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川磷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安县川磷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略) 关于“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需开展公众参于调查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 (略) 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安州区河清白马村6 组
建设性质:新建(本次为后评价)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25人
工作制度: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h,全年工作300天。
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以下简称“川磷化工”) (略) (略) 安州区河清镇宝华村14、15组,安州区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成立于2006年。川磷化工于2006年3 (略) 环境保 (略) 编制了《 (略) 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4月4日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绵环函〔2006〕74号)。于2006年3月6开工建设,2006年4月28日竣工。原安县环境监测站于2006年8月25和9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 (略) 环境监测站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06年9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目前主要在运行项目为:年产工业无水焦磷酸钾2500t/a及其配套相应的环保、公辅设施。
在 (略) 企业环保自查中,发现部分工艺过程及项目组成发生了变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因市场原因或政策原因已经取消了工业无水磷酸一纳、工业无水磷酸二纳、工业无水磷酸三纳、工业无水焦磷酸钠的生产,工业无水焦磷酸钾调整为2500t/a。
(2)2台聚合炉被2台烘干炉替代,采用天然气替代低硫煤作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由“旋风除尘器+碱液喷淋塔洗涤+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变更为“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塔洗涤+27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破碎车间密闭,破碎粉尘由“旋风加布袋收尘后再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变更为“旋风加布袋收尘”,大部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少量未被收集到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新增食堂,采用液化气,属清洁燃料,且用量较小,污染较小,会产生少量食堂油烟,经无组织排放。餐厨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据此, (略) 委托绵阳时代 (略) 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目前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如下:
废气:本项目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塔洗涤”后经27m的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密闭,破碎粉尘经旋风加布袋收尘,大部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少量未被收集到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燃用液化气,属清洁燃料,且用量较小,污染较小。会产生少量食堂油烟,拟新增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用于灌溉厂区绿化和农肥不外排。
固废:破碎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用作产品,烘干炉烟气喷淋产生的沉渣外售给当地水泥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属于HW08-900-249-08,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餐厨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化粪池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采取基座减震和车间隔声等措施。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三、承担后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绵阳时代 (略)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区九洲大道中段创新中心二期2号楼313室
邮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通过:①邮寄信函;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意见收集时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作者(138点击查看>>*6809,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1-05 09:58
(略) 关于“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需开展公众参于调查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 (略) 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安州区河清白马村6 组
建设性质:新建(本次为后评价)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25人
工作制度: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h,全年工作300天。
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以下简称“川磷化工”) (略) (略) 安州区河清镇宝华村14、15组,安州区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成立于2006年。川磷化工于2006年3 (略) 环境保 (略) 编制了《 (略) 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4月4日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精细聚磷酸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绵环函〔2006〕74号)。于2006年3月6开工建设,2006年4月28日竣工。原安县环境监测站于2006年8月25和9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 (略) 环境监测站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06年9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目前主要在运行项目为:年产工业无水焦磷酸钾2500t/a及其配套相应的环保、公辅设施。
在 (略) 企业环保自查中,发现部分工艺过程及项目组成发生了变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因市场原因或政策原因已经取消了工业无水磷酸一纳、工业无水磷酸二纳、工业无水磷酸三纳、工业无水焦磷酸钠的生产,工业无水焦磷酸钾调整为2500t/a。
(2)2台聚合炉被2台烘干炉替代,采用天然气替代低硫煤作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由“旋风除尘器+碱液喷淋塔洗涤+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变更为“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塔洗涤+27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破碎车间密闭,破碎粉尘由“旋风加布袋收尘后再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变更为“旋风加布袋收尘”,大部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少量未被收集到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新增食堂,采用液化气,属清洁燃料,且用量较小,污染较小,会产生少量食堂油烟,经无组织排放。餐厨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据此, (略) 委托绵阳时代 (略) 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目前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如下:
废气:本项目烘干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塔洗涤”后经27m的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密闭,破碎粉尘经旋风加布袋收尘,大部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少量未被收集到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燃用液化气,属清洁燃料,且用量较小,污染较小。会产生少量食堂油烟,拟新增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和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用于灌溉厂区绿化和农肥不外排。
固废:破碎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用作产品,烘干炉烟气喷淋产生的沉渣外售给当地水泥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属于HW08-900-249-08,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餐厨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化粪池的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采取基座减震和车间隔声等措施。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三、承担后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绵阳时代 (略)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区九洲大道中段创新中心二期2号楼313室
邮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通过:①邮寄信函;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意见收集时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作者(138点击查看>>*6809,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1-0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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