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拟审批公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5日我局拟对吉林 (略) 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批复基本情况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听证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碳纤维产业园区应用研发中心403室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01

吉林 (略) 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

吉林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兴路99号

(略) 吉林分公司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建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兴路99号。主体工程建设两个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库,各自建筑面积为80.6m2,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部分利旧部分新建。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挖土、推土及材料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车辆尾气等,应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苫布遮盖、科学调度用车等措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废润滑脂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和废蓄电池事故状态下破损后流出的电解液产生的硫酸雾。油类危废须采用全封闭的金属桶包装,存放于西库;废铅酸蓄电池存于东库贮存专区,须用专业耐酸、防腐塑料周转箱密封盛装,并置于防渗漏托盘上。东西两库须各设1套负压抽排气系统(挂壁式集气罩1个+风机1台〈集气效率90%〉),东西两库排气汇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罐吸附其中硫酸雾(去除效率50%)和挥发性有机物(去除效率50%)后,再经15m排气筒(DA029)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硫酸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2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须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直接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松花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车辆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机械、风机出口设消声器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排放。施工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收纳点;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以上固废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运营期东库贮存固态危险废物和废铅酸蓄电池,西库贮存半固态和液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须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东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东西两库须在已硬化的地坪基础上铺设200mm厚防渗层,采用P6防渗混凝土,防渗结构层渗透系数≤10-7cm/s;危废库地面边缘上翻250mm做100mm厚P6防渗混凝土裙脚,防渗结构层渗透系数≤10-7cm/s;库内西侧各设置导流槽(11000mm×200mm×200mm),导流槽北侧设集液池(0.6m×0.6m×0.6m),同时地面自东向西设3‰坡度使泄漏液向导流槽流动收集,导流槽沿内墙墙壁布置,与集液池连通。库内门口须设不低于宽10cm、高30cm围堰。导流槽、集液池、围堰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7cm/s。以上危废及危废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加强和提高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监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投产前预案应审定完毕,并在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略)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5日我局拟对吉林 (略) 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批复基本情况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听证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6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碳纤维产业园区应用研发中心403室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01

吉林 (略) 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

吉林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兴路99号

(略) 吉林分公司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拟建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兴路99号。主体工程建设两个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库,各自建筑面积为80.6m2,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部分利旧部分新建。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挖土、推土及材料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车辆尾气等,应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苫布遮盖、科学调度用车等措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废润滑脂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和废蓄电池事故状态下破损后流出的电解液产生的硫酸雾。油类危废须采用全封闭的金属桶包装,存放于西库;废铅酸蓄电池存于东库贮存专区,须用专业耐酸、防腐塑料周转箱密封盛装,并置于防渗漏托盘上。东西两库须各设1套负压抽排气系统(挂壁式集气罩1个+风机1台〈集气效率90%〉),东西两库排气汇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罐吸附其中硫酸雾(去除效率50%)和挥发性有机物(去除效率50%)后,再经15m排气筒(DA029)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硫酸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2mg/m3)。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须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直接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松花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车辆管理、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机械、风机出口设消声器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排放。施工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收纳点;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以上固废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运营期东库贮存固态危险废物和废铅酸蓄电池,西库贮存半固态和液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须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东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东西两库须在已硬化的地坪基础上铺设200mm厚防渗层,采用P6防渗混凝土,防渗结构层渗透系数≤10-7cm/s;危废库地面边缘上翻250mm做100mm厚P6防渗混凝土裙脚,防渗结构层渗透系数≤10-7cm/s;库内西侧各设置导流槽(11000mm×200mm×200mm),导流槽北侧设集液池(0.6m×0.6m×0.6m),同时地面自东向西设3‰坡度使泄漏液向导流槽流动收集,导流槽沿内墙墙壁布置,与集液池连通。库内门口须设不低于宽10cm、高30cm围堰。导流槽、集液池、围堰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7cm/s。以上危废及危废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加强和提高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监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投产前预案应审定完毕,并在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