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奇通远科技有限公司金属铅、锌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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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奇通远科技有限公司金属铅、锌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金属铅、锌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金属铅、锌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金贵银业闲置厂房二期第1栋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租用金贵银业综合回收厂二期第1栋闲置厂房和公辅用房建设金属铅、锌深加工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氧化铅10万吨、四氧化三铅3万吨以及氧化锌5万吨,总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氧化铅生产线10条、四氧化三铅生产线5条以及氧化锌生产线4条,建设面积约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池设计尺寸应不小于810 m3,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回用厂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生产人员冲洗、洗衣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依托金贵银业污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车间冲洗废水、生产人员冲洗、洗衣废水和生产废水应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中和调节+化学沉淀+砂滤工艺)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氧化铅车间含铅废气、四氧化三铅车间含铅废气、氧化锌车间含锌废气以及熔锌炉燃烧废气。氧化铅及四氧化三铅生产线产生粉尘需经布袋除尘器初步处理,再由集气罩统一收集通往“覆膜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25 m高排气筒外排;氧化锌生产线含锌废气需经布袋除尘器初步处理,再由集气罩统一收集通往“覆膜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锌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25 m高排气筒外排;熔锌炉燃烧废气由天燃气燃烧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外排;需确保废气吸收管道密封,增加设备密封性,对袋装操作区进行围闭,封闭区域以微负压调节,确保各装置的气密性,以减少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强保养等措施后,确保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熔铅渣、熔锌渣、废坩埚、废包装物、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布袋收集的铅尘及锌尘、水膜除尘沉渣、车间清扫收集的铅尘及锌尘、污水处理站沉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熔铅渣、熔锌渣回收利用。废坩埚和废包装物收集到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布袋收集的铅尘及锌尘、水膜除尘沉渣、车间清扫收集的铅尘及锌尘、污水处理站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面积应不小于5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铅及其化合物0.089 t/a,二氧化硫1.44 t/a,NOx2.88 t/a。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金属铅、锌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金属铅、锌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金贵银业闲置厂房二期第1栋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租用金贵银业综合回收厂二期第1栋闲置厂房和公辅用房建设金属铅、锌深加工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氧化铅10万吨、四氧化三铅3万吨以及氧化锌5万吨,总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氧化铅生产线10条、四氧化三铅生产线5条以及氧化锌生产线4条,建设面积约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池设计尺寸应不小于810 m3,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回用厂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生产人员冲洗、洗衣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依托金贵银业污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车间冲洗废水、生产人员冲洗、洗衣废水和生产废水应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中和调节+化学沉淀+砂滤工艺)处理后回用,禁止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氧化铅车间含铅废气、四氧化三铅车间含铅废气、氧化锌车间含锌废气以及熔锌炉燃烧废气。氧化铅及四氧化三铅生产线产生粉尘需经布袋除尘器初步处理,再由集气罩统一收集通往“覆膜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25 m高排气筒外排;氧化锌生产线含锌废气需经布袋除尘器初步处理,再由集气罩统一收集通往“覆膜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锌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限值要求后,由不低于25 m高排气筒外排;熔锌炉燃烧废气由天燃气燃烧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不低于15 m高排气筒外排;需确保废气吸收管道密封,增加设备密封性,对袋装操作区进行围闭,封闭区域以微负压调节,确保各装置的气密性,以减少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强保养等措施后,确保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熔铅渣、熔锌渣、废坩埚、废包装物、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布袋收集的铅尘及锌尘、水膜除尘沉渣、车间清扫收集的铅尘及锌尘、污水处理站沉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熔铅渣、熔锌渣回收利用。废坩埚和废包装物收集到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布袋收集的铅尘及锌尘、水膜除尘沉渣、车间清扫收集的铅尘及锌尘、污水处理站沉渣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面积应不小于5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铅及其化合物0.089 t/a,二氧化硫1.44 t/a,NOx2.88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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