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月4日对年产30万吨机制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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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1月4日对年产30万吨机制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 30 万吨机制砂技改项目

(略) 曲阳县郎家庄乡仁景树村村南

(略)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本项目在原有建筑面积和设备基础上进行技改。淘汰1台破碎机、4台水轮机,购置 1台圆锥破碎机、2台水轮机、1台69式破碎机、1台磁选机、1 台流沙板等相关生产设备。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机制砂生产29.5万吨,铁砂半成品0.5万吨。

废气:施工期内:技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施工扬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环境影响是暂时的,最终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内:(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物料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原料卸车过程废气、成品库装车工序废气)。物料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通过通过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放口(DA001)排放。废气执行《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矿山开采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车过程废气、成品库装车工序废气,通过生产车间密闭,原料区、成品库内设有喷淋设施等措施降尘。无组织废气执行《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喷淋工序,处理过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限值要求。项目废水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振动筛、69 式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水轮机、脱水筛、压滤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沉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沉泥)通过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分别用耐腐蚀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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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 30 万吨机制砂技改项目

(略) 曲阳县郎家庄乡仁景树村村南

(略)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本项目在原有建筑面积和设备基础上进行技改。淘汰1台破碎机、4台水轮机,购置 1台圆锥破碎机、2台水轮机、1台69式破碎机、1台磁选机、1 台流沙板等相关生产设备。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机制砂生产29.5万吨,铁砂半成品0.5万吨。

废气:施工期内:技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施工扬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环境影响是暂时的,最终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内:(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物料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原料卸车过程废气、成品库装车工序废气)。物料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通过通过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放口(DA001)排放。废气执行《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矿山开采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车过程废气、成品库装车工序废气,通过生产车间密闭,原料区、成品库内设有喷淋设施等措施降尘。无组织废气执行《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喷淋工序,处理过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限值要求。项目废水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振动筛、69 式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水轮机、脱水筛、压滤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沉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沉泥)通过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分别用耐腐蚀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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