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2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台套汽车内外饰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泰镇高速西侧、文圣河北侧 |
建设单位 | 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长城汽车成立于1990年,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社会公众股(A股) (略) 外资股(H股)的大型跨国企业。旗下拥有哈弗、长城、WEY、欧拉四个品牌,年产能达到106万辆,产品涵盖SUV、轿车、皮卡三大品类,具备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配套能力, (略) 40余家,员工7万余人。 (略) 为 (略) 的子公司,泰州基地为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 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租 (略) 高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泰镇高速西侧、文圣河北侧泰州领诺智 (略) 合法所有厂房面积约为58236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涂装生产线、顶棚压机、地毯压机、零部件组装等从事汽车内外饰(含座椅)零部件的生产,建成后形成年产内外饰产品(含座椅)12万台/套的产能。公司需员工人数715名,生产车间实行22h/d两班制生产,年生产300天,年工作时间6600小时。本项目已取得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行审备[2019]249号),项目代码:2019-*-36-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来源于内饰车间注塑线注塑废气;外饰车间注塑线注塑废气、涂装线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清漆烘干废气、点修补废气、喷枪清洗废气、RTO炉天然气助燃废气、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清漆烘干燃天然气废气、返修燃天然气废气、软质仪表板线混料废气、发泡废气、脱模废气、组装线底涂废气、热嵌废气;座椅车间座椅线配料废气、发泡废气、脱模废气、消音蜡处理废气、焊接烟尘、顶棚线辊胶废气、模压废气、脱模废气、喷胶废气、复合废气、包边废气、喷头清洗废气、地毯生产线加热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 内饰车间注塑线产生的注塑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外饰车间注塑线产生的注塑废气、软质仪表板生产线软质仪表板线混料废气、发泡废气、脱模废气、组装线底涂废气、热嵌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涂装线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清漆烘干废气及喷枪清洗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干式纸盒式漆雾系统+RTO焚烧装置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3#)排放。点修补废气经“干式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合至3#排气筒排放。涂装线前处理水分烘干工序、清漆烘干工序、点补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分别经过1根15高排气筒(4#、5#、6#、7#)排放;RTO炉天然气助燃燃烧废气经过1根25高排气筒(3#)排放。座椅生产线配料废气、发泡废气、脱模废气、消音蜡处理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8#)排放。座椅骨架、仪表板加强梁焊接烟尘经一套“滤筒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9#)排放。地毯生产线辊胶废气、模压废气、脱模废气、喷胶废气、复合废气、包边废气、喷头清洗废气、地毯加热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0#)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出,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1#)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注塑线产生的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涂装线产生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苯系物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其他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浊分流原则;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系统 (略) 政雨水管网后排入附近河道。 (2)分质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厂内污水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空调冷凝水及设备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起排入江苏 (略) ,尾水进长江。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防振、墙体隔声、局部封闭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北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除尘粉尘、废拖把(HW49:900-041-49)、废纸盒及漆渣(HW12:900-252-12)、废过滤棉(HW49: 900-041-49)、废包装桶(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机油(HW08:900-249-08)、废乳化液(HW09:900-007-09)、废溶剂(HW06:900-402-06)、废焊材、废胶(HW13:900-014-13)、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含油废抹布废手套(HW49:900-041-49)、废超滤膜RO膜(HW49:900-041-49)、废催化剂(HW50:900-048-50)、废UV灯管(HW29:900-023-29)、一般包装废物及除尘器滤筒。各类固废产生后分类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将堆放在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该贮存场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进行设计,基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并及时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排放。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台套汽车内外饰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泰镇高速西侧、文圣河北侧 |
建设单位 | 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长城汽车成立于1990年,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社会公众股(A股) (略) 外资股(H股)的大型跨国企业。旗下拥有哈弗、长城、WEY、欧拉四个品牌,年产能达到106万辆,产品涵盖SUV、轿车、皮卡三大品类,具备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配套能力, (略) 40余家,员工7万余人。 (略) 为 (略) 的子公司,泰州基地为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 诺博汽车零部件(泰州)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租 (略) 高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泰镇高速西侧、文圣河北侧泰州领诺智 (略) 合法所有厂房面积约为58236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涂装生产线、顶棚压机、地毯压机、零部件组装等从事汽车内外饰(含座椅)零部件的生产,建成后形成年产内外饰产品(含座椅)12万台/套的产能。公司需员工人数715名,生产车间实行22h/d两班制生产,年生产300天,年工作时间6600小时。本项目已取得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行审备[2019]249号),项目代码:2019-*-36-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来源于内饰车间注塑线注塑废气;外饰车间注塑线注塑废气、涂装线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清漆烘干废气、点修补废气、喷枪清洗废气、RTO炉天然气助燃废气、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清漆烘干燃天然气废气、返修燃天然气废气、软质仪表板线混料废气、发泡废气、脱模废气、组装线底涂废气、热嵌废气;座椅车间座椅线配料废气、发泡废气、脱模废气、消音蜡处理废气、焊接烟尘、顶棚线辊胶废气、模压废气、脱模废气、喷胶废气、复合废气、包边废气、喷头清洗废气、地毯生产线加热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 内饰车间注塑线产生的注塑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外饰车间注塑线产生的注塑废气、软质仪表板生产线软质仪表板线混料废气、发泡废气、脱模废气、组装线底涂废气、热嵌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涂装线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清漆烘干废气及喷枪清洗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干式纸盒式漆雾系统+RTO焚烧装置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3#)排放。点修补废气经“干式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合至3#排气筒排放。涂装线前处理水分烘干工序、清漆烘干工序、点补漆烘干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分别经过1根15高排气筒(4#、5#、6#、7#)排放;RTO炉天然气助燃燃烧废气经过1根25高排气筒(3#)排放。座椅生产线配料废气、发泡废气、脱模废气、消音蜡处理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8#)排放。座椅骨架、仪表板加强梁焊接烟尘经一套“滤筒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9#)排放。地毯生产线辊胶废气、模压废气、脱模废气、喷胶废气、复合废气、包边废气、喷头清洗废气、地毯加热废气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0#)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出,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1#)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注塑线产生的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涂装线产生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苯系物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其他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浊分流原则;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系统 (略) 政雨水管网后排入附近河道。 (2)分质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厂内污水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空调冷凝水及设备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起排入江苏 (略) ,尾水进长江。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防振、墙体隔声、局部封闭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北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除尘粉尘、废拖把(HW49:900-041-49)、废纸盒及漆渣(HW12:900-252-12)、废过滤棉(HW49: 900-041-49)、废包装桶(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机油(HW08:900-249-08)、废乳化液(HW09:900-007-09)、废溶剂(HW06:900-402-06)、废焊材、废胶(HW13:900-014-13)、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含油废抹布废手套(HW49:900-041-49)、废超滤膜RO膜(HW49:900-041-49)、废催化剂(HW50:900-048-50)、废UV灯管(HW29:900-023-29)、一般包装废物及除尘器滤筒。各类固废产生后分类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并将堆放在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场。该贮存场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进行设计,基础防渗、防风、防雨、防晒,并及时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排放。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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