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镀生产线项目

(略) 集美区灌口镇铁山路28号103室A单元(先锋电镀专业区1#厂房)

厦门宝 (略)

(略) (略)

①计划建设3 条镀镍生产线,为自动化生产线,同时建设配套设施,包括废水分质分流管道、酸雾喷淋塔、危废仓库以及车间防腐防渗措施等。②项目建成后,电镀非标自动化设备配件 3.9 万件/a,非标自动化设备 100 万件/a,五金件 200 万件/a(产品电镀面积约*万 m2)。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先锋电镀专业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先锋电镀专业区的化粪池处理后再纳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各类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达标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质可以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限值及《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标准,不会对杏林水质净化厂造成冲击,不会影响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对其影响小。

  项目按照地下水重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地下水分区防渗,将有效截流污染物,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缓解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污染,并注意加强管理和日常监控巡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应立即组织防渗层的修补工作。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小。

  2、废气: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酸碱废气及锅炉废气。项目电镀车间采用“塑钢板+玻璃”建设为单独密闭车间,电镀酸碱废气采用槽体槽边侧吸管道抽风收集,同时每条电镀线上方设置集中抽风管道,电镀酸碱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屋面对应的2套酸雾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分别经DA001、DA002排气筒(高15m)有组织排放;锅炉废气经DA003排气筒(高15m)有组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其中无组织废气中硝酸雾的最大占标率为最大,Pi为8.98%。因此,废气经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废气排放源所排放污染物的Pmax<1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无超标,故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运营期厂界1m处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土壤:项目电镀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车间内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同时,先锋电镀专业区内建有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事故应急管道及应急池、地下水监控井等),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锋电镀专业区未对园区及周边村庄的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由此可见,项目在落实车间内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依托先锋电镀区内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5、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 (略) 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固废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槽液、废槽渣、废滤芯、化学品包装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镀生产线项目

(略) 集美区灌口镇铁山路28号103室A单元(先锋电镀专业区1#厂房)

厦门宝 (略)

(略) (略)

①计划建设3 条镀镍生产线,为自动化生产线,同时建设配套设施,包括废水分质分流管道、酸雾喷淋塔、危废仓库以及车间防腐防渗措施等。②项目建成后,电镀非标自动化设备配件 3.9 万件/a,非标自动化设备 100 万件/a,五金件 200 万件/a(产品电镀面积约*万 m2)。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先锋电镀专业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先锋电镀专业区的化粪池处理后再纳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各类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达标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质可以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限值及《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标准,不会对杏林水质净化厂造成冲击,不会影响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对其影响小。

  项目按照地下水重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地下水分区防渗,将有效截流污染物,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缓解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污染,并注意加强管理和日常监控巡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应立即组织防渗层的修补工作。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小。

  2、废气: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酸碱废气及锅炉废气。项目电镀车间采用“塑钢板+玻璃”建设为单独密闭车间,电镀酸碱废气采用槽体槽边侧吸管道抽风收集,同时每条电镀线上方设置集中抽风管道,电镀酸碱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屋面对应的2套酸雾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分别经DA001、DA002排气筒(高15m)有组织排放;锅炉废气经DA003排气筒(高15m)有组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其中无组织废气中硝酸雾的最大占标率为最大,Pi为8.98%。因此,废气经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废气排放源所排放污染物的Pmax<1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无超标,故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运营期厂界1m处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土壤:项目电镀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车间内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同时,先锋电镀专业区内建有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事故应急管道及应急池、地下水监控井等),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锋电镀专业区未对园区及周边村庄的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由此可见,项目在落实车间内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依托先锋电镀区内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5、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 (略) 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固废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槽液、废槽渣、废滤芯、化学品包装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镀生产线项目

(略) 集美区灌口镇铁山路28号103室A单元(先锋电镀专业区1#厂房)

厦门宝 (略)

(略) (略)

