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子口乡农村福利院食堂阳光房、配电房、化粪池及室外排水设施工程成交公示
鸭子口乡农村福利院食堂阳光房、配电房、化粪池及室外排水设施工程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YCHM(2021)57号
二、项目名称:鸭子口 (略) 食堂阳光房、配电房、化粪池及室外排水设施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长阳都镇湾镇庄溪金龙路17号( (略) 场)1栋4号
成交金额:*.00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鸭子口 (略) 食堂阳光房、配电房、化粪池及室外排水设施工程。 采购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阳光房玻璃钢屋面;新建化粪池、配电室、检查井等。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革武、周耀华、田坤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及基准费率标准计算,在完成开评、评标、定标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宜昌 (略) 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长阳网》:http://**。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成交供应商从公示发布之日起即可到宜昌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 (略)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厚浪沱村
联系人:陈福年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 (略)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古城路6-203
联系人:王志森
联系方式:*
2021年12月13日
一、项目编号:YCHM(2021)57号
二、项目名称:鸭子口 (略) 食堂阳光房、配电房、化粪池及室外排水设施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长阳都镇湾镇庄溪金龙路17号( (略) 场)1栋4号
成交金额:*.00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鸭子口 (略) 食堂阳光房、配电房、化粪池及室外排水设施工程。 采购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阳光房玻璃钢屋面;新建化粪池、配电室、检查井等。 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革武、周耀华、田坤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及基准费率标准计算,在完成开评、评标、定标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宜昌 (略) 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长阳网》:http://**。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成交供应商从公示发布之日起即可到宜昌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 (略)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厚浪沱村
联系人:陈福年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 (略)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古城路6-203
联系人:王志森
联系方式:*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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