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完成情况公示
农安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完成情况公示
按照案件销号要求,现对已整改完成的信访案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逾期不予受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6日
监督电话:0431-*
附件:农安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完成情
况公示表
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6日
附件:
农安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完成情况公示表
案件编号 | 案件内容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完成情况 |
1089 | (略) 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在农 (略) 内堆放散发难闻气味的污染物,影响周边居民。举报人向环保局反映未果。举报人诉求将污染物及时清理。 | 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问责,并组织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和土壤生态修复。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安全转移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经完成土壤生态修复。 |
1827 | 农安县环保局 (略) 内堆存危险废物,产生异味,举报人向县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 | 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问责,并组织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和土壤生态修复。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安全转移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经完成土壤生态修复。 |
2953 | (略) 农安县青山乡居民反映,2020年有外地车辆到该乡倾倒280吨废酸,污染了大片农田、树林,当地负责环保应急工作的于某赢处理不当,挖出的危险废物 (略) 内,露天堆放,造成二次污染。 (略) 存在利益关系,影响后续处理危险废物质量。 | 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问责,并组织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和土壤生态修复。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安全转移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经完成土壤生态修复。 |
4688 | 举报 (略) (略) 2020年向农安县倾倒大量化工原料,严重污染地下饮用水、破坏黑土地,污染环境。 | 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问责,并组织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和土壤生态修复。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安全转移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经完成土壤生态修复。 |
599、733、1035 | 鹏鹞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对污泥进行有效利用,致使大量污泥非法转移和堆放。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2261 | (略) (略) 在农安县龙王乡永久村安家店屯西,长伏公路 (略) 垃圾。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2270 | (略) 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处理污水厂污泥,将污泥堆放在周边农户耕地内,造成二次污染,冬季时更是随意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2733 | 一是农安县龙王乡 (略) 收集、转运污泥台账造假; (略) 污泥处置工艺无法去除污泥中的重金属;三是2019-2020年间农安县海格污水处 (略) 处理无台账记录; (略) 用处理后的污泥改良盐碱地块,异味严重,且存在污泥中未去除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风险,举报人质疑这种改良是否合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3750 | 龙王乡永久村鹏鹞生物菌肥工厂距离村民住宅很近,且该厂将工业垃圾堆放在附近猪厂旁,散发大量异味,影响周围环境,污染水源,村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后无果。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44、247 | 烧锅镇新立村二机砖分厂内 (略) 绿园区环卫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导致百姓家中生活用水被污染。 | 一是对坑内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全面筛分;二是对生活垃圾进行终端处理,根据环保相关要求,相关程序选择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终端处置。 | 2022年5月15日 | 该问题由绿园区承担整改。2021年9月13号正式进厂开始施工,烧锅镇负责配合绿园区进行整改。垃圾整治筛拣阶段已完成;施工现场已回填完成,市整改办已组织绿园区、 (略) 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及第三方鉴定评估单位联合对整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
1007、1220、1247 | 一是烧锅镇新力村二机砖厂用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回填大深坑,近二十米深,严重污染周围村民的水源,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至今没有得到改善,现要求将垃圾清走,还居民正常的水源;二是该处砖厂在酚胺类残渣回填后的土地上建立脚手架厂房,掩盖污染土地事实,污染地下水同时影响居民健康。 | 一是对坑内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全面筛分;二是对生活垃圾进行终端处理,根据环保相关要求,相关程序选择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终端处置。 | 2022年5月15日 | 该问题由绿园区承担整改。2021年9月13号正式进厂开始施工,烧锅镇负责配合绿园区进行整改。垃圾整治筛拣阶段已完成;施工现场已回填完成,市整改办已组织绿园区、 (略) 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及第三方鉴定评估单位联合对整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
按照案件销号要求,现对已整改完成的信访案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逾期不予受理,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6日
监督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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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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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 案件内容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完成情况 |