①计划建设3 条镀镍生产线,为自动化生产线,同时建设配套设施,包括废水分质分流管道、酸雾喷淋塔、危废仓库以及车间防腐防渗措施等。②项目建成后,电镀非标自动化设备配件 3.9 万件/a,非标自动化设备 100 万件/a,五金件 200 万件/a(产品电镀面积约*万 m2)。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先锋电镀专业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先锋电镀专业区的化粪池处理后再纳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各类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达标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质可以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限值及《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标准,不会对杏林水质净化厂造成冲击,不会影响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对其影响小。

  项目按照地下水重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地下水分区防渗,将有效截流污染物,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缓解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污染,并注意加强管理和日常监控巡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应立即组织防渗层的修补工作。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小。

  2、废气: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酸碱废气及锅炉废气。项目电镀车间采用“塑钢板+玻璃”建设为单独密闭车间,电镀酸碱废气采用槽体槽边侧吸管道抽风收集,同时每条电镀线上方设置集中抽风管道,电镀酸碱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屋面对应的2套酸雾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分别经DA001、DA002排气筒(高15m)有组织排放;锅炉废气经DA003排气筒(高15m)有组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其中无组织废气中硝酸雾的最大占标率为最大,Pi为8.98%。因此,废气经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废气排放源所排放污染物的Pmax<1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无超标,故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运营期厂界1m处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土壤:项目电镀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车间内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同时,先锋电镀专业区内建有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事故应急管道及应急池、地下水监控井等),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锋电镀专业区未对园区及周边村庄的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由此可见,项目在落实车间内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依托先锋电镀区内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5、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 (略) 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固废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槽液、废槽渣、废滤芯、化学品包装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镀生产线项目

(略) 集美区灌口镇铁山路28号103室A单元(先锋电镀专业区1#厂房)

厦门宝 (略)

(略) (略)

①计划建设3 条镀镍生产线,为自动化生产线,同时建设配套设施,包括废水分质分流管道、酸雾喷淋塔、危废仓库以及车间防腐防渗措施等。②项目建成后,电镀非标自动化设备配件 3.9 万件/a,非标自动化设备 100 万件/a,五金件 200 万件/a(产品电镀面积约*万 m2)。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先锋电镀专业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先锋电镀专业区的化粪池处理后再纳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各类废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达标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质可以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限值及《 (略)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标准,不会对杏林水质净化厂造成冲击,不会影响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杏林水质净化厂,对其影响小。

  项目按照地下水重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地下水分区防渗,将有效截流污染物,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缓解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环境的污染,并注意加强管理和日常监控巡查,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应立即组织防渗层的修补工作。项目在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小。

  2、废气: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电镀酸碱废气及锅炉废气。项目电镀车间采用“塑钢板+玻璃”建设为单独密闭车间,电镀酸碱废气采用槽体槽边侧吸管道抽风收集,同时每条电镀线上方设置集中抽风管道,电镀酸碱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屋面对应的2套酸雾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分别经DA001、DA002排气筒(高15m)有组织排放;锅炉废气经DA003排气筒(高15m)有组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其中无组织废气中硝酸雾的最大占标率为最大,Pi为8.98%。因此,废气经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废气排放源所排放污染物的Pmax<1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无超标,故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经减震降噪、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运营期厂界1m处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土壤:项目电镀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车间地面均实施防渗防腐措施;电镀槽采取围堰的方式,围堰、管沟、排水沟和集水坑面层均做防渗防漏措施;车间内各系废水的管线均采取明管套明沟的模式敷设,明管、明沟均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排水管采用PVC材料,杜绝废水在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渗漏。同时,先锋电镀专业区内建有完善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事故应急管道及应急池、地下水监控井等),能有效防控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锋电镀专业区未对园区及周边村庄的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由此可见,项目在落实车间内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依托先锋电镀区内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5、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 (略) 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固废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槽液、废槽渣、废滤芯、化学品包装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