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关于2023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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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关于2023年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29-*

传真: 02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综合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项目 名称建设 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略) 长安区魏寨街办老凹村建材基地4号西安东顺 (略) 项 (略) 长安区魏寨街办老凹村建材基地4号,租赁现有12000m2生产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设两条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生产线和一条免烧砖制砖生产线,主要包含破碎筛分设备、制砂机、洗砂机、配料机、制砖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备、生活区、食堂和门房等;项目全厂建成后可年产40万吨再生骨料石子、20万吨石粉、60万吨机制砂以及6000万块免烧砖(免烧砖以再生骨料为主要原料)。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为避免施工扬尘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要求及建议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2.水环境: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路面洒水抑尘,厂区设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肥田。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可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以使用的于生产划定区域暂存,并覆盖防尘,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给料、破碎筛分粉尘、混料粉尘、物料装卸、输送粉尘、水泥筒仓粉尘、物料堆存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经相应措施处置后可达标排放。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各自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清水进入清水罐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肥田。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铁、布袋除尘灰、不合格免烧砖、沉淀池污泥、泥饼、食堂废油脂和废机油等,均得到合理处置。

相关附件: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29-*

传真: 02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综合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项目 名称建设 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略) 长安区魏寨街办老凹村建材基地4号西安东顺 (略) 项 (略) 长安区魏寨街办老凹村建材基地4号,租赁现有12000m2生产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设两条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生产线和一条免烧砖制砖生产线,主要包含破碎筛分设备、制砂机、洗砂机、配料机、制砖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备、生活区、食堂和门房等;项目全厂建成后可年产40万吨再生骨料石子、20万吨石粉、60万吨机制砂以及6000万块免烧砖(免烧砖以再生骨料为主要原料)。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为避免施工扬尘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要求及建议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2.水环境: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路面洒水抑尘,厂区设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肥田。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可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以使用的于生产划定区域暂存,并覆盖防尘,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给料、破碎筛分粉尘、混料粉尘、物料装卸、输送粉尘、水泥筒仓粉尘、物料堆存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经相应措施处置后可达标排放。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各自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清水进入清水罐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肥田。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铁、布袋除尘灰、不合格免烧砖、沉淀池污泥、泥饼、食堂废油脂和废机油等,均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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