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兴都养殖场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永城市兴都养殖场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永城市兴都养殖场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兴都养殖场投资1000 (略) 裴桥镇李阁村刘大楼组建设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项目场区不包括配种妊娠阶段、分娩哺乳阶段,仔猪外购运来厂区进行保育、育肥。本项目保育、育肥在一体舍内进行。本项目设计建设规模为年出栏生猪20000头,年存栏生猪10505头,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存栏量约7879头,实际出栏量约15000头,达到设计生产的7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1月4日裴桥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出具同意建设意见,文号为裴政【2020】91号;2020年1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裴桥自然资源所对本项目出具用地情况说明,2020年12 (略) 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对本项目出具场址不在禁养和限养区范围内的说明;2020年11月河南大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兴都养殖场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于2020年12月30日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批复(永环审[2020]10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49.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95%。
(四)验收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8日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验收检查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
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兴都验收意见*.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永城市兴都养殖场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兴都养殖场投资1000 (略) 裴桥镇李阁村刘大楼组建设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项目场区不包括配种妊娠阶段、分娩哺乳阶段,仔猪外购运来厂区进行保育、育肥。本项目保育、育肥在一体舍内进行。本项目设计建设规模为年出栏生猪20000头,年存栏生猪10505头,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存栏量约7879头,实际出栏量约15000头,达到设计生产的7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1月4日裴桥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出具同意建设意见,文号为裴政【2020】91号;2020年1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裴桥自然资源所对本项目出具用地情况说明,2020年12 (略) 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对本项目出具场址不在禁养和限养区范围内的说明;2020年11月河南大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兴都养殖场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于2020年12月30日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批复(永环审[2020]10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49.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95%。
(四)验收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28日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验收检查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
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兴都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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