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湖南华乐食品有限公司(母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拟审批公示】湖南华乐食品有限公司(母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母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现就入河排污口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汉寿县沧浪街道天平西路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母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入河排污口

建设地点

(略) 汉寿县太子庙镇排形村

建设单位

(略)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湖南志远 (略) 常德分公司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

太子庙河:E111°55′53.17128″,N28°44′19.78258″

河道名称

太子庙河

类型

新建

性质

畜禽养殖排污口

排放方式

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

明渠

规模

设计规模250m3/d

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5标准,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对水环境的影响

一、对水质影响分析

1、正常排放水质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

枯水期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叠加太子庙河背景值后,COD、氨氮、总磷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入河排污口枯水期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太子庙河水质的影响较小。

2、事故排放水质影响分析

枯水期事故状态下叠加太子庙河背景值后,项目废水事故排放时,太子庙河中COD(叠加背景值)浓度值最大值为138.9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限值,超标的河道范围为排口下游约长6500m的范围;TP(叠加背景值)浓度值最大值为1.49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限值,超标的河道范围为排口下游约长8000m的范围;NH3-N(叠加背景值)浓度值最大值为27.51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限值,超标的河道范围为排口下游约长9500m的范围。由此可见,项目污水事故排放对太子庙河水体水质有较大的不利影响,在排放口下游形成9.5km长的污染带。因此,项目应严格落实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防控措施,严禁废水事故排放。

3、小结

上述预测结果证明, (略) 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时,排污口的设置不会对太子庙河水质产生明显影响,排污口设置不会改变下游太子庙河水环境功能。

为了防止本项目废水事故排放,本论证报告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①污水处理系统配备双电源及应急发电机,应急发电机能在断电后及时启动,确保设备不断电。

②加强对污水处理站水泵、消毒装置等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③制定应急预案,培训管理及操作人员,加强应急演练。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以上防范措施后,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二、对水域纳污能力影响分析

本工程排污口位于太子庙河保留区,根据4.2章节对水域纳污能力的计算,本项目排口至3.5km河段COD纳污能力为31.28t/a,NH3-N纳污能力为2.10t/a;总磷的纳污能力为0.27t/a。

本工程建成后,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太子庙河保留区的COD排放量为9.13t/a,NH3-N排放量为1.37t/a,总磷排放量为0.045t/a,小于排口至3.5km流域剩余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故本工程尾水排放满足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要求。

三、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从预测结果来看,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污对下游水质并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废水中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生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二者相互影响的结果使水生生物群落中的耐污性种类的数量逐渐增多;而一些不耐污、清水性的种类减少或逐渐消失,使影响区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由清水性向污水性群落演变,生物的多样性减少,群落趋向不稳定,最终演化结果可能是排污口附近局部水域的富营养化,对下游局部河段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1)对鱼类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废水水质较简单,出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和总磷,不含第一类污染物。正常工况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太子庙河后,经自然降解稀释后可满足水质要求,不会对鱼类产生较大影响。

(2)对其他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

太子庙河以农业灌溉为主要功能,水生生物量极少。经过论证计算可知,正常的排放情况下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下游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会造成太子庙河水质超标,对下游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可能会引起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数量和组成的变化,因此需要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控,杜绝废水的事故排放。

(3)对重要水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经调查,论证范围内水域无珍稀水生生物和鱼类,未发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因素和水生生态保护目标。太子庙河现状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2002)中Ⅲ类标准,水质较好,入河排污口污染物不会对水体造成富营养化影响。

(4)对邻近水功能区的水生态影响分析

拟建入河排污口位于太子庙河,水质现状均为III类。根据项目入河排污口污染物影响范围和对评价河段水质预测结果分析,项目正常工况下,CODcr、NH3-N进入太子庙河后预测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项目入河排口污染物没有改变下游水质类别,对下游水功能区水质基本没有影响,也不会对下游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河流水温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废污水主要来源于养殖过程中的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污水管收集、混合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口排水与河水水温相差无几,因此本项目排水对河流水温基本无影响。

五、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本入河排污口正常排水对本区域地下水基本无影响。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易通过土层,进入厂区周边地下水,从而对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应对各种污水处理设施建构筑物进行防渗处理,阻隔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中,做到废水不下渗。厂内污泥临时堆放场地,地面必须采取硬化、防渗处理,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六、对湖南汉寿息凤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影响分析