1089 | (略) 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在农 (略) 内堆放散发难闻气味的污染物,影响周边居民。举报人向环保局反映未果。举报人诉求将污染物及时清理。 | 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问责,并组织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和土壤生态修复。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安全转移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经完成土壤生态修复。 |
1827 | 农安县环保局 (略) 内堆存危险废物,产生异味,举报人向县环保局反映,未得到解决。 | 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问责,并组织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和土壤生态修复。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安全转移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经完成土壤生态修复。 |
2953 | (略) 农安县青山乡居民反映,2020年有外地车辆到该乡倾倒280吨废酸,污染了大片农田、树林,当地负责环保应急工作的于某赢处理不当,挖出的危险废物 (略) 内,露天堆放,造成二次污染。 (略) 存在利益关系,影响后续处理危险废物质量。 | 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问责,并组织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和土壤生态修复。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安全转移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经完成土壤生态修复。 |
4688 | 举报 (略) (略) 2020年向农安县倾倒大量化工原料,严重污染地下饮用水、破坏黑土地,污染环境。 | 完成暂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问责,并组织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和土壤生态修复。 | 2022年12月31日 | 已对暂存的危险废物全部进行了安全转移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地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经完成土壤生态修复。 |
599、733、1035 | 鹏鹞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对污泥进行有效利用,致使大量污泥非法转移和堆放。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2261 | (略) (略) 在农安县龙王乡永久村安家店屯西,长伏公路 (略) 垃圾。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2270 | (略) 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处理污水厂污泥,将污泥堆放在周边农户耕地内,造成二次污染,冬季时更是随意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2733 | 一是农安县龙王乡 (略) 收集、转运污泥台账造假; (略) 污泥处置工艺无法去除污泥中的重金属;三是2019-2020年间农安县海格污水处 (略) 处理无台账记录; (略) 用处理后的污泥改良盐碱地块,异味严重,且存在污泥中未去除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风险,举报人质疑这种改良是否合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3750 | 龙王乡永久村鹏鹞生物菌肥工厂距离村民住宅很近,且该厂将工业垃圾堆放在附近猪厂旁,散发大量异味,影响周围环境,污染水源,村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后无果。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进一步规范,污泥得到有效处理。 | 2022年8月30日 | (略) 填埋处置后的污泥产物案件的反馈意见,立即启动整改程序,对鹏鹞公司填埋处置后污泥产物的地块进行排查、测量、检测。同时开展驻场监管,对鹏鹞公司污泥入口、污泥量、污泥去向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跟踪,认真梳理,并进行备案管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进厂污泥监管情况。鹏鹞公司处置18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污泥,日处理污泥量约为1150吨,污泥在运出污水处理厂时都需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标准 (略) 处理。 (略) 每月的进厂污泥数量、来源和检测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2、 (略) 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去向情况。鹏鹞公司将处置后的污泥运至孟城生态园,存放处置后的污泥地块铺设薄膜,确保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3、鹏鹞公司种植为厂区北侧盐碱地、光伏厂、酸菜厂、中铁九局等地块。种植蓖麻面积152.5公顷,树木种植47.5公顷现已全部种植完毕。4、鹏鹞公司拟用地块围挡及警示标牌,设立围挡总面积223.5公顷,铺设围挡的总长度15750米,14个地块增设明显“禁止放牧”标志。5、鹏鹞公司1200吨污泥焚烧干化项目备案已经完成,土地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已经完成,10月25日点火调试,12月30日干化焚烧项目已经调试完成,现已开始投入生产。 |
44、247 | 烧锅镇新立村二机砖分厂内 (略) 绿园区环卫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导致百姓家中生活用水被污染。 | 一是对坑内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全面筛分;二是对生活垃圾进行终端处理,根据环保相关要求,相关程序选择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终端处置。 | 2022年5月15日 | 该问题由绿园区承担整改。2021年9月13号正式进厂开始施工,烧锅镇负责配合绿园区进行整改。垃圾整治筛拣阶段已完成;施工现场已回填完成,市整改办已组织绿园区、 (略) 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及第三方鉴定评估单位联合对整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
1007、1220、1247 | 一是烧锅镇新力村二机砖厂用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回填大深坑,近二十米深,严重污染周围村民的水源,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反映至今没有得到改善,现要求将垃圾清走,还居民正常的水源;二是该处砖厂在酚胺类残渣回填后的土地上建立脚手架厂房,掩盖污染土地事实,污染地下水同时影响居民健康。 | 一是对坑内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全面筛分;二是对生活垃圾进行终端处理,根据环保相关要求,相关程序选择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终端处置。 | 2022年5月15日 | 该问题由绿园区承担整改。2021年9月13号正式进厂开始施工,烧锅镇负责配合绿园区进行整改。垃圾整治筛拣阶段已完成;施工现场已回填完成,市整改办已组织绿园区、 (略) 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及第三方鉴定评估单位联合对整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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