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扎赉特旗杨树沟矿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年开采加工30万立方米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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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扎赉特旗杨树沟矿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年开采加工30万立方米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4日我局拟对扎赉特旗杨树沟矿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年开采加工30万立方米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扎赉特旗杨树沟矿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年开采加工30万立方米花岗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单位名称

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赤峰富恒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建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直进式及折返式坑线开拓K1号花岗岩矿体。开采饰面石材花岗岩荒料30×104m3/a,服务年限为35a(其中首期服务约13a)。总投资150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1万元,占总投资的1.53%。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控制工程活动范围,严禁占地、采场坍塌事故扰动周边一般生态红线;截洪沟作为与周边一般生态红线的物理隔离屏障;扎赉特旗杨树沟林场内公路(杨浩线)两侧50m设为禁采区;东北角一期开采区域面积过小,建议与二期开采区域一同开采。一期开采表土剥离收集至表土场,二期开采剥离土需另行选址表土场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障外售废渣定期清运,避免无序堆存;保持开采区、排土场边坡稳定,对不稳定区域有针对性的采用浆砌片石护坡;排土场结合使用情况及时复垦;矿区道路路面及两侧边坡碎石压覆;强化厂区绿化,景观协调,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对评价区的生态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期带来的影响是区域自然体系可以承受的。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露天采场采取湿式锯石开采、开采面洒水,矿石铲装过程中对铲装区进行洒水;一期表土收集临时堆存,围挡固坡、撒播草籽以控制水土流失及起尘量、洒水抑尘;排土场由有资质部门进行规范设计,堆存期间编织遮盖,计划的分层排弃,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在堆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碾压,及时压实复垦恢复植被;荒料场地硬化,出矿时进行洒水,堆存期间编织遮盖,堆场四周设置8m 高防风抑尘网。规范行车路线,道路碎石铺垫,矿区配备洒水车对路面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减速慢行;加强运输道路两侧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粉尘产生量。

3.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作业时间;运输减速慢行,减少鸣笛;采取噪声治理和控制措施后,工业场地各边界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内部道路碎石硬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并加强绿化措施,可有效控制道路运输噪声。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采场、堆场周围设置截洪沟和排水沟,疏导上游地表径流,防止洪水进入堆场,基本不产生淋溶水。切割开采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AAO处理工艺5t/d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根据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结合污染物特性及厂区总平面图布置规划情况,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沉淀池按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按简单防渗区要求防渗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处置合理均不外排。

5.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剥离表土收集至表土场后期用于场地复垦;剥离土石固定堆存于排土场;开采弃渣95%作为建筑材料外售,5%堆存至排土场;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植被绿化;生活垃圾设定点垃圾收集处,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废机油按危废管理,集中收集由维修单位回收处理。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措施。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是减少项目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过程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占地范围内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确保废水全部综合利用、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排土石场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聘请资质部门专业设计和建设,并严格按要求运行管理,结合地形设截洪沟和排水沟等防洪设施,防止雨水汇入。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环评针对项目概况和群众所关心的一些环境问题, (略)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完成了公众参与调查。企业在委托我单位开展环评后7个工作日内,于2022年5月23日至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提交前在百姓网网站进行了基本信息公示;在完成《扎赉特旗杨树沟矿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年开采加工30万立方米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于2022年6月14日起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亿翁传媒报纸,并在项目区周边村庄等环境敏感点进行了海报张贴;公示期间公众均无反馈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企业进一步开展公众参与活动,结合公众意见并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环境保护,最终达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 

传真:048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邮箱:*@*63.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4日我局拟对扎赉特旗杨树沟矿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年开采加工30万立方米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扎赉特旗杨树沟矿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年开采加工30万立方米花岗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建设单位名称

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赤峰富恒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建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直进式及折返式坑线开拓K1号花岗岩矿体。开采饰面石材花岗岩荒料30×104m3/a,服务年限为35a(其中首期服务约13a)。总投资150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1万元,占总投资的1.53%。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控制工程活动范围,严禁占地、采场坍塌事故扰动周边一般生态红线;截洪沟作为与周边一般生态红线的物理隔离屏障;扎赉特旗杨树沟林场内公路(杨浩线)两侧50m设为禁采区;东北角一期开采区域面积过小,建议与二期开采区域一同开采。一期开采表土剥离收集至表土场,二期开采剥离土需另行选址表土场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障外售废渣定期清运,避免无序堆存;保持开采区、排土场边坡稳定,对不稳定区域有针对性的采用浆砌片石护坡;排土场结合使用情况及时复垦;矿区道路路面及两侧边坡碎石压覆;强化厂区绿化,景观协调,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对评价区的生态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期带来的影响是区域自然体系可以承受的。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露天采场采取湿式锯石开采、开采面洒水,矿石铲装过程中对铲装区进行洒水;一期表土收集临时堆存,围挡固坡、撒播草籽以控制水土流失及起尘量、洒水抑尘;排土场由有资质部门进行规范设计,堆存期间编织遮盖,计划的分层排弃,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在堆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碾压,及时压实复垦恢复植被;荒料场地硬化,出矿时进行洒水,堆存期间编织遮盖,堆场四周设置8m 高防风抑尘网。规范行车路线,道路碎石铺垫,矿区配备洒水车对路面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减速慢行;加强运输道路两侧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粉尘产生量。

3.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作业时间;运输减速慢行,减少鸣笛;采取噪声治理和控制措施后,工业场地各边界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内部道路碎石硬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并加强绿化措施,可有效控制道路运输噪声。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采场、堆场周围设置截洪沟和排水沟,疏导上游地表径流,防止洪水进入堆场,基本不产生淋溶水。切割开采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AAO处理工艺5t/d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根据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结合污染物特性及厂区总平面图布置规划情况,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沉淀池按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按简单防渗区要求防渗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处置合理均不外排。

5.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剥离表土收集至表土场后期用于场地复垦;剥离土石固定堆存于排土场;开采弃渣95%作为建筑材料外售,5%堆存至排土场;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植被绿化;生活垃圾设定点垃圾收集处,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废机油按危废管理,集中收集由维修单位回收处理。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措施。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是减少项目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过程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占地范围内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确保废水全部综合利用、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排土石场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聘请资质部门专业设计和建设,并严格按要求运行管理,结合地形设截洪沟和排水沟等防洪设施,防止雨水汇入。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环评针对项目概况和群众所关心的一些环境问题, (略)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完成了公众参与调查。企业在委托我单位开展环评后7个工作日内,于2022年5月23日至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提交前在百姓网网站进行了基本信息公示;在完成《扎赉特旗杨树沟矿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年开采加工30万立方米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于2022年6月14日起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亿翁传媒报纸,并在项目区周边村庄等环境敏感点进行了海报张贴;公示期间公众均无反馈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企业进一步开展公众参与活动,结合公众意见并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环境保护,最终达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 

传真:048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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