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1月5日拟对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1月5日拟对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成都高新 (略) 新建项目 | 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社区9组) | 成都 (略) | 四川中恒 (略) | (略) 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1439.01m2,本项目涉及净用地面积为23413.67m2,总建筑面积*.72m2(地上建筑面积79506.42m2、地下建筑面积36546.30m2)。主要建设1栋门 (略) 综合楼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地下2层,地上裙楼5层(高度23.75m,含保健、门急诊、医技、产房、手术等),塔楼15层(6~20F,高度82.85m,500床)。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严格落实了《 (略)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7] 637 号)中“十必须”、“十不准”规定,积极贯彻《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及《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的通知(成办发〔2020〕27 号)中应急措施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基坑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进入集水沉淀池处理,部分作为施工用水,多余的 (略) 政雨水管网;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等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应充分结合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将主要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项目中央,尽量远离项目周边各声学环境敏感点,以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部分建筑阻挡隔声来缓解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夜间不得施工,若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则应首先征得当地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及周边单位、群众的同意;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弃土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弃渣场;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垃圾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堆放达一定量时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气—— (略) 带菌浑浊空气 常规消毒措施采用醋酸、优氨净、复方来苏水、紫外线等,能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措施,各护理单元设过滤系统,对带病病原微生物气溶胶进行处理后,再经排风井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②肠道/发热筛查门诊废气 采用醋酸、优氨净、复方来苏水、紫外线等常规消毒措施,采取独立排风系统,设置粗、中、亚高效三级空气过滤,杀菌消毒净化后引至塔楼架构层楼顶独立排气口排放;③负压废气 经紫外光消毒后通过内置烟道引入裙楼5F楼顶独立排气口;④其余医疗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医疗设备废气采取独立排气口高空排放,其中:1F体检中心影像设备排气口位于裙楼的5 F楼顶,3F功能检查科影像设备排气口位于裙楼的5 F楼顶,5F物资库房中心供应设备排风口位于塔楼架构层楼顶。检验科废气——在检验室中设有通风橱,使用有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挥发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至塔楼20F楼顶独立排气口高空排放;待检实验室产生的微生物、HIV等含菌废气通过独立排风系统收集至高效过滤器杀菌消毒净化后引至塔楼架构层楼顶独立排气口。煎药废气——在煎药罐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煎药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再通过内置烟道独立排气口排放至门诊部裙楼5F楼顶。其他废气——①食堂油烟 拟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经内置专用烟道引至裙楼5F楼顶油烟排放口排放;②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经收集后通过锅炉房专用烟井内设的2根管道引至塔楼架构层楼顶高空排放;③柴油发电机废气 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专门的烟道分别引至裙楼5F楼顶、架构层楼顶高空排放;④汽车尾气 项目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化带或者建筑山墙处排放;⑤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板密闭起来,确保没有臭气外溢,并且在各池体侧面设支管;将污泥脱水间密闭双负压设置,并且设置排气支管对其废气进行收集,以上支管汇成一根总管,导排臭气,并采用“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除臭后,引至污水处理站投药站楼顶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暂存间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由排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紫外光消毒处理,由排风井引至预留医疗空地地面排放;在生活垃圾暂存间设置排风系统,生活垃圾恶臭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由排风井引至预留医疗空地地面排放;同时加强卫生管理,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喷洒除臭剂等方式消除臭味,垃圾日产日清,地面通过每天冲洗。 2、污水处理措施 经隔油预处理的食堂废水、酸碱中和处理的非感染筛查门急诊区检验科检验废水和检验器皿清洗废水、消毒处理后的感染筛查区废水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非生活废水(医疗废水、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一起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地面式,设计规模为 500m3/d,采用预处理池+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池+消毒池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声源;将主要高噪设备单独房间布设,充分利用建筑隔声,墙体可吸声处理或安装隔声门窗;风机类安装消声器;泵组底座减震;冷却塔选用横流式冷却塔,在循环水泵与管道连接部位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塔内设置消声水垫降低落水噪声,进排风口设置消声器;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等措施,减少异常情况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 运营期医疗废物 (略) 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分类收集,并依据危险废物种类,及时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分别清运处理,从而可实现各类危险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经袋装及一般固废收集间收集后,由市政清运;食堂餐厨和隔油池油污垃圾,经单独收集后,交由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授权的单位回收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池、消毒池、柴油发电机房和储油间、废水输送管道等为重点防渗区域,污水预处理站机房、垃圾车回车场、生活垃圾暂存间、液氧站、隔油池以及地下室等非重点防渗区属于一般防渗区,道路、门卫室、值班室等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绿化区域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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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成都高新 (略) 新建项目 | 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社区9组) | 成都 (略) | 四川中恒 (略) | (略) 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1439.01m2,本项目涉及净用地面积为23413.67m2,总建筑面积*.72m2(地上建筑面积79506.42m2、地下建筑面积36546.30m2)。