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文泰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对象公示
2021年度文泰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对象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文泰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对象予以公示:
一、本次拟发放对象为2021年度我县水运企业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对象, (略) 、百丈搬运站和百丈筏运社三家企业的在2021年度男职工年满60周岁(即1961年12月前出生的)和女职工年满50周岁(即1971年12月前出生的)的正式职工。
二、公示期限为10天(从2023年1月6日起);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扰乱秩序;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泰顺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联系方式: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联系人:蔡晓红。
附件:2021年度泰顺水运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公示表.xlsx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文泰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对象予以公示:
一、本次拟发放对象为2021年度我县水运企业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对象, (略) 、百丈搬运站和百丈筏运社三家企业的在2021年度男职工年满60周岁(即1961年12月前出生的)和女职工年满50周岁(即1971年12月前出生的)的正式职工。
二、公示期限为10天(从2023年1月6日起);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扰乱秩序;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泰顺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联系方式: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联系人:蔡晓红。
附件:2021年度泰顺水运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公示表.xlsx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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