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明城镇玻璃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磐石市明城镇玻璃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明城镇玻璃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 (略) 明城镇玻璃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明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预留空地内,人工湿地建设地 (略) 明城镇新玻璃河河道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规模为2500t/d,扩建后明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000t/d,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磐石市明城镇玻璃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菅莹莹联系人电话:*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
评价单位: (略) (略)
通信地址: (略) 高新区致远街盈泰国际606
联系电话:0431-* 联 系 人:曹工
(略)
(略) 明城镇玻璃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 (略) 明城镇玻璃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明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预留空地内,人工湿地建设地 (略) 明城镇新玻璃河河道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规模为2500t/d,扩建后明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000t/d,出水标准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磐石市明城镇玻璃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菅莹莹联系人电话:*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
评价单位: (略) (略)
通信地址: (略) 高新区致远街盈泰国际606
联系电话:0431-* 联 系 人:曹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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