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召开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作会议
灵石县召开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作会议
11月9日,灵石县召开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作会议,县长陈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燕瑞琦, (略) 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县水利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设计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我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方案,各部门负责人立足我县实际,对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陈昉强调,一要坚持规划引领,继续深入分析研究,优化工程建设和投资,在充分考虑我县产业结构、村庄分布、地形地貌等特点的基础上,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提升措施符合我县实际。二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充分考虑生态性理念,加大对汾河干流及其支流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建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巡查机制,对侵占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要严肃问责;要规范河道工程建设行为,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施工报备制度,规范施工单位行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河道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三要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企业非法排污行为,坚决杜绝企业偷排直排;要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县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1月9日,灵石县召开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作会议,县长陈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燕瑞琦, (略) 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县水利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设计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我县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方案,各部门负责人立足我县实际,对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陈昉强调,一要坚持规划引领,继续深入分析研究,优化工程建设和投资,在充分考虑我县产业结构、村庄分布、地形地貌等特点的基础上,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提升措施符合我县实际。二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充分考虑生态性理念,加大对汾河干流及其支流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建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巡查机制,对侵占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要严肃问责;要规范河道工程建设行为,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施工报备制度,规范施工单位行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河道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三要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企业非法排污行为,坚决杜绝企业偷排直排;要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县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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