经调查,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汉寿县中部,紧邻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园总面积1836.53公顷,包含沧浪河、南湖撇洪河、息风湖三个河段,湿地总面积1544.45公顷,湿地率83.21%。包括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个湿地类型。公园分湿地保育、恢复重建、宣教展示、合理利用、管理服务等五个功能区。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区位重要,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本底较好。记录有动物5纲32目83科245种。其中国家ll级保护动物有虎纹蛙、领鸺鹃、草鹗等13种,中国特有物种有银飘鱼、华南兔等26种。IUCN濒危物种有岔尾黄颡鱼、中华鳖等30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56种。植物128科308属456种,国家ll级保护植物有3种,即香樟、野大豆、和野菱。

太子庙河为南湖撇洪河的支流,项目入河排污口距离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10.01km(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功能区划图与项目位置关系见附图6),根据项目入河排污口污染物影响范围和对评价河段水质预测结果分析,项目正常工况下,CODcr、NH3-N、TP进入太子庙河后预测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项目入河排口污染物没有改变下游水质类别,对下游水功能区水质基本没有影响,也不会对下游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造成不利影响。

水环境保护措施

8.1水生态保护措施

8.1.1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监测,确保处理装置正常高效运转,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质水量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参数,保障设施的正常和高效运行,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排水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了必要的备用设备,当设备出现运转故障时及时更换,以减少事故的隐患。

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从设计、管理等方面入手,提出可行的事故防范对策和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反应系统。

8.1.2地下水保护措施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的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突出饮用水安全的原则。

(一)源头控制

运营后,加强管理,主要包括在生产、管道、设备、污水贮存及污水处理等工序,降低和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至最低。同时,节约用水,提高生产生活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地下水用量。

(二)地下水的分区防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根据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各类污染物类型等确定项目分区防渗方案,将本项目的污染区进一步分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拟建项目不含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所在区域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等这些区域比较隐蔽,污染物泄漏后,不容易被人发现,也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因此,将污染控制难度较大的猪舍及其粪污储存池、污水收集池、固液分离区、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区、有机肥发酵棚和病死猪冷冻库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猪场内的消毒水池及其他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①简单防渗区

对于非污染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可以满足该区域防渗的要求。

②一般防护区

一般防护区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等效黏土防渗层≥1.5m,且渗透系数k≤10-7cm/s。采取的防渗措施如下:地基处理时表层50cm以上的夯实粘性土层(要求压实后渗透系数≤10-7cm/s),再在黏土防渗层上铺设厚度不小于0.75cm的防渗膜,再采取相应的硬化措施和防腐措施。

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构筑物,如猪舍、发酵罐、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区、有机肥发酵棚和病死猪冷冻库区域等这些构筑物在基础建设时需要在底层填充粘土隔水层和防渗膜,构筑物内部需要进行防渗和防腐处理,防渗措施应符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相关要求,防腐措施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相关要求。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地下水的污染途径,本评价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场区污水收集管网、集水井均采取防渗措施,养殖废水收集运输管道要经常检查,防止污水泄漏;专用排污管道采用混凝土或PVC暗管,接口必须密封紧密。

②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均不得使用明沟明渠设置,避免雨水进入污水系统而产生溢流,污染外环境。

③在防渗漏区内的污水收集管网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使污水在集水井内汇集。鉴于本项目北侧高,南侧低,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总体走向为由北向南,将污水处理区设置在项目南侧是合理的。

④冷冻库基底按《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⑤在场区周围地势低的地方和专用排污管道沿线设地下水监测点,并定期进行监测,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地下水的污染监控

(1)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2)跟踪监测计划应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特点设置跟踪监测点,跟踪监测点应明确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给出点位、坐标、井深、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等相关参数。

①跟踪监测点数量要求

一、二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3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一级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总图布置基础上,结合预测评价结果和应急响应时间要求,在重点污染风险源处增设监测点。三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1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布设1个。

②明确跟踪监测点的基本功能,如背景值监测点、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等,必要时,明确跟踪监测点兼具的污染控制功能。

③根据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需要,提出有关监测机构、人员及装备的建议。

(3)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

①落实跟踪监测报告编制的责任主体,明确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漏滴记录、维护记录。

