技术评估会上使用的项目名称更名为《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改建环境影响报告书》。特此说明。
本项目改建共计涉及9装置,包括新增5套危废处置装置,分别为贵金属废催化剂提取、废酸碱处置装置、废乳化液及含油污水处置装置以、废矿物油、废煤焦油处置装置以及有色金属回收(二);同时包括4套现有装置的改建,有色金属回收(一)、废包装桶清洗装置、减量化装置和高温熔融装置。另外,现有装置中取消烧结系统,其余不变。改建后,博翔公司共有11套危废处置装置以及1座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现有项目中仅有焚烧车间、飞灰水洗车间和危险废物填埋场不发生改建。本项目主要装置处置规模如下:
1)废酸、废碱处置装置:废酸处置规模为15000吨/年(外来);废碱液处置规模为20060吨/年(外来20000吨,自产60吨);合计35060吨/年;
2)废乳化液及含油污水处置:废乳化液处置规模为6000吨/年(外来);含油污水处置规模为5820吨/年(外来4000吨,自产1820吨);合计11820吨/年;
3)废矿物油及煤焦油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处置规模为30218吨/年(外来30000吨,自产218吨);废煤焦油处置规模为7500吨/年(外来);合计37718吨/年;
4)有色金属回收(一)装置:处置规模为10000吨/年(外来);
5)有色金属回收(二)装置:处置规模为19600吨/年(外来10000吨,自产9600吨);
6)减量化装置:处置规模为57013吨/年(外来52500吨,自产4513吨);
7)熔融装置:处置规模为62229吨/年(外来8000吨,自产54229吨);
8)贵金属资源化装置:处置规模为10000吨/年(外来);
9)废包装桶清洗装置:处置规模为11000吨/年(外来10000吨,自产1000吨)。
全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24小时,年运行7920h。本项目改建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与现有项目定员保持一致,仍为413人。
四、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全文
链接:http://**
提取码:pbmn
2、公众参与说明
提取码:8w1w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辽宁 (略)
地址:抚顺县石文镇养树村,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园区内
电话:024-5480 3222
联系人:唐绍忠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学校、居民及其他组织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4-5480 3222
联系人:唐绍忠
电子邮箱:*@*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改建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辽宁 (略) ;
三、项目简介: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于2022年3月 (略) 主持召开了《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石文)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
本项目建成后,收集进厂的危废数量保持不变,内部流转的危废数量发生了变化。新增了部分危险废物处置装置,同时调整了现有部分装置的危险废物处置规模,对现有公司总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我公司并没有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等工作。故决定将技术评估会上使用的项目名称更名为《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改建环境影响报告书》。特此说明。
本项目改建共计涉及9装置,包括新增5套危废处置装置,分别为贵金属废催化剂提取、废酸碱处置装置、废乳化液及含油污水处置装置以、废矿物油、废煤焦油处置装置以及有色金属回收(二);同时包括4套现有装置的改建,有色金属回收(一)、废包装桶清洗装置、减量化装置和高温熔融装置。另外,现有装置中取消烧结系统,其余不变。改建后,博翔公司共有11套危废处置装置以及1座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现有项目中仅有焚烧车间、飞灰水洗车间和危险废物填埋场不发生改建。本项目主要装置处置规模如下:
1)废酸、废碱处置装置:废酸处置规模为15000吨/年(外来);废碱液处置规模为20060吨/年(外来20000吨,自产60吨);合计35060吨/年;
2)废乳化液及含油污水处置:废乳化液处置规模为6000吨/年(外来);含油污水处置规模为5820吨/年(外来4000吨,自产1820吨);合计11820吨/年;
3)废矿物油及煤焦油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处置规模为30218吨/年(外来30000吨,自产218吨);废煤焦油处置规模为7500吨/年(外来);合计37718吨/年;
4)有色金属回收(一)装置:处置规模为10000吨/年(外来);
5)有色金属回收(二)装置:处置规模为19600吨/年(外来10000吨,自产9600吨);
6)减量化装置:处置规模为57013吨/年(外来52500吨,自产4513吨);
7)熔融装置:处置规模为62229吨/年(外来8000吨,自产54229吨);
8)贵金属资源化装置:处置规模为10000吨/年(外来);
9)废包装桶清洗装置:处置规模为11000吨/年(外来10000吨,自产1000吨)。
全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24小时,年运行7920h。本项目改建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与现有项目定员保持一致,仍为413人。
四、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全文
链接:http://**
提取码:pbmn
2、公众参与说明
提取码:8w1w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辽宁 (略)
地址:抚顺县石文镇养树村,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园区内
电话:024-5480 3222
联系人:唐绍忠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学校、居民及其他组织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4-5480 3222
联系人:唐绍忠
电子邮箱:*@*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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