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葫芦山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葫芦山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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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葫芦山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葫芦山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略) 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Q)于**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来肇庆市鼎湖区葫芦山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葫芦山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其相关资料。结合区财政局函复意见,我局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代码:2203-*-17-01-*)。
  二、项目投资规模: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940.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912.65万元,设备购置费1444.3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395.6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18.58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请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执行。
  三、请按照本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实施,严格控制超规模、投资现象发生。同时须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肇鼎财采购〔2020〕17号)和《关于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通知》(肇鼎财〔2019〕51号)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项目须做好项目建设和生产中的节能管理工作,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项目须落实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五、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节能审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略) 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Q)于**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来肇庆市鼎湖区葫芦山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葫芦山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其相关资料。结合区财政局函复意见,我局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代码:2203-*-17-01-*)。
  二、项目投资规模: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940.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912.65万元,设备购置费1444.3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395.6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18.58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请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执行。
  三、请按照本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实施,严格控制超规模、投资现象发生。同时须严格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肇鼎财采购〔2020〕17号)和《关于我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通知》(肇鼎财〔2019〕51号)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项目须做好项目建设和生产中的节能管理工作,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项目须落实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五、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节能审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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