主要建设1栋门 (略) 综合楼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地下2层,地上裙楼5层(高度23.75m,含保健、门急诊、医技、产房、手术等),塔楼15层(6~20F,高度82.85m,500床)。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严格落实了《 (略)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7] 637 号)中“十必须”、“十不准”规定,积极贯彻《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及《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的通知(成办发〔2020〕27 号)中应急措施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基坑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进入集水沉淀池处理,部分作为施工用水,多余的 (略) 政雨水管网;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等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应充分结合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将主要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项目中央,尽量远离项目周边各声学环境敏感点,以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部分建筑阻挡隔声来缓解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夜间不得施工,若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则应首先征得当地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及周边单位、群众的同意;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弃土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弃渣场;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垃圾堆放场并进行密闭处理,堆放达一定量时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气—— (略) 带菌浑浊空气 常规消毒措施采用醋酸、优氨净、复方来苏水、紫外线等,能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并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措施,各护理单元设过滤系统,对带病病原微生物气溶胶进行处理后,再经排风井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②肠道/发热筛查门诊废气 采用醋酸、优氨净、复方来苏水、紫外线等常规消毒措施,采取独立排风系统,设置粗、中、亚高效三级空气过滤,杀菌消毒净化后引至塔楼架构层楼顶独立排气口排放;③负压废气 经紫外光消毒后通过内置烟道引入裙楼5F楼顶独立排气口;④其余医疗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医疗设备废气采取独立排气口高空排放,其中:1F体检中心影像设备排气口位于裙楼的5 F楼顶,3F功能检查科影像设备排气口位于裙楼的5 F楼顶,5F物资库房中心供应设备排风口位于塔楼架构层楼顶。检验科废气——在检验室中设有通风橱,使用有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挥发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至塔楼20F楼顶独立排气口高空排放;待检实验室产生的微生物、HIV等含菌废气通过独立排风系统收集至高效过滤器杀菌消毒净化后引至塔楼架构层楼顶独立排气口。煎药废气——在煎药罐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煎药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再通过内置烟道独立排气口排放至门诊部裙楼5F楼顶。其他废气——①食堂油烟 拟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经内置专用烟道引至裙楼5F楼顶油烟排放口排放;②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经收集后通过锅炉房专用烟井内设的2根管道引至塔楼架构层楼顶高空排放;③柴油发电机废气 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专门的烟道分别引至裙楼5F楼顶、架构层楼顶高空排放;④汽车尾气 项目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化带或者建筑山墙处排放;⑤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板密闭起来,确保没有臭气外溢,并且在各池体侧面设支管;将污泥脱水间密闭双负压设置,并且设置排气支管对其废气进行收集,以上支管汇成一根总管,导排臭气,并采用“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除臭后,引至污水处理站投药站楼顶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暂存间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由排风系统收集后经1套紫外光消毒处理,由排风井引至预留医疗空地地面排放;在生活垃圾暂存间设置排风系统,生活垃圾恶臭经排风系统收集后,由排风井引至预留医疗空地地面排放;同时加强卫生管理,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喷洒除臭剂等方式消除臭味,垃圾日产日清,地面通过每天冲洗。 2、污水处理措施 经隔油预处理的食堂废水、酸碱中和处理的非感染筛查门急诊区检验科检验废水和检验器皿清洗废水、消毒处理后的感染筛查区废水再汇同其他生活污水、非生活废水(医疗废水、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一起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地面式,设计规模为 500m3/d,采用预处理池+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池+消毒池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声源;将主要高噪设备单独房间布设,充分利用建筑隔声,墙体可吸声处理或安装隔声门窗;风机类安装消声器;泵组底座减震;冷却塔选用横流式冷却塔,在循环水泵与管道连接部位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塔内设置消声水垫降低落水噪声,进排风口设置消声器;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等措施,减少异常情况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 运营期医疗废物 (略) 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分类收集,并依据危险废物种类,及时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分别清运处理,从而可实现各类危险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经袋装及一般固废收集间收集后,由市政清运;食堂餐厨和隔油池油污垃圾,经单独收集后,交由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授权的单位回收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池、消毒池、柴油发电机房和储油间、废水输送管道等为重点防渗区域,污水预处理站机房、垃圾车回车场、生活垃圾暂存间、液氧站、隔油池以及地下室等非重点防渗区属于一般防渗区,道路、门卫室、值班室等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绿化区域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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