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省兴通盛模具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河南省兴通盛模具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鼓楼区工业园区2号路路北南车间 | (略) (略) | 河南林 (略) | 项 (略) 鼓楼区工业园区2号路路北南车间,建设铝型材挤压模具加工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铝型材挤压模具5000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淬火、回火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建议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开封西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封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鼓楼区工业园区2号路路北南车间 | (略) (略) | 河南林 (略) | 项 (略) 鼓楼区工业园区2号路路北南车间,建设铝型材挤压模具加工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铝型材挤压模具5000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淬火、回火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建议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开封西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封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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