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书[2022]06号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环书[2022]06号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环书[2022]06号
关于《 (略) 瑞 (略)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瑞 (略) :
你单位报 (略) 化 (略) 环评工程师刘琛(资格证书编号*050)主持编制的《 (略) 瑞 (略)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投资*万元, (略) 新乡县大召营专业园区内建设“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产品规模为:新建年产3万吨硫化异*烯、年产5万吨脂类油系列产品、年产0.4万吨金属减活剂,共计8.4万吨/年;对现有产品线改扩建:年产5万吨硫化烷基酚钙(含配套PDF-1生产线)、年产3万吨重烷基苯磺酸盐、年产12.5万吨ZDDP、年产13万吨无灰分散剂、年产0.08万吨烷基硫代氨基*酸钼、年产0.98万吨酸性磷酸酯、年产1.3万吨粘指剂、年产1万吨烷基水杨酸钙(含配套PDF-3生产线)、年产1.2万吨烷基苯,共计38.06万吨/年,以上新建及改扩建产能合计46.46万吨/年。另利用厂内产品进行复配生产36.22万吨/年复合剂润滑油,并配套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该项目与15200吨/年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合并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天然气锅炉、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工艺,尾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燃烧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要求(烟尘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
含硫工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预处理后送入废气焚烧炉处理,燃烧废气经过静电除尘+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工艺治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 《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 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20mg/m3、50mg/m3要求;硫化氢、氨、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绩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20mg/m3;
含氯废气经深度冷凝后送UV光氧+活性炭纤维吸附组合工艺治理,尾气由15 m排气筒排放,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绩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
不含氯/硫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RTO工艺治理,尾气经碱液喷淋脱硫处理通过3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20mg/m3、50mg/m3)要求;*醇、*醛、*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 *醇50mg/m3、*醛5mg/m3、*苯mg/m3、二*苯20mg/m3的要求;苯*烯、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苯*烯排放速率35 kg/h、氨排放速率27kg/h)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绩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20mg/m3。
含尘废气(五氧化二磷)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塔治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中10mg/m3的要求,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含尘废气(氧化钙/氧化镁)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中10mg/m3的要求,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
固废热解炉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治理,治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危废焚烧炉(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2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绩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20 mg/m3。
污水站恶臭气体经“碱液喷淋+生物滤池”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氨排放速率4.9kg/h)。
严格按照 (略) 有机化工行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0.5 mg/m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醇、二*苯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限值2.0 mg/m3、1.0 mg/m3、0.2mg/m3;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NH31.5 mg/m3、H2S0.06mg/m3)要求。
2、废水:对全厂各类废水进行分类分质收集处理,工艺废水分质采用多效蒸发除盐,蒸汽吹脱除氨、铁碳微电解加芬顿试剂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生化处理,采用“调节池+隔油气浮+水解酸化池+IC反应器+双级 AO池+二沉池+混凝池+三沉池+臭氧氧化”工艺治理后与清净下水一起排放,排污口外排水质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标准限值要求和大召营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消声、厂房隔音、吸声材料及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废水、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7.2862t/a、氨氮0.3643t/a、颗粒物3.8691t/a、二氧化硫2.9450t/a、氮氧化物11.6085t/a、VOCs12.9628t/a。
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5.0586t/a、氨氮0.7569t/a、颗粒物6.94645t/a、二氧化硫5.7297t/a、氮氧化物29.0581t/a、VOCs27.8172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 (略) 瑞 (略) 应同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六、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2年12月30日
新环书[2022]06号
关于《 (略) 瑞 (略)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瑞 (略) :
你单位报 (略) 化 (略) 环评工程师刘琛(资格证书编号*050)主持编制的《 (略) 瑞 (略)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投资*万元, (略) 新乡县大召营专业园区内建设“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产品规模为:新建年产3万吨硫化异*烯、年产5万吨脂类油系列产品、年产0.4万吨金属减活剂,共计8.4万吨/年;对现有产品线改扩建:年产5万吨硫化烷基酚钙(含配套PDF-1生产线)、年产3万吨重烷基苯磺酸盐、年产12.5万吨ZDDP、年产13万吨无灰分散剂、年产0.08万吨烷基硫代氨基*酸钼、年产0.98万吨酸性磷酸酯、年产1.3万吨粘指剂、年产1万吨烷基水杨酸钙(含配套PDF-3生产线)、年产1.2万吨烷基苯,共计38.06万吨/年,以上新建及改扩建产能合计46.46万吨/年。另利用厂内产品进行复配生产36.22万吨/年复合剂润滑油,并配套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该项目与15200吨/年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合并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天然气锅炉、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工艺,尾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燃烧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要求(烟尘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
含硫工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预处理后送入废气焚烧炉处理,燃烧废气经过静电除尘+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工艺治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 《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 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20mg/m3、50mg/m3要求;硫化氢、氨、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绩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20mg/m3;
含氯废气经深度冷凝后送UV光氧+活性炭纤维吸附组合工艺治理,尾气由15 m排气筒排放,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绩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
不含氯/硫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RTO工艺治理,尾气经碱液喷淋脱硫处理通过3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20mg/m3、50mg/m3)要求;*醇、*醛、*苯、二*苯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 *醇50mg/m3、*醛5mg/m3、*苯mg/m3、二*苯20mg/m3的要求;苯*烯、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苯*烯排放速率35 kg/h、氨排放速率27kg/h)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绩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20mg/m3。
含尘废气(五氧化二磷)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塔治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中10mg/m3的要求,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含尘废气(氧化钙/氧化镁)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中10mg/m3的要求,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
固废热解炉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工艺治理,治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焚烧炉正常运行的环保管理意见》危废焚烧炉(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2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绩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20 mg/m3。
污水站恶臭气体经“碱液喷淋+生物滤池”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氨排放速率4.9kg/h)。
严格按照 (略) 有机化工行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0.5 mg/m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醇、二*苯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限值2.0 mg/m3、1.0 mg/m3、0.2mg/m3;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NH31.5 mg/m3、H2S0.06mg/m3)要求。
2、废水:对全厂各类废水进行分类分质收集处理,工艺废水分质采用多效蒸发除盐,蒸汽吹脱除氨、铁碳微电解加芬顿试剂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生化处理,采用“调节池+隔油气浮+水解酸化池+IC反应器+双级 AO池+二沉池+混凝池+三沉池+臭氧氧化”工艺治理后与清净下水一起排放,排污口外排水质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标准限值要求和大召营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
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消声、厂房隔音、吸声材料及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废水、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7.2862t/a、氨氮0.3643t/a、颗粒物3.8691t/a、二氧化硫2.9450t/a、氮氧化物11.6085t/a、VOCs12.9628t/a。
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5.0586t/a、氨氮0.7569t/a、颗粒物6.94645t/a、二氧化硫5.7297t/a、氮氧化物29.0581t/a、VOCs27.8172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 (略) 瑞 (略) 应同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六、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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