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池州市第二批10千伏配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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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池州市第二批10千伏配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池发改审批〔2022〕577号

(略) :

《 (略) 关于核准20 (略) 第二批10千伏配电网项目的请示》(池电运检〔2022〕1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消除卡脖子等供电瓶颈问题,保障居民和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用电,根据《 (略) 关 (略) 2022年底配网基建调增投资计划的通知》(池电运检〔2022〕174号),同意20 (略) 第二批10千伏配电网项目核准。

项目代码:2212-*-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开区、池州高新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包含安徽池州马衙变10kV马衙113线石山下王台区分容新建工程等52个单体工程,共计建改配变 55 台,容量 1.332 万千伏安,建改10kV 架空线路 90.487 公里,电缆线路 7.34 公里,配套低压架空线路 64.98 公里,配套低压电缆线路1.32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7210.9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442.20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 (略) (略) 筹集解决。

六、本项目支持性文件: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关于 (略) 2022年第二批配网工程项目(续建)实施的函》等。

七、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选用一级能效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施工阶段环保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与周边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化解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风险。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出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环境影响、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12月21日


池发改审批〔2022〕577号

(略) :

《 (略) 关于核准20 (略) 第二批10千伏配电网项目的请示》(池电运检〔2022〕17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消除卡脖子等供电瓶颈问题,保障居民和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用电,根据《 (略) 关 (略) 2022年底配网基建调增投资计划的通知》(池电运检〔2022〕174号),同意20 (略) 第二批10千伏配电网项目核准。

项目代码:2212-*-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开区、池州高新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包含安徽池州马衙变10kV马衙113线石山下王台区分容新建工程等52个单体工程,共计建改配变 55 台,容量 1.332 万千伏安,建改10kV 架空线路 90.487 公里,电缆线路 7.34 公里,配套低压架空线路 64.98 公里,配套低压电缆线路1.32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7210.9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442.20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 (略) (略) 筹集解决。

六、本项目支持性文件: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关于 (略) 2022年第二批配网工程项目(续建)实施的函》等。

七、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选用一级能效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施工阶段环保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与周边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化解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风险。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出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环境影响、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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