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水利局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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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水利局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五河县水利局 (略)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河县水利局 (略)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五河县水利局 (略)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

建设单位

五河县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锦程 (略)

项目概况

本次拟对樊吴大沟~小路滩区域进行清淤,清淤河段长度约4400m,总面积98.42万m2,清淤量约为138.51万m3,并设置堆场3处。用地面积:本项目永久占地为堆场边开挖截排水沟占地,排水沟用于施工期周围庄稼的的灌排水,同时作为复垦后的灌排沟永久使用,占地17.54亩;临时占地为堆场和施工临时场地占地,占地675.4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受本项目影响的 (略) 级自然保护区为河迹洼地型的浅水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并非特有。保护区外围生境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面临较为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本工程的实施不涉及保护区内用地,对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面积和斑块数量影响的程度较少。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可接受,工程建设造成土壤侵蚀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较小。通过夏冬季节评价区周边植被覆盖度影像显示,周边植被覆盖度较低,工程不占用保护区内滩涂等地块,对保护区覆盖植被减少的程度较低。。

(2)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扬尘:主要有地面表层破坏裸露随风刮起的尘土、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和装卸造成的扬尘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这些不利影响是偶然的、短暂的、局部的,也是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其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②船舶作业废气:所产生的废气总量不大且排放时间有限,项目区地形开阔,稀释扩散速度快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船舶;要加强船舶管理和维修,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堆场臭气:评价类比同类项目底泥的调查情况及监测数据,底泥的恶臭强度约为2~3级,影响范围一般在80m以内,底泥几乎感觉不到恶臭气味。有风时,下风向影响范围稍大一些。施工期疏浚底泥产生的恶臭属于无组织面源,产生量小,待疏浚施工结束后,则不再产生。通过堆场周围设置施工围挡,喷洒除臭剂;固化后的底泥及时清运,采用环保淤泥运输车密闭运输清淤淤泥,合理规划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等措施,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地表水环境

①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租用的民房应具备旱厕或化粪池等处理设施;余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SS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就近排放至沱湖入湖涵闸(背水侧),最终排入沱湖;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船舶油污水由船载油污水分离系统初步处理后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②水文要素影响减缓措施:合理安排疏浚作业工期,避开丰水期;加强对施工船舶、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降低疏浚作业对水体的扰动。

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考核断面保护措施: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选择非取水时段或用水低峰时段施工;设置防污屏;加强取水口附近施工区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处理突发事件;加强沟通,做好补偿,提高水厂反应能力;加强施工管理。。

(4)地下水

对堆场围堰内侧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泄水口周围10m区域围堰内外两侧铺设一层土工防渗膜,堆场外围布置的尾水沉淀池池内铺设土工膜防渗。

(5)声环境

施工噪声主要是由施工设备、船舶造成的,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施工需要,设置临时声屏障;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影响可接受。

(6)固体废物

①清淤底泥、余水处理沉渣: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运出并合理填埋处置。

②土石方: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调配。

③建筑垃圾: (略) 运走处置,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7)环境风险

①配备必要的溢油应急设备,包括:围油栏及附属设备、收油机、油拖网、吸油毡、回收废油储存装置等应急物资,配备应急通讯设施,配备应急人员等。

②合理安排船舶进出事件,加强船舶的安全调度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7日在五河县水利局官网(http://**)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了首次公示。首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5日在五河县水利局官网对此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同时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6日,在安徽日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周边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张贴公示。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关于五河县水利局 (略)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2]164号

解读

五河县水利局 (略)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河县水利局 (略)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五河县水利局 (略)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

(略) 五河县

建设单位

五河县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锦程 (略)

项目概况

本次拟对樊吴大沟~小路滩区域进行清淤,清淤河段长度约4400m,总面积98.42万m2,清淤量约为138.51万m3,并设置堆场3处。用地面积:本项目永久占地为堆场边开挖截排水沟占地,排水沟用于施工期周围庄稼的的灌排水,同时作为复垦后的灌排沟永久使用,占地17.54亩;临时占地为堆场和施工临时场地占地,占地675.4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受本项目影响的 (略) 级自然保护区为河迹洼地型的浅水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并非特有。保护区外围生境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面临较为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本工程的实施不涉及保护区内用地,对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面积和斑块数量影响的程度较少。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可接受,工程建设造成土壤侵蚀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较小。通过夏冬季节评价区周边植被覆盖度影像显示,周边植被覆盖度较低,工程不占用保护区内滩涂等地块,对保护区覆盖植被减少的程度较低。。

(2)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扬尘:主要有地面表层破坏裸露随风刮起的尘土、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和装卸造成的扬尘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这些不利影响是偶然的、短暂的、局部的,也是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其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②船舶作业废气:所产生的废气总量不大且排放时间有限,项目区地形开阔,稀释扩散速度快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船舶;要加强船舶管理和维修,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堆场臭气:评价类比同类项目底泥的调查情况及监测数据,底泥的恶臭强度约为2~3级,影响范围一般在80m以内,底泥几乎感觉不到恶臭气味。有风时,下风向影响范围稍大一些。施工期疏浚底泥产生的恶臭属于无组织面源,产生量小,待疏浚施工结束后,则不再产生。通过堆场周围设置施工围挡,喷洒除臭剂;固化后的底泥及时清运,采用环保淤泥运输车密闭运输清淤淤泥,合理规划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等措施,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地表水环境

①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租用的民房应具备旱厕或化粪池等处理设施;余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标后,SS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就近排放至沱湖入湖涵闸(背水侧),最终排入沱湖;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船舶油污水由船载油污水分离系统初步处理后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②水文要素影响减缓措施:合理安排疏浚作业工期,避开丰水期;加强对施工船舶、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降低疏浚作业对水体的扰动。

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考核断面保护措施: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选择非取水时段或用水低峰时段施工;设置防污屏;加强取水口附近施工区环境管理与监督工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处理突发事件;加强沟通,做好补偿,提高水厂反应能力;加强施工管理。。

(4)地下水

对堆场围堰内侧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泄水口周围10m区域围堰内外两侧铺设一层土工防渗膜,堆场外围布置的尾水沉淀池池内铺设土工膜防渗。

(5)声环境

施工噪声主要是由施工设备、船舶造成的,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施工需要,设置临时声屏障;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影响可接受。

(6)固体废物

①清淤底泥、余水处理沉渣: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运出并合理填埋处置。

②土石方: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调配。

③建筑垃圾: (略) 运走处置,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7)环境风险

①配备必要的溢油应急设备,包括:围油栏及附属设备、收油机、油拖网、吸油毡、回收废油储存装置等应急物资,配备应急通讯设施,配备应急人员等。

②合理安排船舶进出事件,加强船舶的安全调度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7日在五河县水利局官网(http://**)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了首次公示。首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5日在五河县水利局官网对此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同时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6日,在安徽日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周边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张贴公示。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关于五河县水利局 (略)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期)清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2]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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