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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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我县按照《 (略)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文件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我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一是统一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体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坚持高位推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了组织保障。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领导干部学及遵守法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制定印发《卓资县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卓资县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检查指导,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档升级。四是深入学法治思想。把学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法内容,将法治思想纳入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学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一次。全县各执法单位通过集中学法治思想和本领域内的相关法律进行学等进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凡列入清单的收费目录,属于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凡未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开通网上平台,跨越时间与空间限制,个人与企业可以随时随地办理业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使用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完善自助服务各项功能。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并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布评价信息,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政务大厅共进驻部门39个,进驻依六类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911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制定了适用于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容缺受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优化“多地联办”,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县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卓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的通知》。法检公司交警部门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着力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期间邀请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等召开10余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组织宣传队深入各个乡镇的企业和个体户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监管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全面、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落实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制定涉及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均提请常委会研究,提请审议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审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并依法执行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卓资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卓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程序的通知》等。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要求各决策机关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把卓资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成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实现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执法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意见征集、网上查询、咨询投诉渠道。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实行了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对重大决策事项听取律师、专业人员建议。出台《卓资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纳入卓资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规则。落实《卓资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试行)》,根据实际需要对进行重大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均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我县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乡镇与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试点工作,制定试点方案,努力为建成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深入各乡镇指导乡镇综合执法局执法工作,要求各部门行政执法案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录入,有序推进案件录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络监督。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坚持执法活动与宣传结合起来,在执法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进行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书籍加强法治宣传,通过讲解实际违法活动的“以案说法”方式加强法治教育,切实开展衣食住行四大领域的执法和法治宣传工作。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各类信息及时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进行法制审核。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过程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着装。统一使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和基本标准,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强化执法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抓规范化发展,厘清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依据和程序要求,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并将于年底前统一公布。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完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制度机制。我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聘请专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分级负责”等原则,编修了《卓资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5月发布。着力建设以总体应急预案为主,各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为辅的预案体系。对全县的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隐患点逐一排查。指导企业进行各类专项演练,指导县教育系统的防火、地震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全县防汛抢险演练活动。建立防汛、防火、地震、地质灾害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联动机制,实现了在灾害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服务的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编制《疫情防控手册》,组织单位、村、社区进行学台,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在依法维权中的负担。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中“预警器”“减压阀”的作用。结合村“两委”换届,强化基层调解力量,调整补充了全县130个调委会,补充人民调解员队*力量共454人。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开通《卓资县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开通人民调解申请入口,方便群众随时随地申请人民调解,平台对群众申请的调解做到了及时向调委会推送,并对成功调解的案件进行综合评判。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我县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卓资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总体要求在县司法局成立行政复议专职部门,整合县级部门行政复议人员源配置,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了转隶,加快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逐步发挥行政复议门槛低、审限短、效率高、零收费的制度优势。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撤销决定2件,维持3件,确认违法1件,切实起到了定分止争的作用。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政府各部门大力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监督衔接工作意见》,支持配 (略) 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县不断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信访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针对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问题,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约800余份,有效覆盖了卓资县公务员队*。县乡两级政府及各部门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定期召开廉政会议,部署廉政工作。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在政府网站分别设立了“县长信箱”、“民意征集”等栏目,方便群众在网上咨询与投诉,及时进行答复办理,争取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积极宣传推广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聚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现已成为政府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渠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全县统一使用县政府官网发布信息,优化整合了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了重复建设。创新政务服务提供方式,实现政府部门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推动移动政务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是务虚的工作,法治思维有待提高。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队*力量薄弱。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反馈来看,个别单位未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队*和负责人员,致使我县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时不能够及时响应,及时落实,导致推进进程迟缓。

三是法制机构人员较薄弱,有的行政执法单位既没有法制审核机构,也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甚至于没有固定的专人做这项工作,导致在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缺少专业部门、专业人员把关,难以应对当前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为抓手,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是加强法治队*建设。加大法治队*建设和骨干力量培育力度。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加强法律顾问队*建设,有效解决当前法治工作人员专业不足等突出问题。

