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合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郴州市合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台湾工业园15#1层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租用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台湾工业园15#1层。该扩建项目内容为由原厂区5条注塑生产线扩建至28条注塑生产线。其主要生产工艺为:以PC及ABS塑料作为原料→碎料→注塑、插片→冷却→检验→出厂。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由原500m2扩建为2405.5m2。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注塑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注塑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1套活性炭处理设施,1套袋式除尘设施。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和少量碎料粉尘。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管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在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相应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碎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扩建后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强保养等措施后,确保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油抹布手套及废包装桶、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附近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废油抹布手套及废包装桶、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其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分别设置专用的暂存设施暂存,其面积不小于5 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台湾工业园15#1层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租用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台湾工业园15#1层。该扩建项目内容为由原厂区5条注塑生产线扩建至28条注塑生产线。其主要生产工艺为:以PC及ABS塑料作为原料→碎料→注塑、插片→冷却→检验→出厂。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由原500m2扩建为2405.5m2。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注塑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注塑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1套活性炭处理设施,1套袋式除尘设施。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和少量碎料粉尘。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管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在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相应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碎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扩建后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强保养等措施后,确保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油抹布手套及废包装桶、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附近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废油抹布手套及废包装桶、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其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分别设置专用的暂存设施暂存,其面积不小于5 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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