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霆凯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废旧锂电池3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霆凯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废旧锂电池3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霆凯再生 (略) 年综合处理废旧锂电池3000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 (略) 人民政府令第388号)要求,建设单位自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浙江霆凯再生 (略) 年综合处理废旧锂电池3000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浙江霆凯再生 (略)
项目选址: (略) 永嘉县东城街道滨江工业园区创新路2号1号楼一层车间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00m2,年综合处理废旧锂电池30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UTM-X | UTM-Y | 方位 | 距离(m) | ||||
大气环境 | 峙口社区 | * | * | 东北侧 | 270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018年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塘里村 | * | * | 东侧 | 1035 | |||
山仓村 | * | * | 东南侧 | 930 | |||
河岙村 | * | * | 西南侧 | 1535 | |||
绿上村 | * | * | 西南侧 | 2000 | |||
绿嶂村 | * | * | 西南侧 | 2405 | |||
绿峰村 | * | * | 西侧 | 1599 | |||
河底村 | * | * | 西侧 | 1973 | |||
敬仁村 | * | * | 西北侧 | 1118 | |||
响山村 | * | * | 北侧 | 2191 | |||
河屿村 | * | * | 东北侧 | 2191 | |||
长源村 | * | * | 西南侧 | 2706 | |||
规划行政用地 | * | * | 东北侧 | 193 | |||
规划居住用地1# | * | * | 北侧 | 281 | |||
规划居住用地2# | * | * | 东北侧 | 339 | |||
规划居住用地3# | * | * | 东侧 | 243 | |||
规划居住用地4# | * | * | 东侧 | 652 | |||
规划居住用地5# | * | * | 南侧 | 344 | |||
规划居住用地6# | * | * | 东南侧 | 670 | |||
规划居住用地7# | * | * | 东南侧 | 804 | |||
规划居住用地8# | * | * | 南侧 | 605 | |||
水环境 | 楠溪江 | 南侧 | 242 | 内河 | GB3838-2002 Ⅲ类 | ||
声环境 | 规划行政用地 | 南侧 | 193 | 办公人员 | GB3096-2008中2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置后排入瓯江,生活废水依托 (略) 厂区内已建的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楠溪江。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引起的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厂界的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同时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生产设备严格落实本环评中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固废: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盐泥、拆解废料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直接委托环卫清运。经以上处理处置后,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环境风险:本项目产品(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危险固废遗撒对大气、水、土壤环境等的影响范围较大。因此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企业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工作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 (略) 厂区内已建的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直接排放楠溪江;生产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理达《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瓯江。
(2)废气:放电、晾干、拆解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D A001(吸附)、DA001(脱附)引高25m排放,风量80000m3/h,收集效率为99%,氟化物处理效率为99.5%,VOCs处理效率为90%;粗破、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并入放电、晾干、拆解废经二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D A001(吸附)、DA001(脱附)引高25m排放,风量80000m3/h,收集效率为100%,氟化物处理效率为99.5%,VOCs处理效率为90%;分离、出料废气经脉冲除尘后DA002、DA003引高25m排放,风量皆为20000m3/h,收集效率为99%,处理效率为99.9%;放电、晾干、拆解废气、粗破、烘干废气和分离、出料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的排放限值。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的有关规定;固废的管理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5)环境风险: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监测设施、应急处理设施。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因此,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详见表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7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联系方式:0577-*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雷工电话:0577-*
地址: (略) 瓯海区三垟街道宏地*品国际1203室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霆凯再生 (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浙江霆凯再生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月4日
浙江霆凯再生 (略) 年综合处理废旧锂电池3000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 (略) 人民政府令第388号)要求,建设单位自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浙江霆凯再生 (略) 年综合处理废旧锂电池3000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浙江霆凯再生 (略)
项目选址: (略) 永嘉县东城街道滨江工业园区创新路2号1号楼一层车间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00m2,年综合处理废旧锂电池30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保护级别 | ||
UTM-X | UTM-Y | 方位 | 距离(m) | ||||
大气环境 | 峙口社区 | * | * | 东北侧 | 270 | 居民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018年第29号)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塘里村 | * | * | 东侧 | 1035 | |||
山仓村 | * | * | 东南侧 | 930 | |||
河岙村 | * | * | 西南侧 | 1535 | |||
绿上村 | * | * | 西南侧 | 2000 | |||
绿嶂村 | * | * | 西南侧 | 2405 | |||
绿峰村 | * | * | 西侧 | 1599 | |||
河底村 | * | * | 西侧 | 1973 | |||
敬仁村 | * | * | 西北侧 | 1118 | |||
响山村 | * | * | 北侧 | 2191 | |||
河屿村 | * | * | 东北侧 | 2191 | |||
长源村 | * | * | 西南侧 | 2706 | |||
规划行政用地 | * | * | 东北侧 | 193 | |||
规划居住用地1# | * | * | 北侧 | 281 | |||
规划居住用地2# | * | * | 东北侧 | 339 | |||
规划居住用地3# | * | * | 东侧 | 243 | |||
规划居住用地4# | * | * | 东侧 | 652 | |||
规划居住用地5# | * | * | 南侧 | 344 | |||
规划居住用地6# | * | * | 东南侧 | 670 | |||
规划居住用地7# | * | * | 东南侧 | 804 | |||
规划居住用地8# | * | * | 南侧 | 605 | |||
水环境 | 楠溪江 | 南侧 | 242 | 内河 | GB3838-2002 Ⅲ类 | ||
声环境 | 规划行政用地 | 南侧 | 193 | 办公人员 | GB3096-2008中2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置后排入瓯江,生活废水依托 (略) 厂区内已建的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楠溪江。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引起的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厂界的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同时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生产设备严格落实本环评中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固废: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固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盐泥、拆解废料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直接委托环卫清运。经以上处理处置后,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环境风险:本项目产品(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危险固废遗撒对大气、水、土壤环境等的影响范围较大。因此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企业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工作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 (略) 厂区内已建的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直接排放楠溪江;生产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理达《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瓯江。
(2)废气:放电、晾干、拆解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D A001(吸附)、DA001(脱附)引高25m排放,风量80000m3/h,收集效率为99%,氟化物处理效率为99.5%,VOCs处理效率为90%;粗破、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并入放电、晾干、拆解废经二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D A001(吸附)、DA001(脱附)引高25m排放,风量80000m3/h,收集效率为100%,氟化物处理效率为99.5%,VOCs处理效率为90%;分离、出料废气经脉冲除尘后DA002、DA003引高25m排放,风量皆为20000m3/h,收集效率为99%,处理效率为99.9%;放电、晾干、拆解废气、粗破、烘干废气和分离、出料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的排放限值。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的有关规定;固废的管理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5)环境风险: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监测设施、应急处理设施。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因此,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详见表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7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联系方式:0577-*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雷工电话:0577-*
地址: (略) 瓯海区三垟街道宏地*品国际1203室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霆凯再生 (略)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浙江霆凯再生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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