三是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取得成效,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问题,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五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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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县按照《 (略)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文件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我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一是统一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体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坚持高位推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了组织保障。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领导干部学及遵守法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制定印发《卓资县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卓资县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检查指导,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档升级。四是深入学法治思想。把学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法内容,将法治思想纳入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学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一次。全县各执法单位通过集中学法治思想和本领域内的相关法律进行学等进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凡列入清单的收费目录,属于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凡未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开通网上平台,跨越时间与空间限制,个人与企业可以随时随地办理业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使用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完善自助服务各项功能。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并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布评价信息,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政务大厅共进驻部门39个,进驻依六类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911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制定了适用于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容缺受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优化“多地联办”,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县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卓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的通知》。法检公司交警部门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着力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期间邀请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等召开10余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组织宣传队深入各个乡镇的企业和个体户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监管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全面、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落实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制定涉及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均提请常委会研究,提请审议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审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并依法执行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卓资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卓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程序的通知》等。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要求各决策机关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把卓资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成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实现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执法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意见征集、网上查询、咨询投诉渠道。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实行了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对重大决策事项听取律师、专业人员建议。出台《卓资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纳入卓资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规则。落实《卓资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试行)》,根据实际需要对进行重大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均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我县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乡镇与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试点工作,制定试点方案,努力为建成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深入各乡镇指导乡镇综合执法局执法工作,要求各部门行政执法案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录入,有序推进案件录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络监督。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坚持执法活动与宣传结合起来,在执法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进行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书籍加强法治宣传,通过讲解实际违法活动的“以案说法”方式加强法治教育,切实开展衣食住行四大领域的执法和法治宣传工作。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各类信息及时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进行法制审核。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过程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着装。统一使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和基本标准,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强化执法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抓规范化发展,厘清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依据和程序要求,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并将于年底前统一公布。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完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制度机制。我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聘请专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分级负责”等原则,编修了《卓资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5月发布。着力建设以总体应急预案为主,各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为辅的预案体系。对全县的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隐患点逐一排查。指导企业进行各类专项演练,指导县教育系统的防火、地震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全县防汛抢险演练活动。建立防汛、防火、地震、地质灾害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联动机制,实现了在灾害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服务的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编制《疫情防控手册》,组织单位、村、社区进行学台,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在依法维权中的负担。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中“预警器”“减压阀”的作用。结合村“两委”换届,强化基层调解力量,调整补充了全县130个调委会,补充人民调解员队*力量共454人。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开通《卓资县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开通人民调解申请入口,方便群众随时随地申请人民调解,平台对群众申请的调解做到了及时向调委会推送,并对成功调解的案件进行综合评判。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我县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卓资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总体要求在县司法局成立行政复议专职部门,整合县级部门行政复议人员源配置,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了转隶,加快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逐步发挥行政复议门槛低、审限短、效率高、零收费的制度优势。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撤销决定2件,维持3件,确认违法1件,切实起到了定分止争的作用。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政府各部门大力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监督衔接工作意见》,支持配 (略) 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县不断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信访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针对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问题,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约800余份,有效覆盖了卓资县公务员队*。县乡两级政府及各部门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定期召开廉政会议,部署廉政工作。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在政府网站分别设立了“县长信箱”、“民意征集”等栏目,方便群众在网上咨询与投诉,及时进行答复办理,争取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积极宣传推广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聚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现已成为政府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渠道。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全县统一使用县政府官网发布信息,优化整合了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了重复建设。创新政务服务提供方式,实现政府部门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推动移动政务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是务虚的工作,法治思维有待提高。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队*力量薄弱。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反馈来看,个别单位未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队*和负责人员,致使我县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时不能够及时响应,及时落实,导致推进进程迟缓。

三是法制机构人员较薄弱,有的行政执法单位既没有法制审核机构,也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甚至于没有固定的专人做这项工作,导致在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缺少专业部门、专业人员把关,难以应对当前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为抓手,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中国、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是加强法治队*建设。加大法治队*建设和骨干力量培育力度。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加强法律顾问队*建设,有效解决当前法治工作人员专业不足等突出问题。

三是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取得成效,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问题,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五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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