②信息公开计划应至少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

(五)应急响应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母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现就入河排污口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汉寿县沧浪街道天平西路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略) (母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入河排污口

建设地点

(略) 汉寿县太子庙镇排形村

建设单位

(略)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湖南志远 (略) 常德分公司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

太子庙河:E111°55′53.17128″,N28°44′19.78258″

河道名称

太子庙河

类型

新建

性质

畜禽养殖排污口

排放方式

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

明渠

规模

设计规模250m3/d

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5标准,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对水环境的影响

一、对水质影响分析

1、正常排放水质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

枯水期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叠加太子庙河背景值后,COD、氨氮、总磷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入河排污口枯水期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太子庙河水质的影响较小。

2、事故排放水质影响分析

枯水期事故状态下叠加太子庙河背景值后,项目废水事故排放时,太子庙河中COD(叠加背景值)浓度值最大值为138.9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限值,超标的河道范围为排口下游约长6500m的范围;TP(叠加背景值)浓度值最大值为1.49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限值,超标的河道范围为排口下游约长8000m的范围;NH3-N(叠加背景值)浓度值最大值为27.51mg/L,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限值,超标的河道范围为排口下游约长9500m的范围。由此可见,项目污水事故排放对太子庙河水体水质有较大的不利影响,在排放口下游形成9.5km长的污染带。因此,项目应严格落实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防控措施,严禁废水事故排放。

3、小结

上述预测结果证明, (略) 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时,排污口的设置不会对太子庙河水质产生明显影响,排污口设置不会改变下游太子庙河水环境功能。

为了防止本项目废水事故排放,本论证报告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①污水处理系统配备双电源及应急发电机,应急发电机能在断电后及时启动,确保设备不断电。

②加强对污水处理站水泵、消毒装置等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③制定应急预案,培训管理及操作人员,加强应急演练。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以上防范措施后,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二、对水域纳污能力影响分析

本工程排污口位于太子庙河保留区,根据4.2章节对水域纳污能力的计算,本项目排口至3.5km河段COD纳污能力为31.28t/a,NH3-N纳污能力为2.10t/a;总磷的纳污能力为0.27t/a。

本工程建成后,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太子庙河保留区的COD排放量为9.13t/a,NH3-N排放量为1.37t/a,总磷排放量为0.045t/a,小于排口至3.5km流域剩余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故本工程尾水排放满足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放总量要求。

三、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从预测结果来看,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污对下游水质并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废水中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生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二者相互影响的结果使水生生物群落中的耐污性种类的数量逐渐增多;而一些不耐污、清水性的种类减少或逐渐消失,使影响区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由清水性向污水性群落演变,生物的多样性减少,群落趋向不稳定,最终演化结果可能是排污口附近局部水域的富营养化,对下游局部河段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1)对鱼类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废水水质较简单,出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和总磷,不含第一类污染物。正常工况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太子庙河后,经自然降解稀释后可满足水质要求,不会对鱼类产生较大影响。

(2)对其他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

太子庙河以农业灌溉为主要功能,水生生物量极少。经过论证计算可知,正常的排放情况下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下游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会造成太子庙河水质超标,对下游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可能会引起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数量和组成的变化,因此需要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控,杜绝废水的事故排放。

(3)对重要水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经调查,论证范围内水域无珍稀水生生物和鱼类,未发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因素和水生生态保护目标。太子庙河现状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2002)中Ⅲ类标准,水质较好,入河排污口污染物不会对水体造成富营养化影响。

(4)对邻近水功能区的水生态影响分析

拟建入河排污口位于太子庙河,水质现状均为III类。根据项目入河排污口污染物影响范围和对评价河段水质预测结果分析,项目正常工况下,CODcr、NH3-N进入太子庙河后预测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项目入河排口污染物没有改变下游水质类别,对下游水功能区水质基本没有影响,也不会对下游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河流水温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废污水主要来源于养殖过程中的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污水管收集、混合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口排水与河水水温相差无几,因此本项目排水对河流水温基本无影响。

五、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本入河排污口正常排水对本区域地下水基本无影响。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易通过土层,进入厂区周边地下水,从而对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应对各种污水处理设施建构筑物进行防渗处理,阻隔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体中,做到废水不下渗。厂内污泥临时堆放场地,地面必须采取硬化、防渗处理,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六、对湖南汉寿息凤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影响分析

