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安宁市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安宁市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安宁工业园区草铺街道办事处三家村村委会,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22′18.737″,北纬24°57′53.125″。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74000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配套公辅工程,包括30000吨/年焚烧系统、20000吨/年物化系统、14万m3刚性填埋场(可填埋处置危险废物20000t/a)、4000吨/年废包装桶综合利用系统。项目总投资574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73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围护;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冲洗池;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
(二)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集水池和沉淀池等临时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鱼塘导排水经沉淀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外排。
(三)噪声
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及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
(四)固体废弃物
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鱼塘淤泥清掏后转运至专门的堆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运营期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
1.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项目共设置7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分别为G1-G7:
G1、G2为*类暂存库和*类暂存库废气排气筒,G3为物化车间、废包装桶综合利用生产线及污水处理站合并废气排气筒,G4为预处理车间和焚烧料坑合并废气排气筒,上述废气分别设置1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各项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G5为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烟气脱硝(喷射尿素溶液)+急冷塔+干法脱酸反应塔+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湿法脱酸系统+湿电除尘+烟气再热”净化系统处理后,各项污染物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标准要求,经1根高50m排气筒排放。G6为石灰仓废气,石灰仓设置1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口周期排放。G7为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控制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类暂存库、*类暂存库、废液罐区、物化车间、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车间和焚烧料坑等,车间环节运行期采取密闭微负压,废液罐区呼吸废气境管道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可达标。
(二)废水
高盐废水经厂区自建高盐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工序;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综合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200m3/d,拟采用的处理工艺为“气浮+中和还原预处理+高效水解酸化(HCR)+高效生物接触氧化(GHBR)+MBR生化处理”。综合废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可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安宁 (略) 提供的纳管标准较严限值。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废水暂存在污水处理站出水池(200m3),近期(不具备接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前)暂存后用罐车运输至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具备接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设置规范化排放口接园区污水管 (略) 工业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
(三)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厂房、构筑物隔声;加强设备巡检和维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划定新生危废暂存区域,各类固废规范收集暂存。厂内新生危险废物部分自行焚烧处置、部分送刚性填埋场安全填埋、剩余部分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一般固废自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地下水:厂区分区防渗,设6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
(六)土壤:生产车间、辅助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分区防渗。厂界内外共设置6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频次为表层样1年/次,深层样3年/次,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七)环境风险
厂区设置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项目厂界外延800m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企业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厂区环境风险在环评设定条件下可防可控。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安宁工业园区草铺街道办事处三家村村委会,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22′18.737″,北纬24°57′53.125″。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74000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配套公辅工程,包括30000吨/年焚烧系统、20000吨/年物化系统、14万m3刚性填埋场(可填埋处置危险废物20000t/a)、4000吨/年废包装桶综合利用系统。项目总投资574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73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围护;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冲洗池;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
(二)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集水池和沉淀池等临时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鱼塘导排水经沉淀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外排。
(三)噪声
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及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
(四)固体废弃物
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鱼塘淤泥清掏后转运至专门的堆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运营期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
1.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项目共设置7根排气筒,排气筒编号分别为G1-G7:
G1、G2为*类暂存库和*类暂存库废气排气筒,G3为物化车间、废包装桶综合利用生产线及污水处理站合并废气排气筒,G4为预处理车间和焚烧料坑合并废气排气筒,上述废气分别设置1套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各项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G5为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烟气脱硝(喷射尿素溶液)+急冷塔+干法脱酸反应塔+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湿法脱酸系统+湿电除尘+烟气再热”净化系统处理后,各项污染物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标准要求,经1根高50m排气筒排放。G6为石灰仓废气,石灰仓设置1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口周期排放。G7为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控制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类暂存库、*类暂存库、废液罐区、物化车间、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车间和焚烧料坑等,车间环节运行期采取密闭微负压,废液罐区呼吸废气境管道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可达标。
(二)废水
高盐废水经厂区自建高盐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工序;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通过密闭管道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综合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200m3/d,拟采用的处理工艺为“气浮+中和还原预处理+高效水解酸化(HCR)+高效生物接触氧化(GHBR)+MBR生化处理”。综合废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可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安宁 (略) 提供的纳管标准较严限值。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废水暂存在污水处理站出水池(200m3),近期(不具备接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前)暂存后用罐车运输至安宁工业园区草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具备接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设置规范化排放口接园区污水管 (略) 工业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
(三)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厂房、构筑物隔声;加强设备巡检和维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厂区危废暂存库内划定新生危废暂存区域,各类固废规范收集暂存。厂内新生危险废物部分自行焚烧处置、部分送刚性填埋场安全填埋、剩余部分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一般固废自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地下水:厂区分区防渗,设6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
(六)土壤:生产车间、辅助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分区防渗。厂界内外共设置6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频次为表层样1年/次,深层样3年/次,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七)环境风险
厂区设置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项目厂界外延800m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企业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厂区环境风险在环评设定条件下可防可控。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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