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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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核定弥兴集镇区街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弥政请〔2022〕58号)已收悉。为加强对弥兴集镇区街道停放机动车管理,规范机动车有序停放,保障集镇街道交通安全畅通,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提高集镇文明形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配置停车资源的调节作用。依据《 (略) 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经弥兴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弥兴集镇区街道临时停车收费管理》听证会,公开听取弥兴集镇区街道临时停车收费的意见建议。经我局对弥兴集镇区街道临时停车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弥兴镇人民政府对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服务进行收费,执行停车服务收费后,弥兴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收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 (略) 场监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起,在执行前应在停车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附: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1. 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收停车费。

2. 车辆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小型车辆每小时加收停车费1.00元,大型车辆每小时加收停车费4.00元;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小型车辆每小时加收停车费1.00元,大型车辆每小时加收停车费4.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3. 连续停放24小时,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为8.0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为24.00元;

4.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环卫清运车、实施救护和救助的车辆, (略) 政工程抢险车辆免收停车费。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核定弥兴集镇区街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弥政请〔2022〕58号)已收悉。为加强对弥兴集镇区街道停放机动车管理,规范机动车有序停放,保障集镇街道交通安全畅通,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提高集镇文明形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配置停车资源的调节作用。依据《 (略) 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经弥兴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弥兴集镇区街道临时停车收费管理》听证会,公开听取弥兴集镇区街道临时停车收费的意见建议。经我局对弥兴集镇区街道临时停车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弥兴镇人民政府对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服务进行收费,执行停车服务收费后,弥兴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收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 (略) 场监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起,在执行前应在停车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附: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弥兴集镇区街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1. 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收停车费。

2. 车辆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小型车辆每小时加收停车费1.00元,大型车辆每小时加收停车费4.00元;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小型车辆每小时加收停车费1.00元,大型车辆每小时加收停车费4.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3. 连续停放24小时,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为8.0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为24.00元;

4.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环卫清运车、实施救护和救助的车辆, (略) 政工程抢险车辆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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