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源驰铜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建设项目》
关于安徽源驰铜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义安经开区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略) 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建设项目(报批).pdf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33333.33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及附属用房,购置中频无芯感应电炉、工频有芯感应电炉、双核感应熔炼电炉、连铸机、收线机、挤压机、数控车床、锯床等等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年产4000吨铜合金粉、9000吨铜杆、6000吨铜棒、1000吨铜制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项目退锡线清洗废水、碱雾吸收废水回用于电解液配制用水;水雾化制铜粉用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本工序;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放;项目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水、铅烟尘净化器排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pH调节+气浮+石灰中和沉淀+混凝沉淀)预 (略) 政管网经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厂区废水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以及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收集、处理系统。项目锡饼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列管水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铅烟净化器+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铜合金粉生产熔化工序产生的熔化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列管水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铅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铜棒及铜制品生产熔化工序产生的熔化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列管水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铅烟净化器+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铜杆及铜制品生产熔化工序产生的熔化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列管水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铅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筛分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管道、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表面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5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未包含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三)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新建1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地下水监测井应具备应急抽水功能,落实地下水长期监测和风险应急监测制度,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电解槽渣、废乳化液、清洗剂沉渣、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炉熔化;对炉渣和筛分、包装工序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 (略) 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水雾化塔、烘干机、混料机、上引连铸机、空压机、水平连铸机、锯床、打包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新建150m3事故应急池一座。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义安区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熔化烟气排气筒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3-01-0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义安经开区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略) 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建设项目(报批).pdf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33333.33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及附属用房,购置中频无芯感应电炉、工频有芯感应电炉、双核感应熔炼电炉、连铸机、收线机、挤压机、数控车床、锯床等等相关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0000吨铜合金粉及铜合金材料(年产4000吨铜合金粉、9000吨铜杆、6000吨铜棒、1000吨铜制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处理效率。项目退锡线清洗废水、碱雾吸收废水回用于电解液配制用水;水雾化制铜粉用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本工序;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放;项目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水、铅烟尘净化器排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pH调节+气浮+石灰中和沉淀+混凝沉淀)预 (略) 政管网经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厂区废水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标准限值要求以及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收集、处理系统。项目锡饼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列管水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铅烟净化器+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铜合金粉生产熔化工序产生的熔化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列管水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铅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铜棒及铜制品生产熔化工序产生的熔化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列管水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铅烟净化器+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铜杆及铜制品生产熔化工序产生的熔化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列管水冷+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铅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筛分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管道、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表面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5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未包含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三)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新建1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地下水监测井应具备应急抽水功能,落实地下水长期监测和风险应急监测制度,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电解槽渣、废乳化液、清洗剂沉渣、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炉熔化;对炉渣和筛分、包装工序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 (略) 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水雾化塔、烘干机、混料机、上引连铸机、空压机、水平连铸机、锯床、打包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新建150m3事故应急池一座。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义安区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熔化烟气排气筒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3-01-04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