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环批字〔2022〕25号陕西明皓通能源有限公司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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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环批字〔2022〕25号陕西明皓通能源有限公司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批字〔2022〕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陕 (略)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 (略) :

你公司《陕 (略)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高寨子村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m2,主要建设二级加油站、二级加气站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销售油品种类为汽油和柴油。同时,配套建设加油加气营业厅、游客中心、宾馆、办公区、停车场等附属设施。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

经审查,该项目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 61/1078-2017),落实《 (略)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以及环评提出的关于施工期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施工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禁止夜间施工,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妥善处置和清运弃土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随意倾倒,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2.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口,按要求规范设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满足项目运营需要。项目建成后,近期,生活污水全部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严禁外排;远期,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宁强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严禁随意外排。

3.强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储油储气罐区全部采用双层罐,并符合加油加气站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根据分区防渗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渗技术规范要求的各项防渗处理措施,重点做好储油区、加油区、卸油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等关键区域防渗处置,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4.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全面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油品储存、装卸以及LNG卸车、储罐闪蒸气、加气机作业等过程中的油气、无组织废气等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废气收集方式、处理工艺、处理效率和排气口设置须符合环保要求,所有生产废气必须全面有效收集处置并稳定达标排放,确保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规定限值。其中,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加油机作业等环节产生的油气依托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LNG储罐闪蒸汽依托BOG回收系统、放散管等设施设备进行集中收集回收,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量,确保厂界废气达标排放。

5.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规范处置,落实“三防”措施,不得随意倾倒。清罐废液(废渣)、废活性炭、含油手套、棉纱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随意倾倒、焚烧,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转移等活动必须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生活垃圾运往就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餐厨垃圾采用专用容器单独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统一处置。

6.做好声环境保护。按照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合理优化作业场所布局,加油机、加气机、潜油泵、浅液泵等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布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严防噪声扰民和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加油加气站各分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大对储油罐、储气罐等区域检查和监视力度,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8.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大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2年12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2022年12月19日印发

宁环批字〔2022〕25号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陕 (略)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 (略) :

你公司《陕 (略)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高寨子村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m2,主要建设二级加油站、二级加气站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销售油品种类为汽油和柴油。同时,配套建设加油加气营业厅、游客中心、宾馆、办公区、停车场等附属设施。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

经审查,该项目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 61/1078-2017),落实《 (略)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以及环评提出的关于施工期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施工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禁止夜间施工,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妥善处置和清运弃土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随意倾倒,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2.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口,按要求规范设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满足项目运营需要。项目建成后,近期,生活污水全部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严禁外排;远期,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宁强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严禁随意外排。

3.强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储油储气罐区全部采用双层罐,并符合加油加气站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根据分区防渗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渗技术规范要求的各项防渗处理措施,重点做好储油区、加油区、卸油区、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等关键区域防渗处置,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4.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全面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油品储存、装卸以及LNG卸车、储罐闪蒸气、加气机作业等过程中的油气、无组织废气等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废气收集方式、处理工艺、处理效率和排气口设置须符合环保要求,所有生产废气必须全面有效收集处置并稳定达标排放,确保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规定限值。其中,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加油机作业等环节产生的油气依托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LNG储罐闪蒸汽依托BOG回收系统、放散管等设施设备进行集中收集回收,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量,确保厂界废气达标排放。

5.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规范处置,落实“三防”措施,不得随意倾倒。清罐废液(废渣)、废活性炭、含油手套、棉纱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随意倾倒、焚烧,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转移等活动必须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生活垃圾运往就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餐厨垃圾采用专用容器单独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统一处置。

6.做好声环境保护。按照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合理优化作业场所布局,加油机、加气机、潜油泵、浅液泵等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布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严防噪声扰民和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加油加气站各分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大对储油罐、储气罐等区域检查和监视力度,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8.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计划开展大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2年12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2022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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