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霍普医院有限公司核医学科改扩建-131af0f01b6344c6a0f2e0de18fd9e93-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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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霍普医院有限公司核医学科改扩建-131af0f01b6344c6a0f2e0de18fd9e93-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科技园区科 (略) 2号楼地下一层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 核医学科门诊诊疗场所实行分区管理。2. 在患者出、入口分别安装单向门禁系统。控制区出、入口防护门上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高活室入口门外、注射室门外、候诊室门外、废物间门外、源库门外、扫描机房门外分别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PET/CT和SPECT/CT机房防护门上方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3.采用实体屏蔽措施。4. 新增配备1个铅屏蔽盒、1个铅屏蔽药物注射窗、2个钨合金注射防护套和1个铅制废物桶。5.高活室更换1个通风橱,通风橱操作口风速不低于0.5m/s,废气经通风橱活性炭过滤装置过滤后,由专用排风管道经管道井引至顶部排放。此外,在给药候诊室、留观室、PET/CT机房、SPECT/CT机房、源库、废物间等其它场所均设置排风口,废气同样由专用排风管道引至建筑物顶部,经活性炭过滤后排放。6. 高活室和注射室放射性同位素操作台面采用易去污材料(如不锈钢板),配置托盘、吸水纸等物品。通风橱工作台面选用表面光洁、耐腐蚀、防渗漏、易去污的不锈钢材料。工作人员进入辐射控制区,穿工作服,操作放药时佩戴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离开控制区前进行体表和相关场所的表面污染监测。7.保留核医学科现有的废水收集、暂存设施不变。本次改扩建时为PET/CT场所单独配套废水衰变池,将PET/CT候诊室冲厕废水通过专用管道排入该衰变池,按照B类放射性废水进行管理。新增衰变池采用槽式设计,衰变池总容积不低于30m3(10m3×3个)。8. 妥善收集固体放射性废物,暂存后解控处置。9. 核医学科将来设置2套通风系统。10. 在核医学科患者通道出、入口处、留观室、给药后候诊区等处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在控制室和机房、留观室、患者候诊区等处安装对讲装置。11. 核医学科门诊场所已配置了1台表面污染监测仪,本项目新增1台X-γ剂量率仪。12. 全部辐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后上岗,所有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13. PET/CT候诊室受检者座椅之间设6mmPb铅屏风或者铅隔断,减少受检者候诊期间的相互照射。13.辐射危害告知。14. 在核医学科地面设置受检者导流标志,依次为注射,侯检,检查,留观,出口等。15. 按需要量订购同位素。核医学科专门人员负责“点对点”接收同位素。送药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午7:00和中午13:00科室病患较少的时间,以减少患者与送药人员的交汇。
公众参与情况: (略) 核医学科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于**日至2022年11月 (略) 官网(http://**)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电话和邮件的咨询或投诉。
联系人:颜兵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科技园区科 (略) 2号楼地下一层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 核医学科门诊诊疗场所实行分区管理。2. 在患者出、入口分别安装单向门禁系统。控制区出、入口防护门上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高活室入口门外、注射室门外、候诊室门外、废物间门外、源库门外、扫描机房门外分别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PET/CT和SPECT/CT机房防护门上方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3.采用实体屏蔽措施。4. 新增配备1个铅屏蔽盒、1个铅屏蔽药物注射窗、2个钨合金注射防护套和1个铅制废物桶。5.高活室更换1个通风橱,通风橱操作口风速不低于0.5m/s,废气经通风橱活性炭过滤装置过滤后,由专用排风管道经管道井引至顶部排放。此外,在给药候诊室、留观室、PET/CT机房、SPECT/CT机房、源库、废物间等其它场所均设置排风口,废气同样由专用排风管道引至建筑物顶部,经活性炭过滤后排放。6. 高活室和注射室放射性同位素操作台面采用易去污材料(如不锈钢板),配置托盘、吸水纸等物品。通风橱工作台面选用表面光洁、耐腐蚀、防渗漏、易去污的不锈钢材料。工作人员进入辐射控制区,穿工作服,操作放药时佩戴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离开控制区前进行体表和相关场所的表面污染监测。7.保留核医学科现有的废水收集、暂存设施不变。本次改扩建时为PET/CT场所单独配套废水衰变池,将PET/CT候诊室冲厕废水通过专用管道排入该衰变池,按照B类放射性废水进行管理。新增衰变池采用槽式设计,衰变池总容积不低于30m3(10m3×3个)。8. 妥善收集固体放射性废物,暂存后解控处置。9. 核医学科将来设置2套通风系统。10. 在核医学科患者通道出、入口处、留观室、给药后候诊区等处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在控制室和机房、留观室、患者候诊区等处安装对讲装置。11. 核医学科门诊场所已配置了1台表面污染监测仪,本项目新增1台X-γ剂量率仪。12. 全部辐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后上岗,所有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13. PET/CT候诊室受检者座椅之间设6mmPb铅屏风或者铅隔断,减少受检者候诊期间的相互照射。13.辐射危害告知。14. 在核医学科地面设置受检者导流标志,依次为注射,侯检,检查,留观,出口等。15. 按需要量订购同位素。核医学科专门人员负责“点对点”接收同位素。送药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午7:00和中午13:00科室病患较少的时间,以减少患者与送药人员的交汇。
公众参与情况: (略) 核医学科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于**日至2022年11月 (略) 官网(http://**)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电话和邮件的咨询或投诉。
联系人:颜兵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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