经调查,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汉寿县中部,紧邻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园总面积1836.53公顷,包含沧浪河、南湖撇洪河、息风湖三个河段,湿地总面积1544.45公顷,湿地率83.21%。包括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4个湿地类型。公园分湿地保育、恢复重建、宣教展示、合理利用、管理服务等五个功能区。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区位重要,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本底较好。记录有动物5纲32目83科245种。其中国家ll级保护动物有虎纹蛙、领鸺鹃、草鹗等13种,中国特有物种有银飘鱼、华南兔等26种。IUCN濒危物种有岔尾黄颡鱼、中华鳖等30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56种。植物128科308属456种,国家ll级保护植物有3种,即香樟、野大豆、和野菱。

太子庙河为南湖撇洪河的支流,项目入河排污口距离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10.01km(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功能区划图与项目位置关系见附图6),根据项目入河排污口污染物影响范围和对评价河段水质预测结果分析,项目正常工况下,CODcr、NH3-N、TP进入太子庙河后预测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项目入河排口污染物没有改变下游水质类别,对下游水功能区水质基本没有影响,也不会对下游湖南汉寿息风湖国家湿地公园造成不利影响。

水环境保护措施

8.1水生态保护措施

8.1.1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监测,确保处理装置正常高效运转,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质水量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参数,保障设施的正常和高效运行,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排水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了必要的备用设备,当设备出现运转故障时及时更换,以减少事故的隐患。

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从设计、管理等方面入手,提出可行的事故防范对策和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反应系统。

8.1.2地下水保护措施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的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突出饮用水安全的原则。

(一)源头控制

运营后,加强管理,主要包括在生产、管道、设备、污水贮存及污水处理等工序,降低和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至最低。同时,节约用水,提高生产生活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地下水用量。

(二)地下水的分区防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根据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各类污染物类型等确定项目分区防渗方案,将本项目的污染区进一步分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拟建项目不含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所在区域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等这些区域比较隐蔽,污染物泄漏后,不容易被人发现,也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因此,将污染控制难度较大的猪舍及其粪污储存池、污水收集池、固液分离区、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区、有机肥发酵棚和病死猪冷冻库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猪场内的消毒水池及其他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①简单防渗区

对于非污染区,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可以满足该区域防渗的要求。

②一般防护区

一般防护区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等效黏土防渗层≥1.5m,且渗透系数k≤10-7cm/s。采取的防渗措施如下:地基处理时表层50cm以上的夯实粘性土层(要求压实后渗透系数≤10-7cm/s),再在黏土防渗层上铺设厚度不小于0.75cm的防渗膜,再采取相应的硬化措施和防腐措施。

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构筑物,如猪舍、发酵罐、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区、有机肥发酵棚和病死猪冷冻库区域等这些构筑物在基础建设时需要在底层填充粘土隔水层和防渗膜,构筑物内部需要进行防渗和防腐处理,防渗措施应符合《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相关要求,防腐措施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相关要求。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本项目地下水的污染途径,本评价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场区污水收集管网、集水井均采取防渗措施,养殖废水收集运输管道要经常检查,防止污水泄漏;专用排污管道采用混凝土或PVC暗管,接口必须密封紧密。

②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均不得使用明沟明渠设置,避免雨水进入污水系统而产生溢流,污染外环境。

③在防渗漏区内的污水收集管网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使污水在集水井内汇集。鉴于本项目北侧高,南侧低,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总体走向为由北向南,将污水处理区设置在项目南侧是合理的。

④冷冻库基底按《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⑤在场区周围地势低的地方和专用排污管道沿线设地下水监测点,并定期进行监测,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地下水的污染监控

(1)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2)跟踪监测计划应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特点设置跟踪监测点,跟踪监测点应明确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给出点位、坐标、井深、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等相关参数。

①跟踪监测点数量要求

一、二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3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一级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总图布置基础上,结合预测评价结果和应急响应时间要求,在重点污染风险源处增设监测点。三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1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布设1个。

②明确跟踪监测点的基本功能,如背景值监测点、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等,必要时,明确跟踪监测点兼具的污染控制功能。

③根据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需要,提出有关监测机构、人员及装备的建议。

(3)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

①落实跟踪监测报告编制的责任主体,明确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漏滴记录、维护记录。

②信息公开计划应至少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

(五)应急响应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